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密尔顿、杰斐逊与美国理念

美国开国元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肖像画,美国画家约翰‧特朗布尔(John Trumbull,1756-1843)绘于1792年。(公有领域)
(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Matt Riffe撰文/信宇编译)
政府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的斗争贯穿了整个美国历史。1776年,美国开国元勋、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撰写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时,他为美利坚合众国构想了三大原则:自由(liberty)、平等(equality)和人民同意的政府(government by consent)等。这些原则构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美国理念”(American Idea),并被写入18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各州通过的新宪法中。在宪法批准的激烈斗争中,另一位开国元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在《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1788)中阐述了他对这个美国理念如何被写入新提出的联邦宪法的解释。
杰斐逊和汉密尔顿在原则上都认同美国理念,但在宪法中对自由和政府权力的定义上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杰斐逊支持地方自治和各州主权,他的理念在美国历史上一直受到州权主义者的推崇。而汉密尔顿则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充满活力、拥有广泛国会权力的中央政府,通过强大的军队和经济来保障自由。他们对政府权力的范围和性质的不同解读,影响了自1790年代以来每一次重大的政治和宪法辩论。
在美国独立250周年纪念日前夕,总部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国家宪法中心(National Constitution Center,简称NCC)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杰弗里‧罗森(Jeffrey Rosen)发布了新书《追求自由:汉密尔顿与杰斐逊如何点燃美国持久的权力之争》(The Pursuit of Liberty: How Hamilton vs. Jefferson Ignited the Lasting Battle Over Power in America,2025),为这场辩论提供了一个新颖而及时的视角。该书以线性叙事的方式,展现了两位开国元勋之间思想的碰撞。罗森巧妙地用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原话重现了这场辩论,并追溯了美国历史上政治家、总统和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对这场辩论的论述。
罗森承认,汉密尔顿与杰斐逊之争是美国政治史上最重要的辩论这一论点并非新颖。美国第8任总统马丁‧范布伦(Martin Van Buren,1782-1862)在其身后出版的著作《美国政党起源与发展研究》(Inquiry Into the Origin and Course of Political Par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1867)中首次提出了这个观点。这位前总统将美国政党的起源追溯到最初汉密尔顿与杰斐逊就国家银行问题展开的辩论。美国政治家亨利‧卡伯特‧洛奇(Henry Cabot Lodge,1850-1924)在其1885年出版的12卷本《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文集》(papers of Alexander Hamilton)的导言中写道,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宪政理念是“两种政治思想流派”,他们“争夺主导权的斗争塑造了我们国家的历史”。1925年,美国记者克劳德‧鲍尔斯(Claude Bowers)出版了《杰斐逊与汉密尔顿:美国民主的斗争》(Jefferson and Hamilton: The Struggle for Democracy in America,1925),鲍尔斯在书中淡化了两位开国元勋在州权和国家权力问题上的争论,而是将这场辩论描述为民主与贵族之间的斗争。鲍尔斯最终得出结论:“此后,整个美国历史都沿着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之间的对抗所划定的路线发展。”
罗森沿用了前人对汉密尔顿-杰斐逊辩论的历史研究脉络,因为正如他所指出的,这场辩论不仅解释了美国的政治史,也解释了美国的宪法史、思想史、经济史和社会史。《追求自由》(2025)一书以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一次晚餐场景开篇——并非两人达成妥协、建立国家银行并承担南方各州债务以建立国家首都的著名场景,而是另一次杰斐逊注意到汉密尔顿明显赞扬罗马共和国君主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前100-前44)的场景。由于汉密尔顿的这番话被杰斐逊记录下来,罗森称之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阴谋论”,杰斐逊指责汉密尔顿和联邦党人(the Federalists)企图在美国复辟君主制——这个指控至今仍困扰着这位纽约客。
