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文集 > 正文

中国的惨痛:‘革命‘的支持者面临被中共消灭绝境

—何清涟:中国一名村长的惨剧

作者:

中国一名村长的惨剧
中国失地农民早在四年前就已高达八千万,官逼民反屡见不鲜。图为2010年6月武汉郊区一农民自制火炮反抗政府拆迁。Getty Images

中国一名村长的惨剧
乐清上访村长钱云会的父亲在给记者下跪,求给他儿子申冤。网路图片

中国一名村长的惨剧
维权村长钱云会的亲属哭倒在悼念现场。中国网民提供

2010年,一位叫钱云会的浙江农民用自己的生命为这一年的中国划上了一个巨大的悲情句号,并且将这分悲情无可避免地延伸到了2011年。美国独立城一碾核乐队The Cremators将这个悲剧做成了EP封面,标题是〈村长的惨剧〉。

http://www.dexingren.cn/read.php?tid-40505.html

钱云会之死让世界看到中国农民为捍卫自己的生存权与国家权力之间那艰难痛苦且无望的抗争,这个小人物的悲剧命运,正是今天中国一亿失地农民悲剧生活的缩影。它牵涉到现阶段中国政治经济的几个方面,如政府土地财政与民众生存权的冲突、政府行为的黑社会化、一党独裁之下的黑暗司法系统,以及在权力肆意碾压之下小人物的痛苦呻吟。

钱云会之死的来龙去脉

故事是从2004年4月开始的。事由是浙能乐清电厂工程征地。

钱云会生活于浙江省温州所辖的乐清市蒲歧镇寨桥村,该村有山地500余亩,耕地750亩,滩涂35公顷,这是全村赖以生存的全部资源。2003年,浙江能源集团控股建设浙能乐清电厂选址于蒲岐镇区域内。该工程总投资近108亿元,是浙江省“五大百亿”重点工程和电源建设“三个一千万”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府预期,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地支撑浙南电网。只是在浙江省的宏大经济建设蓝图里,独独没有考虑数千寨桥村村民未来的生存问题。

根据寨桥村村民提供的材料,这次征用的土地面积占到了全村土地总面积的67.6%,被征用土地、山地、滩涂的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96.78%。寨桥村一共有958户3,700多人,近3,000亩地,如果2,200多亩地被占的话,每人就只剩下1.9分地。当寨桥村民花完3,800万元人民币征地补偿款之后,3,700多村民就会陷入生活无着的境地。与寨桥村陷入同样困境的还有邻近的华一村、华二村等多个村庄。

从此这个村庄的平静生活不再。乐清县国土局为使征地顺利进行,骗取村民签名,还买通人代替钱云会等村民代表签名。在抗争过程中,在村里声望颇高、热心公益的钱云会站了出来,代表村民开始了漫漫上访路。

上访六年间,钱云会被地方当局诬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各种罪名三次投入监狱。但在第一次出狱后,钱云会即被村民选为村长,在长达六年的抗争期间,钱云会遭遇到种种压力却誓不低头。直到2010年12月25日那场离奇的车祸使他的生命陨落之后,他奔走六年的土地问题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钱云会几乎寻找过一切途径寻求帮助。在北京上访期间他吃的像猪食、住的像狗窝,却舍得血汗钱给骗子记者、给无良律师、给所谓的“能人”大笔血汗钱。这些血汗钱是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卖宅基地筹集到的资金,其中40万元钱委托北京一律师事务所打官司。结果钱在北京时被抓并被地方当局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判刑两年,另一村委王立权被判一年半。

他也曾想过网上求助,2010年8月9日,他将村里土地被强征的经过写成〈是官还是贼:诉政府官员豪夺寨桥村146公顷农地始末〉发表于天涯论坛,可4个月过去了,竟然无一网友回帖。直到钱云会离奇地惨死之后,这个旧帖才被人翻出来。

土地成了政府创造GDP的捷径

现在,中国大地上到处都是“钱云会”。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就是地产与矿产等资源产业。这两者都意味着大量失去土地。早在四年前,全国失地农民就已高达八千万,目前以河北、重庆等地为首,为了夺取农民的耕地,在就业问题根本无着落的情况下,又开始力推“让农民住进楼房”,引发全国仿效。

钱云会之死所展现的就是中国现实极为阴暗的一面:中国农村几千年以来从未像今天这样处于毫无自保能力的状态,农村的任何资源,无论是土地、河流、山川,还是古迹,只要官府觉得有可资利用的价值,就可以用国家名义强征。只要官府觉得在某农村兴建高污染的工业区能给当地贡献GDP,农民的生存环境是否被污染,污染对农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何种影响,当局基本不予考虑。

钱云会所在的浙江省,自古以来就“地狭人稠”,在浙南沿海土地资源更是弥足珍贵,俗语称“六山两水两分田”。据该省国土局资料,全省因政府征地导致的矛盾一直不断,一分编码为200631792541925.xls表格表明,仅在2006年全省就发生300起村民因征地而起的纠纷。

