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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案低刑起诉轻判六年 网民怒斥

—李启铭被判6年引不满 官二代特权问题再引关注(视频)

因在校园驾车撞死人后声称“我爸是李刚”而导致舆论哗然的河北青年李启铭,昨日在保定市望都县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囚6年,并赔偿死伤者55 万元(人民币‧下同),消息传出后,大陆网民纷纷留言指判决过轻,但至傍晚,多个新闻网站有关留言均被删除。有律师表示,此案明显是量刑过轻。

撞死女生 搬公安高官父亲作开脱

被判刑的23岁青年李启铭,去年10月16日晚酒后驾车进入保定河北大学校园,撞倒两名女大学生,造成一死一伤。他被学校保安员扣留时,自称“我爸是李刚”试图以任保定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父亲来逃避惩罚。事件曝光后,引起舆论譁然,指责此举是“官二代”恶劣行为。望都县法院于26日开审此案,昨日上午以交通肇事罪判其入狱6年,赔偿死者陈晓凤家属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据新华社报道,李启铭对判决没有发表意见。

判决公布后,引起大陆网民愤怒,网易网友峰dong说,“有个官儿爹就是好,喊一声不好使,判刑还不给轻一点。”中华网Tian Yi Zhai网友说,“为什么不以蓄意谋杀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李启铭?”亦有网民指,如果李启铭是普通百姓儿子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其父是局级官员,就改为较低刑罚的“交通肇事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死

大陆曾出现多宗醉驾致死且遭重判事件。2009年10月,肇庆一名拖拉机司机醉驾造成1死1伤,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入狱12年。去年11月,安徽一名醉酒司机撞死2人、撞伤7人后逃逸,也遭“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并被判处死刑。由于李启铭车祸事件既是发生在非并公路的校园内,且肇事后他口出狂言,性质恶劣,但当局仅起诉他“交通肇事罪”。

不过,新华社昨日引述望都县法院解释称,李启铭违反交通法规醉酒驾车,属于过度自信的过失,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对其驾车撞人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再加上肇事后,他亦无逃逸和继续驾车冲撞,因此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律师:性质恶劣 量刑过轻

但大陆维权律师刘子龙表示,“交通肇事罪”最高刑罚是7年,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最高可判处死刑,两者相差很大。由于此案性质十分恶劣,仅以“交通肇事罪”来量刑是明显过轻。明报


造成一死一伤的河北大学“飊车案”,涉案人保定市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仅被当局以普通交通事故起诉,法院周日一审判他罪成坐监6年。死者家属不满判决正考虑提出抗诉,家属的前律师张凯指法院定罪错误,有放生李启铭之嫌,他批评当权者干预司法令公义无法伸张。(RFA冯日遥报道)


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周日一审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人保定市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罪成监禁6年。法院指李启铭犯案事车速介乎每小时45到59公里,远超校园每小时限速5公里的规定,加上其醉酒驾车,并且肇事后逃逸,法院认为李启铭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鉴于案发后,李启铭的父亲李刚赔偿死者家属46万元,伤者9万多元,取得死伤者家属谅解,而李启铭当庭表示认罪,因此法院接纳辩护人意见对被告从轻发落。

死者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记者无法找到他或其家人取得联系。死者家属的代表律师胡益华,周一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指,死者家属对判决感不满,现时正考虑是否提出抗诉,暂未有任何结论。

他说:“现时我正与家属沟通之中,至今仍未有一个结果出来,我正等著他们的回覆,由他们作最后的决定。”

至于李启铭祇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而并非“危害公共安全罪”,胡益华指现阶段他不适宜作评论,该罪最高刑期为监禁7年。胡益华指,李启铭的家人已经在去年11月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家属接受被告赔偿46万元,放弃其对被告采取民事索赔的权利。

在家属受压下被解聘的前代表律师张凯表示,判决不能接受,他指,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定罪上已经犯了很大错误,而法院量刑理据不足,不禁令人质疑案件的公正性,张凯指,事件反映当权者干预司法,令公义无法伸张。他说:“法院在定罪上是不准确的,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而法院以被告的行为并非故意,而是过失来量刑,但被告醉驾,加上在校园内超速,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故意行为。”

张凯指,法院以较轻的罪名起诉李启铭,是要放生他,若果定罪改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量刑起点为7年监禁,最高可能被处以极刑,在司法遭到人为干扰下,一直处于弱势的死者家属,要提出抗诉将会困难重重。