除了君主主义的指控之外,关于如何解读宪法精神的宪法分歧引发了国家银行之争,并从此分裂了美国的政党及其领导人。汉密尔顿和联邦党人认为,联邦权力应该被宽泛地解释,而杰斐逊及其共和党支持者则寻求对宪法列举的权力进行严格的解释。然而,在政治上,这些对立的观点并非一成不变,也并非始终局限于对某种政治理念的严格坚持。汉密尔顿和杰斐逊都在其政治生涯的不同阶段为了党派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政党也纷纷效仿。正如罗森所强调的,在美国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1767-1845)的时代、美国内战(the Civil War,1861–1865)和重建时期(the Reconstruction,1865-1877)、罗斯福新政(the New Deal,1933-1938)以及里根革命时期(the Reagan Revolution,1981-1991)——总统、两大政党以及最高法院都为了党派利益而演变,但其路径却遵循着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模式。
在杰斐逊总统任期内,路易斯安那领地的收购问题上,为了政治优势而放弃宪法原则的早期例证之一便是如此。杰斐逊认为,将路易斯安那领地纳入联邦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宪法修正案。然而,由于担心与法兰西君主拿破仑‧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1769-1821)达成的协议可能无法作为修正案通过,杰斐逊允许共和党人批准了路易斯安那条约。随后,国会展开了一场辩论。在辩论中,弗吉尼亚学派(Virginia school)的民主共和党人(Democratic-Republicans),原本主张严格解释宪法和联邦权力,却转而捍卫宪法中隐含的权力。另一方面,联邦党人,尤其是新英格兰地区的联邦党人,则突然转变为严格解释宪法和维护州权的拥护者。与此同时,在行政权力问题上,也出现了放弃宪法道德的现象。杰斐逊反对动用武力镇压威士忌叛乱(Whiskey Rebellion),却突然欣然接受了援引《叛乱法》(Insurrection Act,1807)来强制执行其禁运政策的机会。
总体而言,历任总统都力图效仿杰斐逊和汉密尔顿关于行政权力的理念。罗森指出,像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和第32任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1882-1945)这样的总统采取了汉密尔顿式的做法,寻求更大的政府权力,并对宪法进行更为灵活的解释;而像安德鲁‧杰克逊和第40任总统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1911-2004)这样的总统则更倾向于杰斐逊式的做法,主张基于对宪法的严格解释而减少政府权力。此外,还有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他融合了两位开国元勋的观点,并寻求“以汉密尔顿式的手段实现杰斐逊式的目标”。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新民族主义(New Nationalism)主张利用强大的联邦政府来监管经济,并进行社会和劳工改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西奥多‧罗斯福的说法,行政权力突然变成了“公共福利的守护者”(the steward of the public welfare)。
罗森还梳理了最高法院对汉密尔顿和杰斐逊宪法解释的演变。就目前关于原旨主义(originalism)在法院判决中的作用的争论而言,罗森认为,历史上最高法院的核心争议并非原旨主义与非原旨主义(non-originalism)之争,而是联邦权力的自由主义解释与严格解释之争。事实上,罗森指出,按照当今最高法院的标准,无论是汉密尔顿、杰斐逊,甚至是“宪法之父”、第4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都不会被视为“原旨主义者”(originalist)。罗森的这种论述无疑会遭到一些批评者的反对,但他的主要论点是,建国先贤们在宪法问题上的观点不断演变,尤其是在关于国家银行的辩论中,这表明他们更像是“活的宪法主义者”(living constitutionalist)。例如,在国家银行争议中,杰斐逊和麦迪逊最终都接受了该银行的合宪性,因为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它得到了国会、地方政府和美国人民的认可。
罗森的著作与其它作品的不同之处在于,《追求自由》并未试图在汉密尔顿与杰斐逊的辩论中选出胜负。相反,它颂扬了两种相互竞争的宪政理念之间的碰撞,正是这种碰撞成就了美国实验的持续成功。然而,这种成功并非源于汉密尔顿主义者和杰斐逊主义者在如何平衡自由与权力方面达成一致;而是源于那些参与到对两种宪政理念不可避免的诠释之争中的人们,对美国自由、平等和人民同意的理念抱有真诚的承诺。这才是健康民主共和国的最终标志。
