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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悉财富之源的亚当史密斯:国富论根本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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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出生于苏格兰,确切的出生日期已经不可考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在1723年6月5日的可可卡地受洗成为基督徒。

史密斯十四岁追随哈奇森学习道德哲学,这个时期培养出的自由、理性主张成为他日后著作的思想核心。

25岁完成牛津大学的学业后回到爱丁堡从事教职,他的教学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了伦理学、修辞学、法学、及政治经济学等。36岁(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感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可说是这个时期学术的总结。这本书以人类共同的天性“同情”为起点,论述社会在同情,也就是善的基础下,能够成就一个人与人之间共存共荣、和谐有公义的社会。这本书在发表之后更受到很大的肯定。

43岁时,亚当·史密斯结束教职回到家乡,以长达十年的时间写出《国富论》(全名:《国家财富的本质及其原因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年出版),主张人对自身最大利益的追求能在市场上形成一只“看不见的手”,“自然地”使生产与消费达到平衡,本书也成为日后自由经济的理论基础。

现代学者往往认为史密斯《国富论》中的“私利”与早先《道德情感论》的“同情”自相矛盾。这是因为现代拜金主义,将金钱看得比道德还重要的缘故。我们试着回到《国富论》出现的时空理解史密斯的思想,1776年后5年,也就是1781年瓦特才发明蒸气机,工业革命正要展开,因此当时的欧洲经济仍是以农业为主,持续了一千多年的基督教信仰仍然稳固地维持着人的伦理道德观念。

因此当我们理解《国富论》中的“私利”时,应以“道德”前提,也就是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的正当利益追求,而非你争我夺、不择手段的利益追求。道德的重要性,在当时是理所当然、完全不用多说的,是以史密斯也没有强调出来。

现在,我们来读一段亚当·史密斯常被引用的话:

“我们所期盼的晚餐并不是靠搏得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傅的同情心而来,而是他们对他们自己的利益追求而来。我们填饱肚子的方式,不是诉诸他们的同情心,而是希望他们自爱(self-love),也不是诉诸我们的处境,而是诉诸他们的利益。”

肉贩必需工作、生产以维持正常的生活,这属于肉贩(以道德为前提下)的“私利”,我们因为肉贩的“私利”而买到了让我们生存下去的食物。“肉贩/生产”与 “我们/消费”的角色是相互流动的,我们的工作也会让我们成为另一部份人的“肉贩”而得到应有的报酬。亚当·史密斯的经济体系中,透过消费与生产行为,货币在社会上流动着,形成不止息的循环。他这种“希望他人(肉贩)获利”的思想,正是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同情心”或“善意”在经济活动上的具体表现:先要求自己同情别人、为别人的利益着想。

这里的经济活动是建立在“先他后我”的道德基础上的,这样一来,依亚当·史密斯的理论,个人对“私利”的追便能够促使国家整体的富有与进步。

站在二十世纪回顾亚当·史密斯的经济理论,我们会惊讶的发现,现代人已失去道德的前提,无止境的追求个人利益,无法了解《国富论》共存共荣的真意了,而亚当·史密斯更早在工业革命之前便揭示了国家富有的根本: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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