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券商“保代”突击入股 被量刑10年 引关注

示意图。图为上海证券交易所。(Yifan Ding/Getty Images)
日前,中国某头部券商原保荐代表人,因突击入股获利200万元(人民币,下同)而被检方量刑10年的消息,引发资本市场强烈关注。同时,对保荐人“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认定也引发质疑。
头部券商资深保代“突击入股” 或面临10年刑期
《每日经济新闻》周二(12月9日)报导,资本市场传来消息,某头部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在振华新材IPO项目中涉嫌突击入股,被检方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尽管涉案金额为410万元,杜鹏飞个人分得约200万元,但检方建议的量刑却高达10至11年。
保荐代表人(简称“保代”)是指在中国证券市场中,由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委派,具体负责股票发行上市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个人,是连接拟上市公司与证监会的“担保人”和“推荐人”,在关键文件上签字。
报导称,有知情人士对此表示,该消息基本属实。“财新网”近日也对此事作了报导。
大纪元记者查询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华新材”)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现,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杜鹏飞、李波,签字日期:2021年9月8日。
据公开消息,该案件已于2025年10月下旬一审在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中信建投证券是一家国资控股的券商。公司主要股东有: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等。
券商保荐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财新网”上述文章称,券商投行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拟上市公司过程中,借助代持方式突击入股,待企业上市后股价飙升悄然卖出,这类违规案件在A股市场不算鲜见。但保代通常面临的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证券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追责者寥寥。
保荐代表人低价突击入股的案件原本均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简称“非公受贿”)判处,但近期有保荐人被指控涉嫌受贿罪,主体身份对应《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量刑翻倍,实属罕见。
不过网友们对保代“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认定普遍不赞同。
“CJCX”说,“福利待遇方面又不算国家工作人员了。”
“冷静的狮子”说,“扩大认定范围,泛化理解国家工作人员,将国有控股企业的一般工作人员也确定为从事公务人员,必将反噬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人才吸引和培养,有点可怕!”
“云瑞”说,“那些贪腐过亿,且给国有资产、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更巨大损失的巨贪,很多判刑不过十几年;而这位普通职员获利200万,入股价格按照国资法定评估程序、合理公允,且几乎没有带来实质损失和伤害,只是入股身份有问题,也是十年?这是‘法律下人人平等’么?”
隐秘的利益链
《每日经济新闻》报导指,为了掩人耳目,杜鹏飞未亲自出资,而是联系了一位熟识的上市公司职员刘飞。刘飞随后出资150万元,将资金转入指定的代持账户,股权则登记在振华新材某老股东名下。值得注意的是,过程中二人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仅口头约定:若未来股票上市产生收益,二人平分。
2021年9月,振华新材以11.75元/股的价格登陆科创板。2022年9月首批限售股解禁时,股价在50元左右。代持账户开始陆续减持,最终合计实现收益约410万元,刘飞将其中约200万元通过代持人转交给了杜鹏飞。
杜鹏飞在案发前曾主持或参与了多个重要的资本运作项目,包括振华新材、思维列控、大参林的IPO项目,以及香雪制药配股和公司债发行、华锋股份可转债、雷科防务非公开再融资项目。
直到2024年11月,振华新材发布公告称,原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广发证券前保代“突击入股”获利4000万被判2年半
杜鹏飞并非券商保代人借助“突击入股”获利的个案。2019年5月28日,上海二中院公布的一封刑事裁定书显示,2009年时任广发证券投行部总经理的钮华明等三人在东方国信上市前突击低价入股,待解禁后抛售获利达4000余万元。钮华明等三人被判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至缓刑21个月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