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16亿 海南省前政法委书记刘星泰被判死缓
2025年8月26日,中共海南省前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刘星泰被以“受贿罪”判处死缓。(新唐人合成)
8月26日,中共海南省前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刘星泰被以“受贿罪”判处死缓。
刘星泰被指在2003年至2024年任职期间,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刘星泰受贿时间长达21年,此间曾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日照市委书记,以及海南省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副主任等职。
公开资料显示,刘星泰今年62岁,早期长年在山东省任职,2018年1月调任海南省副省长,同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副主任。
2024年5月,刘星泰官宣被查,同年11月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官方当时在双开通报中称,刘星泰作风专横霸道,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等。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刘星泰自2015年2月担任日照市市长兼市委副书记后,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截至2016年底,日照市包括五莲、莒县在内的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关押,四十多人被骚扰,上百人被强迫签字。
另外,刘星泰任职海南省政法委书记期间,被指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