钱云会所在的温州地区自2004年开始开始实施“重型化”战略,推进“一号工程”,引进141个省外投资项目,其中制造业项目就有127个,超过项目总数的90%,其中多涉及能源、汽车、石化、机械制造、地产等重化工领域。上述工厂在所处区域往往享受特殊政策或补偿偏低,易引发村民上访。

中国各地政府置民生于不顾强征土地,完全是因为背后有巨大的经济利益。近10年来,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资料显示,2001年— 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 46%左右。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些甚至占80%以上。北京市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年财政收入(2353.9亿元)的近70%,而上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2873.6亿元)的53%。

从乐清警方的作为看中国司法系统的黑暗

使用土地方是企业,但征地者却是政府。被中国当局剥夺了自组织能力的农民为保卫土地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抗争,犹如鸡蛋与磐石之间的斗争一样让人无望而又悲情。
《中国青年报》于12月27日以〈上访村主任“交通事故”致死疑云重重〉为题,引述了公众提出的五大质疑,包括工程车逆行、死者身体方向、现场路口摄像头失效、肇事车不刹车以及司机被带走等等谜团。其实最应该被质疑的还有乐清市警方在命案发生后司法取证的一系列反常做法。

我无法接受官方结论,并不在于这一命案发生的背景极其复杂,也并不是出于不相信政府的惯性思维在起作用,而是在于该案的所谓“调查取证”完全不符合司法取证程序。当地政府从钱云会命案发生之后,所做的一切都让人有充分理由怀疑:他们试图掩盖真相。

汇集所有消息,政府对命案取证的作为完全不合司法取证程序:

首先是对现场不采取司法保护措施。由于这是一场命案,作为整个案件的第一出发点只能是现场勘测报告与尸检报告,当地警方必须保护第一现场。但事实上,却是当地村民努力在保护第一现场,防止警方抢尸。而警方想做的事情就是将尸体移走,完全不在意如何保护第一现场。而事故现场的摄像头正好就在命案发生时“出了故障”,而管理这摄像头资料的又是政府机构。

其次是政府强行抓走证人并加以控制,这些证人包括目击证人与本村一些村民。此外还严格禁止记者独立采访并驱赶记者,用上述措施封锁一切消息源,并让相关证人处于巨大的恐惧之中。(在英美法系中,证人受控情况下所作的证供,法院不予采信。)

第三,命案发生后的调查是在完全受该命案被指控方──当地政府严密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当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不是利益相关者,这种控制或者可以找到另一种说辞。问题恰恰在于:在寨桥村征地引起的长达数年的利益冲突中,地方政府恰好是与村民利益对立的利益相关者。

在证人受到政府强力控制之下,这次专赴寨桥的公民调查团之调查取证只能藉由当地政府的“允许与帮助”才得以进行,其调查的客观性就大打折扣。这就好比人们选择一条路,一开头就站错了路口,那就别指望走上这条路能够通往正确的方向。

钱案再一次体现了中国特色:司法只不过是政治的婢女,所谓司法程序可以在政治利益的挤压之下变成废纸一张。也正因为调查取证的全部过程严格受控,参与调查并在两天时间内就做出结论的公民维权联盟(简称公盟)的许志永等人在报告中做出结论,认为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此报告受到普遍质疑。

参加了这次调查的公盟成员张永攀特地发表〈钱云会之死——张永攀独立调查对此案提出的疑点和声明〉,指出调查程序的缺失:“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此事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我个人认为许志永博士不宜以公盟的名义发布此调查报告,另外我个人对许志永博士的工作态度和调查程序不满意”。对自己社会声望很有信心的许志永因为此次草率且不负责任的报告而声誉大损。

但乐清市政府却对公盟报告表示欢迎,乐清公安局表示盛赞,认为“他们的调查效率和公正立场值得敬佩”(http://tinyurl.com /2ajhh86/),近年来在公共事件中被政府大力排斥的公盟在钱云会一案中,因为这一报告合乎政府需要转而成为政府欢迎与赞赏的角色,其间原因值得探究。

八千多万失地农民因为陷入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生存绝境,他们的反抗绝不会停止。在钱云会的前头,已经有不少农民领袖被地方政府投入监狱,他们的名字是陕西省榆林市城外的三岔湾的农民领袖高拉定,四川自贡的刘正有、江苏无锡的“太湖卫士”吴立红,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带领失地农民维权的杨春林等;在钱云会的后面,还会有更多的牺牲者相继出现。只是当年因中共“打土豪、分田地”口号的蛊惑而踊跃加入消灭地主阶级之“革命”的农民先辈们,永远不会想到自己的儿孙辈今天也会面临被中共消灭的生存绝境。

参考资料:张永攀报告(http://zhangyongpan2008.blog.163.com/blog/static/593528732011021461991/)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看杂志80期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1/0125/193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