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2条及《第43条实施细则》,4月2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充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犯罪相关财产。《香港国安法》第32条全文如下:因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而获得的资助、收益、报酬等违法所得以及用于或者意图用于犯罪的资金和工具,应当予以追缴、没收。港府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