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七月一日正式施行。 从法律序言、第21条到第63条可以看出,中国已将两岸交流、民族认同及境外法律宣示纳入同一部法律,也让共同体建设与两岸融合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对台法律布局再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