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车主1分钟被8次别停致追尾 警方认定多次反转

吉林省长春市车主被一路虎车8次别停后致追尾碰撞,报警后,案件历经多次反转。(网络视频截图)
吉林省长春市车主被一路虎车8次别停后致追尾碰撞,报警后,案件历经“不予立案—行政立案—终止调查—责令重查”等多次反转,经媒体曝光引发关注后,警方宣称立案。之后,该车主个人信息遭泄漏,收到电话轰炸要求和解。
据大陆媒体3月18日报导,长春市民吕先生介绍,自己在2025年12月驾车途中遭遇一辆陌生黑色路虎车1分钟内连续8次别停,最终避让不及发生追尾,车辆受损严重。最终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辆维修费近10万元,折旧损失约6万元。
吕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黑色路虎车1分钟内8次别停吕先生的车辆,在车流中肆意变道、急刹。
根据吕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当时道路前方畅通无阻,从12时41分53秒路虎车第一次突然变道超车别车,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这辆路虎车先后8次急刹别停吕先生的奔驰。最后一次急刹车,吕先生避让不及,两辆车发生了追尾。
事发后,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表示将通过法制科把案件移交给朝阳区桂林路派出所移交案件,追究路虎车驾驶员孙某的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
然而,交警多次向桂林路派出所、朝阳区分局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被拒绝。
1月28日,吕先生自行前往桂林路派出所报警,收到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然而,2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称“没有违法事实”为由,向吕先生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吕先生不服,随后多个部门申请复议。
从“危险驾驶”到“寻衅滋事”再到“没有违法事实”,为什么警方的认定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变更?案件移交为何受阻?
对于这些问题,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未做出回应,桂林路派出所回应称,需要向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进行报备后方可接受采访,但称没有分局的联系方式。
案件反转
据报导,吕先生于3月3日他接到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电话通知,告知他,“经过复议审查,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决定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重新调查。”
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车主个人信息泄漏遭警察上门威胁
3月19日,吕先生向大象新闻求助,称早上7点40分起,有六名自称桂林路派出所警察的人员持续敲门近6小时,吕先生用扫把抵门,僵持到下午1点23分,最后无奈报警。彩织派出所警察出警劝离。警方回应称敲门是警察正常办案,但未说明具体事由。
吕先生还说,此事经媒体报导后,疑似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自己和妻子手机遭自称路虎司机妈妈及陌生电话“疯狂轰炸”,自己单位领导、岳父老领导也向吕先生施压,要求和解,吕先生说,“不敢收理赔费,怕被反告敲诈”。
事件引发警方滥用权力、渎职和中共特权待遇质疑。
网友评论称,“立案受阻,个人信息疑泄露,其单位领导、岳父老领导均接到施压电话,要求放弃追责,这是多大的能量?”“此事多次反转打了谁的脸?当然是打了法律的脸面”、“这么一起简单的恶意别车案件,搞得像刑侦大案一样,在交警队,派出所,分局,市局,四个单位间来回折腾,叹为观止”、“这就是东北的常态和现状,人情和金钱腐败大于一切,有钱有权的人通吃一切,对于没钱没权的人毫无公平可言”、“估计是哪家的公子吧”、“出尔反尔,把自己吐出来的又吃进去了”、“各种手段都用上了,这地方,真是开了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