1、事实认定颠倒: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公交站台明确属于禁烟区域,该男子违规吸烟、动手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违法;而女子泼水灭烟的行为,其初衷是制止违法行为,无侮辱他人的主观恶意,且未造成人身伤害,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应予以处罚。2、执法程序违法:普通治安纠纷案件中,执法机关无权对当事人进行全身脱衣检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女性身体检查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执行,且严禁以侮辱人格的方式开展检查。此次强制脱衣、监督如厕等行为,已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与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