在罗森看来,对美国宪政秩序的最大威胁并非来自那些“对汉密尔顿和杰斐逊原则的忠诚前后矛盾”的人,而是来自那些“彻底摒弃这些原则”并抛弃了美国理念整个前提的人。这种威胁远不止于美国历史上总统遭到反对者攻击、被描绘成煽动家以捞取廉价政治资本的诸多案例。美国第1任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被反联邦主义者(Anti-Federalists)和共和党人(Republicans)视为下一个“乔治国王”(King George),杰克逊被称作“安德鲁国王”(King Andrew),而富兰克林‧罗斯福则被视为美国凯撒(American Caesar)的化身。
在《追求自由》一书中,煽动家的崛起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书中处处可见对凯撒的提及,以及煽动家对美利坚共和国构成的普遍威胁。例如,罗森提到富兰克林‧罗斯福1934年举办的以凯撒为主题的生日派对,当时总统身着托加长袍,头戴月桂冠。然而,开国元勋们对这种威胁有着清醒的认识。汉密尔顿认为,民主制度可能会从底层滋生出一个煽动家,而杰斐逊则担心会出现一个美国贵族式的凯撒,他依靠社会上层——金融精英——的支持,进而腐蚀民众的道德。汉密尔顿认为,由于宪法没有区分社会或经济阶级,因此寡头政治的危险并不存在。杰斐逊和他的政治盟友麦迪逊对这种驳斥持怀疑态度,并希望在人民接受杰斐逊所说的“美德习惯”(the habits of virtue)教育之后,任何寡头都会在选举中被击败。
尽管汉密尔顿和杰斐逊都曾发出警告,但是历史上的关键时刻仍然会出现一些煽动民粹的政客,威胁到宪政秩序。《追求自由》一书中重点介绍了三个类似煽动家的人物:政治家亚伦‧伯尔(Aaron Burr,1756-1836)、亨利‧克莱‧沃莫斯(Henry Clay Warmoth,1842-1931)和休伊‧朗(Huey Pierce Long Jr.,1893-1935)等。这三人深陷腐败泥潭,并试图颠覆宪法以保住权力。
18世纪末,杰斐逊的副总统伯尔,正如罗森所说,是“贯穿美国历史的煽动家的原型”。无论是他参与的分裂阴谋,还是后来的叛国罪审判,伯尔都可能是约翰‧杰伊(John Jay,1745-1829)在1821年写给美国第2任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1735-1826)的信中所指的对象。杰伊在信中写道:“我们某些煽动家似乎把制衡视为碍事的障碍。”汉密尔顿确信伯尔具有民粹主义(populist)和独裁主义(authoritarian)倾向,他曾经说过:“如果美国有一个雏形凯撒,那就是伯尔。”
南北战争结束后,罗森将笔墨集中在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亨利‧克莱‧沃莫斯身上。沃莫斯州长大力推行新奥尔良市的内部建设。他巩固了对州民兵、警察、法官和县书记员的个人控制,并设立选举委员会,将解决选举争议的权力集中于自己手中。沃莫斯贪污腐败,易受贿赂,最终在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因涉嫌窃取选举结果和利用州民兵维持权力而被弹劾。
罗森接着着重介绍了另一位倍受争议的路易斯安那州州长休伊‧朗,将其塑造成20世纪民粹主义煽动者的典型代表。朗试图通过将政府各部门集中到自己手中来颠覆宪法。他召集州议会特别会议,并命令州最高法院推翻他不同意的裁决——朗的独裁倾向促使罗森引用历史学家大卫‧肯尼迪(David Kennedy)的结论,即这位州长使“路易斯安那州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接近独裁统治的州”。
除了这些例子之外,罗森还指出,纵观历史,劫持“美国理念”的企图屡见不鲜。从约翰‧卡尔霍恩(John Calhoun,1782-1850,曾为奴隶制辩护,称其为“积极的善”/positive good,并称《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原则是“不言而喻的谎言”/self-evident lie)到如今那些想要推翻宪法、重塑政府体制的极端意识形态分子,这些在美国政治中出现的非自由主义行径都违背了“美国理念”的核心原则以及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政治哲学。
罗森总结道:“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对立立场,如同金线和银线交织在美国历史长河中,时而并肩而行,时而相互交错,在关键时刻,它们相互拉扯,几乎断裂。”汉密尔顿主义者和杰斐逊主义者之间关于如何平衡自由与权力的争论之所以(迄今为止)取得了成功,正是因为这些金线和银线没有断裂。尽管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宪政理念在每一次政治辩论中都针锋相对,但它们始终根植于美国理念的原则之中:自由、平等和人民的同意——这些原则正是汉密尔顿和杰斐逊在辩论中所秉持的。
如果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继任者们继续在这些原则的框架内进行辩论,并以真诚的信念践行美国理念,那么美国的实验本身就能再成功延续250年。因此,《追求自由》一书对于那些想要承传美国历史上两位最重要的宪法学家遗志的人来说,是必读之作。
本文刊自“真实清晰在线”(RealClearWire)网站。
作者简介:
马特‧里夫(Matt Riffe)是总部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非营利教育组织杰克‧米勒中心(Jack Miller Center)总裁的行政助理。
原文:Hamilton, Jefferson, and the American Idea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