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女子“早到40分钟上班”被开除 法院揭关键
西班牙一名22岁女子因“习惯性过早到公司上班”被解雇。她虽多次被告知不要提前到岗,但仍坚持在早上6点45分到7点之间抵达,而正式上班时间为7点30分,公司也明确禁止她提前打卡或开始工作。
今年初,其主管以“严重不当行为”为由将她开除,指出她过早到岗导致无事可做,形同未对公司作出实际贡献。女子不服,向亚利坎提社会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调查后发现,她在收到多次口头和书面警告后,仍有至少19次提前到岗,其中有时还在进入办公室前就通过公司软体打卡。同时,她过去曾未经许可出售一块使用过的公司汽车电池,也被视为不恰当行为。
法院维持解雇决定,不过强调关键原因并非她“过度守时”,而是她持续背离公司的规定,与公司的配合度不高。法官指出,该员工长期反复的行为已破坏雇佣双方之间的信任与默契,足以构成解雇理由。
女子仍可向瓦伦西亚高等法院提出最终上诉,但当前判决仍然生效。

西班牙女员工多次提早上班被解雇。示意图。(彭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