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许多大陆网民接到官方发放的《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登记工作的办法》。全文共九条。其中两条用黑体字强调,到北京上访必须持有省级部门出具的有关信访事件的书面材料或电子文书,否则北京不受理登记;对信访事项已经得到处理但访民仍反复上访的,也不予登记。还有一条规定,在受理办理期限内重复来访的也不予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