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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从明朝报纸上发现新闻真相

 

2009-02-11 李开周

现代人想了解新闻,那渠道可多了,可以读报,可以上网,可以看电视,可以听广播,可以获取小道消息。即使某一条渠道被堵死了,另一条渠道又敞开了,按下葫芦起来瓢,我们永远能看到鲜活生动的新闻真相。

明朝人要困难一些,那时候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广播,当局还禁止传播小道消息,他们唯一合法的信息源,只有报纸。不过当时不叫报纸,叫邸报。

严格讲,邸报既不同于今天的商业报纸,也不同于今天的党报党刊,因为它没有专门的办报机构,发行周期也不太固定,另外它主要不靠印刷,而靠抄写。

明朝邸报的出版和发行过程是这样的:各级官员向朝廷递送奏章,朝廷批复之后,转给六科(明清两代设置的中央机构,负责分发公文和监督六部),六科把每一份奏章都抄下副本,去粗取精,汇编在一起,每隔四、五天出一期简报,下发给京官和地方大员,并允许下层干部和普通群众传抄。

单看消息来源和出版周期,明朝邸报很像新华社编印的《内部参考》,只是在保密程度上要比《内部参考》差很多,似乎更接近《内参选编》。《内参选编》主要刊登时政新闻,明朝邸报的内容则五花八门,既有官员任免等时政新闻,也有边疆战乱等军事新闻,还有自然灾害、大案要案、民风民俗、奇闻轶事等社会新闻,所以我们只能把它看成是报纸。

对于报纸,我们都明白一个常识:这种媒体常常会屏蔽掉一部分新闻真相。明朝的邸报更是如此,从洪武建国起始,六科编写邸报的时候就得留心,看哪份奏章上写着“不宜抄传”,就把那份奏章剔除在外。崇祯登基之后更是颁下严旨:“各衙门章奏,未经御览批红,不许报房抄发。”这样一来,明朝人从邸报上看到的只能是被过滤了的真相。除此之外,邸报在传抄过程中还会被再次过滤,比如从布政使司下发到府县衙门的邸报,就远比朝廷下发到布政使司的邸报简略。明末学者黄宗羲说:“弘光时邸报,臣蓄之以为史料者也。”意思是邸报很真实,可以作为历史文献。而明朝另一位学者沈德符却鄙夷地说:“邸报所列,往往失实。”意思是邸报上的东西未必就是真相。基于常识,我认为沈德符是对的。

邸报给出的未必是真相,而明朝人需要的偏偏就是真相,为了解决这个悖论,明朝人需要学会从邸报里面发现真相。

这里给明朝人推荐三条经验:

第一,负面消息一般都是真的,而且实际情况要比公开报道更严重。比如隆庆元年六月份的邸报登载一条消息,说太原府永宁州宁乡县发生地震,倒塌房屋一所,死伤群众三个。您可以默认这条消息属实,但倒塌的房屋至少有十所,死伤的群众至少有一百个。只有这样理解,才离真相更近。

第二,要学会从反面理解一条消息。比如万历八年三月份的邸报登载一条消息,说皇帝革去江西瑞昌府两名宗室的禄米,还下诏抚慰瑞昌官民云云。您可以理解成明朝宗室已经无法无天到了连皇帝都不能容忍的地步,而地方百姓早就饱受其苦。

第三,把眼光放长远一些,关注某个新闻的后期报道。比如崇祯三年,皇宫里珠宝失窃,消息从顺天府传出,京城百姓议论纷纷,邸报上对这件事却没有一个字的披露。这时候您不能急,要耐心等待,到第二年春天,邸报上自然会详细报道的,因为案子已经破了,这时候登出来,不伤朝廷的脸面。



附注:

1.此文参考了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序》、蒋一葵《尧山堂外纪》、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施显卿《奇闻类记》,以及一些明代方志。

2.文末的三条经验毫无新意,因为何清涟女士早就这样说过,我只不过换了种表达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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