他说:“若果被告李启铭提出上诉的话,那死者家属亦可以同时提出异议,由于这宗案是公诉,根据法规,死者家属是没有独立上诉权的,但他们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推翻判决,但检察院多不会接受。”

新华社的报道指,李启铭对判决没有发表意见,记者多次致电其代表律师张金龙,其手机一直没有人接听,记者无法得知被告会否提出上诉。而望都县法院办公室,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河北大学“飊车案”发生在去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酒后驾驶,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内撞倒两名女学生,导致其中一名女学生陈晓凤死亡。事故发生后,李启铭被保安及大群学生截停,他当时声言“父亲李刚”。后来网民称之为“李刚门”事件。

该案于本月26日在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公开审理,李启铭在庭上痛哭流涕认罪,并向死者家属道歉,其父亲李刚接受地方电视台访问时,流涕哀求死者家属原谅。开庭当日法院以旁听席位太少为由,祇允许五间媒体的记者旁听,及要求采用官方通稿,被传媒人批评做法荒唐及新闻自由造假。


河北大学飙车案宣判,肇事司机李启铭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死者46万元,伤者9.1万元。判罚结果引起了中国的网友广泛的质疑和不满。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报导。

图片:“李刚门”审判现场(网络图片)



视频转载:网络神曲《我爸是李刚》(土豆网/记者心语)


星期天,轰动一时的河北大学飙车案宣判,法庭认定李启铭负有全部责任,但鉴于他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决定对李启铭从轻判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有期徒刑六年,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元。李启铭对判决没有发表意见。

死者陈晓凤的哥哥陈林星期一向本台记者表示:“这个问题还是要和律师去沟通,我觉得不需要去打扰我的父母,剩下的问题就由我来做了。”

其辩护律师胡益华也表示,现阶段不方便就判决结果发表意见:“因为我还在和陈林他们沟通,暂时不方便发表意见。”

审判结果公布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质疑。但是,各大论坛将与宣判结果有关的帖子全部删除。包括新浪丶搜狐丶网易三大入门网站,均不让网民在相关新闻上留言发表意见,传媒报道消息时都只能使用新华社的通稿。大陆传媒早前报道,由于被告人李启铭的「家庭背景压力」,河北大学校方曾下令案件的目击者,不得接受传媒访问谈论案件。而案件日前在法院开审时,当局虽然声称是「公开开庭审理」,却以「庭审现场空间有限」为由,只允许五间指定媒体记者听审,而且要求报道时必须采用所谓的「通稿」。

一些网友对案件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罚表示了不满,但是,当局却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醉酒驾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但并非所有醉酒驾车造成人员伤亡的犯罪,都一律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有网友说:“刑法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上,法官太搞笑了,还什么事后认罪态度良好,李刚积极赔偿。”

浙江媒体人昝爱宗发布的推友版2010十大国内新闻也将李刚门列在其中,昝爱宗说:肇事者李启铭到底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还是交通肇事罪起诉,似乎一切都是听政府的,李刚门遇难一方的律师张凯被解除合同,最后开庭以交通肇事罪指控,死者家属严重不同意,但又有什么关系?法院大门朝权开,李刚门满是权力嚣张,而被撞死的不仅是一名女大学生,还是被权力撞碎的民心。

昝爱宗向本台表示:“我认为它在公开审理这方面有一些问题,比如记者旁听就不开放,他是指定的记者,比如新华社的记者,别的记者就不能进去。这是不是里面有一些不公开的内幕。如果一个轰动的公众事件,又怎么会有那么多限制呢,比如受害者家庭得到补偿的钱是怎么定的标准,李启铭又是怎么认罪的。好多内幕都不知道,给人感觉好像是黑箱操作的样子。一个禁得起历史检验的案子,起码应该做到公开审理,公开让记者采访。”

「我爸是李刚」案早前热爆网络,而「我爸是李刚」也马上变成网上最红的流行语。网民更为此创作讽刺诗句和歌曲,有网民説:「床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我爸是李刚。」一段名为《我爸叫李刚》的歌曲唱道:「我爸叫李刚,大名鼎鼎的李刚,李是李世民的李呀,刚是金刚的刚。我爸叫李刚,撞死人我不用慌,这是为甚么呢?因为我爸是局长。」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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