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中国经济 > 正文

中直机关带头违规 央企福利房转手即赚百万

中直机关带头违规 央企福利房价为市场价十分之一

北京西直门外一新盖起的高层住宅楼属于某央企的福利房,拟4000多元1平方米卖给员工,附近的商品房则高达4万元一平方米,转手之间,一套房就能赚几百万。据记者向北京多个大型央企国企内部员工打听到的消息表明,有60%左右的央企国企都有自建保障住房的计划,而几乎所有的央企国企近几年都曾集资建房或建单位福利房。(5月28日《华商报》)

  早在2003年8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2006年8月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可不管怎样三令五申,公务员和央企员工福利分房的趋势并没得到有效遏制。不仅北京如此,全国各地都是一个样;不仅央企国企如此,其他政府部门莫不如此。

  那么,何以诸多禁令就是无可奈何人神共愤的福利分房呢?原因有许多种,归根结底在于上梁不正下梁歪。不是说,央企国企的胆量大得很,竟敢无视国务院和三部委的禁令,也不能说,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敢与中央政府躲猫猫,实乃中直机关和部委割舍不了福利房这块大肥肉。有例为证:

  其一,禧福汇国际社区(外交部团购)。地点,双井桥东南。团购价:6000元/平方米,新房市场价:33000元/平方米。周边二手房价:30000元/平方米。其二,北京市发改委建委集资房。地点,六里桥西局,均价4000元/平方米,市场价30000元/平方米。其三,人民银行集资房。地点,宣武门康乐里,均价2000元/平方米,市场价50000元/平方米。(见2010年第九期《炎黄春秋》)余不再举。连中直机关和部委都不执行国务院的文件,出尔反尔,焉能指望央企国企和地方政府不群起效尤?

  央企员工和公务员在住房问题上享受超国民待遇,不仅折损国家权威,而且助长了腐败,给社会造成巨大不公。就以福利房“变现”来说,福利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按理来说不能“变现”,也就是说不能上市交易,但由于有权享受福利房的乃国家部委、央企国企,它们在盖自建房时会给关系单位及上级单位部分“关系房”,因此这部分“关系房”大多数都可以办理产权,这也为部委、央企职工“变现”福利房打开了通道。此中关节涉及到多少腐败,我等小民无法想象。特权阶层长袖善舞,只要稍加“运动”,就能将福利房“变现”为商品房,转手卖出去,轻轻松松赚到几百万。天底下哪有这等便宜的事!说到底,还是高回报决定了禁令成为一纸空文。

  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经济参考报》发文指出:“在世界各国,公务员群体因政策保障而在当地工薪阶层中享受最好居住条件的,不论富国还是穷国,不论大城市还是小城镇,不论历史还是现实,除了前苏联,一个例证都找不到。”他还说,“一些国家历史上在公务员住房问题上的不慎做法曾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以至政治危机,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众所周知,苏联解体与特权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息息相关。此种教训值得汲取。

  福利分房现象得不到遏制,则房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各级政府也难以取信于民,社会矛盾只会日益加剧,最终会危及政权基础,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三部委的禁令,取消央企职工和公务员的超国民待遇,前提就是从自身做起,先从清理整治中直机关和各部委的福利房入手,再一级一级地予以整治处理,否则再多几道禁令也无济于事。(红网)


福利房已成央企员工隐性收入新招 转手即赚百万


在寸土寸金的央企“闲置土地”上盖起的福利房通常以近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卖给央企员工。因此,每每传出央企员工福利分房的消息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本属于集体产权的“福利房”在通过各种关系后摇身一变成为个人产权后,福利房“变现”的通道由此打开。而与市场价动辄几百万的差价,让福利房成为央企员工“分房一族”的隐性收入新通道。

可“变现”的福利房

5月的北京,西直门外近一个居民家属区里新盖起的高层住宅楼,还是让经过的路人忍不住猜测一番。

“这附近上世纪70年代的旧房子都卖到三万多元或接近4万元一平方米,而且这附近这几年就没有建过新楼。”家住附近的宋女士告诉记者。

这一小区中的居民告诉记者,施工的地方原本是企业的旧厂房,现在拆了再建住宅,房子建成后将以建筑成本价卖给自己企业的职工。

“这房子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开始分了,以往单位的房子都是4000多元1平方米,今年建材涨价,可能要涨到5000多元了。”这家央企的职工李先生告诉记者,“这就算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吧。”

不过,虽说是单位的“福利”,但记者却了解到,仍然有企业的职工将单位的“福利”变现,房子一转手就能赚个几百万元。

“这个社区的住宅楼有一部分是可以变更成个人产权的,我们曾经成交过几套年代老一点的房子,大概都是3万多元一平米,房主基本上是单位又分了房的。”附近房产中介门店的咨询经理王明告诉记者。

“现在单位新盖的房子,卖给职工个人是属于集体产权的,不过听说走走分管领导的关系还是能办成个人产权。”上述央企职工向记者透露,“所以每次我们单位分房子都有闹事的。”

事实上,目前像上述这样的国企单位自建房已经越来越多。据记者向北京多个大型央企国企内部员工打听到的消息表明,有60%左右的央企国企都有自建保障住房的计划,而几乎所有的央企国企近几年都曾集资建房或建单位福利房。

“建国之初,土地都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因此一些老牌的部委直属央企和国企,拥有着数量相当的优质土地。”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曾对记者表示。如今,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和房价的飞速上涨,这些央企的“闲置”土地,都成了寸土寸金的地方。

记者了解到,1998年国家进行房改,之前盖的部委住房,后来都拿到产权,可以对外销售。但是1999年国家明令取消福利分房后,部委盖的住房很多并没有办下产权,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但很多单位以房屋翻新或者危房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并不涉及产权证问题。

不仅如此,由于部委、央企在盖自建房时会给关系单位及上级单位部分“关系房”,因此这部分“关系房”大多数都可以办理产权。因此,这也为部委、央企职工“变现”福利房打开了通道。

也就是在不久之前,中石油2年前团购房上市交易利润翻4倍的消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这个被“曝光”的“中石油干部房”丰和园小区,附近房价在每平方米33000元以上。而2009年,丰和园职工买入价只有8170元/平方米。时隔3年,房子利润率超过400%。

更有甚者,如“已被央企团购”的“上林世家”项目,一个购房的“房号”,就已经被炒到100万元。

责任编辑: 于飞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2/0530/248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