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自由司法中心总裁:加拿大政府援引《紧急法》镇压卡车司机违宪

2022年2月17日,“自由车队”在渥太华抗议期间,警察监视抗议卡车。(Adrian Wyld/加通社)
联邦政府在援引《紧急状态法》的诉讼中,已败诉两次。现在,政府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
2022年2月14日,联邦政府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援引《紧急状态法》,镇压在渥太华的“自由车队”抗议者,冻结了数百人的银行账户。
2024年,联邦法院(初审廷)裁定,政府援引《紧急状态法》镇压自由车队违法,因为援引该法的门槛尚未达到,政府此举侵犯了加拿大人的宪章权利。
2026年1月,联邦上诉法院驳回政府上诉,维持原判。2026年3月17日,政府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交上诉。
“国家紧急状态”是指一种无法以任何可用法律有效应对的危急状况,比如“严重威胁加拿大政府维护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能力”,或者“严重危及加拿大人生命、健康或安全,且规模或性质超出省政府处理能力或权限”。然而,已有2个法院认为,“自由车队”抗议不构成“国家紧急状态”。
在提交给最高法院的辩论备忘录中,联邦政府辩称,“自由车队已占领渥太华市中心数周,结束无期”。
事实上,在政府启动《紧急状态法》前,抗议者已与渥太华市政府达成协议,将卡车从市中心撤离。时任渥太华市长幕僚长塞尔日.阿尔潘(Serge Arpin)在国会作证时表示,截至2022年2月14日中午,已有102辆卡车驶离市中心,其中大部分离开了市区,小部分卡车按照协议规定,驶往国会大厦附近的Wellington Street。
渥太华市府时任紧急和保护服务总经理金.阿约特(Kim Ayotte)在国会作证时说,警方阻止卡车驶入Wellington Street,使它们不能离开市中心。
联邦政府声称抗议活动“结束无期”,显然与事实不符。
备忘录用了大量篇幅描述亚省库茨(Coutts)、安省温莎等地发生的边境封锁事件。然而,所有封锁事件都已在政府2月14日援引《紧急状态法》前解决并停止。
备忘录将冻结257个银行账户描述为“信息共享”。政府没解释人们用这些账户做了什么,以至于威胁到国家安全或造成损害。
政府辩称,其紧急措施“奏效”,警方在渥太华逮捕了196人,并刑事起诉了110人。实际上,无需政府援引《紧急状态法》,警方就可合法逮捕罪犯。
在抗议持续的数周里,成千上万的人涌入渥太华抗议,警方并未看到有人烧汽车、砸商店橱窗,或发生针对警察或平民的暴力事件。
政府声称“有骚扰、袭击和恐吓事件出现在媒体报告中”。没错,那只是部分媒体缺乏证据的“报导”,这些媒体一贯将卡车司机和其他抗议者描绘成危险的暴力极端分子。
备忘录还声称“一些抗议者持有或佩戴了纳粹标志”,但没提供任何证据。事实是,抗议期间只看到一个人在渥太华展示纳粹旗帜,此人的身份和意图都是个迷。

作者简介:
约翰.卡佩律师(John Carpay)是宪法自由司法中心(JCCF)总裁。
原文John Carpay: How Many Court Rulings Does It Take to Prove Use of the Emergencies Act Was Wrong?刊载于英文大纪元网站。
本文仅表达作者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