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耐人寻味的是,史玉辉主动联系办案民警才知道这个“新案”,而所谓的“新证据”,据昌江县公安局叶队长后来电话告知,“就是检察院给我们提供的这些证据材料”。也就是说,同一个行为,在涉黑案里被法院认定为不构成犯罪,到了赔偿程序启动后,摇身一变成了重新立案的依据。这叫什么?这叫“换个马甲再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