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报湖南郴州烟花店燃爆事件 舆论一片质疑

2025年11月30日,湖南郴州一烟花店发生燃爆事件,烟花店老板举报当地官员后喝农药自杀。(网络截图)
去年湖南郴州一烟花店发生燃爆事件,烟花店老板控诉当地官员后喝农药自杀。日前中共当局通报称“店主犯罪后喝农药自杀”,引发网络一片质疑声。
3月27日,湖南郴州市联合调查组就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调查情况,第二部分是对公职人员的处理情况。
通报第一部分声称,烟花零售店店主彭某勇因偿还逾300万人民币贷款压力大,“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并称“勇鑫烟花零售店燃爆系彭某勇所为,并在实施犯罪后自杀”云云。
通报还对彭某勇之前举报当地“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做法进行了辩解,但对彭所说的“被官方人员逼死”等情节只字不提。
通报第二部分称,已对包括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贺某林、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湖大队骆仙中队工作人员杨某及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骆仙派出所辅警王某等在内的13名公职人员作出警告、记过、免职等处分。
该通告在网络引发了一片质疑:“关于第一点……他是怎么借了这么多。一个月要还六七十万,但是他几个店总共加起来货物还不到20万。关于第二点……就这么就事论事?只管那几个人向彭某勇要的几千块钱?对于其它店家的就不管了?”“没有提吃拿卡要,散了吧”。


还有网友质疑对涉事公职人员处理太轻:“该办的没办,逼死人不负责?不追究责任?处罚太轻了,无关痛痒,像是在鼓励犯罪”“各种理由的吃拿卡要,演绎到极致,活生生逼死一条人命!不过是罚酒三杯”“科长,股长,队长,辅警。这都没舍得开除一个辅警,可见都有后台啊”“通报不还是在糊弄人,免职不是行政处分,是人事管理,免职后可以平调其它职务,撤职才是行政处分”“给人家发证的是自己,不让人家做的也是自己,朝令夕改,人家的损失一点不管!知法犯法仅免职吗”“免职?这不是鼓励么?一条人命换来的也就几条轻轻松松的处罚,果然还是铁饭碗啊”。


据此前报导,2025年11月30日,湖南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的勇鑫烟花店突然发生大爆炸,当地仅通报3人受伤,但网上质疑当局隐瞒伤亡信息。在爆炸发生的前几分钟,该烟花店店主彭海勇坐在宝马车里喝下农药,指控郴州副市长彭生智等官员“把他逼上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