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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牛人郝胜峰:“中央依赖我们地头蛇”

牛人郝胜峰是濮阳市建设路办事处书记。这个官并不大,但他管辖的是濮阳市市区的中心地带,这里每个项目开工都有大把银子进账,每个部门和商家都得看郝书记的脸色。大家知道,在濮阳,一个村级地头蛇就可以呼风唤雨横行霸道,更别说是管着许多地头蛇的办事处书记了。按当地人的说法,郝胜峰是“地头蛇的头”,他自己对这个称号也津津乐道,他说:“我就不相信在濮阳市能有人把我怎么样”,一般人也相信这话并不是吹牛。

郝胜峰有两个理论,一个理论是“开发项目是办事处的硬道理”,另一个理论是“中央依赖我们地头蛇”。郝书记喜欢拽点小文,他把这两个理论联系当地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出一个办事处纲领写在文件上,大会小会反复讲:“实现村民利益最大化”。

听上去好听,看上去好看,只是他这里说的“村民”,和各村的真村民没有任何关系。他的“村民”都是开发商、包工头,而这些开发商和包工头又是些村干。郝书记就是和这些村干开发商抱成一团,铁了心的为他们服务。让这样的“村民”利益最大化,也就保证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郝书记虽作为代表各种人民的一级 go-vern-ment出现,却敢于只“实现村民利益”,而不保障辖区内其他市民的利益。

濮阳是个新城,所有商家都建在当地村子的土地上,所以村干开发商和村干包工头总是打着村民的旗号,看中哪个企业的地面就使用纯黑道的方式,对那里的商家一闹、二堵、三打,直到在原地的商家破产或无法忍受后被迫撤出。

村干们对你没什么道理可讲,就是命令你无条件拆除建筑和设施。你有产权和使用权的全套合法手续,这个他们不管,给你下通知“强制拆除”,还是“书面通知”。当然你不会服从命令,你会说“凭什么呀,还有王法没有?”但是,濮阳市里的地头蛇还真就是这样行事。

你的人被打得几处骨折,案子会毫无结果;你告到法院,法院还是讲理的,因为找不到任何判你败诉的依据,对方暴力侵权夺产的事实明摆着,法院和各方都承认。但是,开不成庭,判决了也执行不了。去年,一法官曾当面斥责打断庭审的村支书,说他“蔑视法庭”,该支书当场回击说,“我就是蔑视法庭,你能咬我的屌啊?”此话被传为笑谈,当作证明村支书精明强干的例证。

建设路地盘上,隔三差五上演“打商家”的闹剧。往商家门前堆垃圾,卸上几铲车土,开车堵住人家门口,锁住经营场所的大门,打保安、赶客户,似乎这里的群体事件成了家常便饭。

组织干这些事的村支书扬言:郝书记支持我们整垮这些不腾地方的王八蛋!我们负责打店拆窝,办事处负责申报立项,关键还是要先制服这些企业,打跑了就合法化了,什么都好说,只要他们一天不走我们就没理,他们走了我们一切都合理合法!

郝胜峰书记还是知道中央精神和法律法规的。实现驱逐企业和立项的目的,法规上的障碍主要有三个:一是《物权法》对所有权、使用权拥有者的保护;二是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在农村建设用地、包括进入市场流转的农村建设用地上搞住宅开发;三是今年元月一日发布的《循环经济促进办法》,明令不准批准拆除在正常使用期限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郝书记对这些全都清楚,并且对其他干部也多次摆明这些“困难”,同时他给出的解决办法有很强的开拓精神:“任何不利于我们开发的文件法规都要变通,如果中央规定不变通,就靠我们自己来变通”。

公然夺产侵权,从常理、法理和政策上都没有任何孔子可钻,把自己做梦都想实现的目的摆上桌面那根本行不通。于是郝书记和地头蛇只能分工合作,由黑势力打闹,而他就是黑恶势力,村霸的保护伞,再就是用各种手段让谋划中的住宅开发项目获得正式手续。

与地头蛇、B社会结盟,全靠违法暴行争取“合法化”,这就是郝胜峰的高明之处,此人牛就牛在这里。应该承认,郝书记关于“中央依赖地头蛇”的理论,算是有一定可行性的理论。他“实现村民利益最大化”的口号,实实在在地给濮阳市party政出了一道难题。

go-vern-ment要是从了地头蛇心愿,先例一开,go-vern-ment从此不承认各单位先前获得土地和建筑使用权的合法程序,那就意味着各村的村干部都随时有权逐客,可以随时打断各企业的正常营运,go-vern-ment权威和投资环境声誉也就一败涂地;但是,各下属机构和非本地企业没有不受地头蛇折腾的,地头蛇实在是不好惹,要是不依从他们,他们就不停地作乱让人心神不宁。眼看这里利益无法平衡,冲突不可避免,怎样避免祸端、平息乱象?锦囊妙计,只能出自郝胜峰这样的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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