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版国安法的阴霾下,香港和台湾的艺人如参与大陆资金合作制作的电影,需要事前签订所谓的“禁五毒”合约。据苹果日报报道,所谓“禁五毒”即五年内不可犯黄、赌、毒、鼓吹港独和台独等行为,若因此连累影片在中共大陆被禁止发行或上映,投资方有权追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