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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月花号到美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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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定美国200多年时间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伟大国家的基因——宪政确立的公民自由基础和法治框架却一点未变。自由与财产,权力制衡,以个人为基础,这些基本的价值观,不需要民主讨论,也不由得民主讨论!没有这一自由、宪政和法治基础,民主会荒腔走板;有了这个自由、宪政和法治基础,民主只是锦上添花。

奠定美国200多年时间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伟大国家的基因——宪政确立的公民自由基础和法治框架却一点未变。过去200多年未变,未来千秋万代也不会变。

公元1620年,一条本用来捕鱼的小船悄然离开了英国港口,驶向了大洋彼岸的新大陆。这就是后来名扬世界的五月花号。此时距离1215年英国颁布《大宪章》已经400年。因为这是条小船,此时又不是航海的好季节,人们都担心能不能到达目的地。

102人经过65天与风暴、饥饿、疾病、绝望的搏斗之后,他们终于看到了新大陆的海岸线,在这过程中,一人死亡,但同时一个新的生命在惊涛骇浪中来到了尘世。缺水、缺粮、困乏,而新的大陆和新的家园已经在望。这时候,船反而停了下来,船上的成年男子在低声讨论著:我们将如何管理未来的新世界,依靠什么,领袖的权威?军队的威力还是国王的恩赐?此时,船上的人们完全处在一种无政府的状态。就五月花上的这批殖民团来说,他们赴北美弗吉尼亚地界垦殖原本是经过英国伦敦一家名为“弗吉尼亚公司”的授权,而且与之签订有严格、详细的经济和约,规定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当乘客们抵达北美时,五月花号航船驶出了弗吉尼亚的地界,这一意外在船上的乘客中引发了争执和骚乱。由于这一新情况,他们原来与“弗吉尼亚公司”所签订的和约的效力就成了问题,因为他们当时所处的位置已经偏离出既定目的地几百英里。此外,船上一些没有宗教追求的“陌生人”乃是原子式的个体,并不隶属于从荷兰社区来的那批朝圣团体,从而也不受这一避居荷兰的英国宗教团契及其约法习惯的管辖。也就是说,当五月花号航行至北美即将登陆时,他们面临着解体的危险,因为无论是与英国“弗吉尼亚公司”之间的经济和约,还是与上帝之间的宗教约法传统和习惯,抑或是哪个政府或权威,都不再对他们有群体性的规范效力。或者说,他们处于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然而,如果他们登陆后各自作鸟兽散,各自在广茅的新大陆占领自己的地盘,不能结成一个紧密的共同体以共度难关,就无法在严寒、贫瘠的北美大陆生存下来。于是,经过反复和郑重的讨论协商,他们在船舱中签署了一份公约,此即后人所称的“五月花号公约”,并以此结成了一个世俗的公民政治体,成为美国政体发展的第一块坚实的基石。

事实上,随之而来的第一个冬天,严寒冻死了其中三分之一的人,以后的几个冬天,又不断有人死去。但“五月花号公约”却像盘石一般纹丝不动地保存了下来: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

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教会的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订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据此于主后1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苏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如下。

这个“五月花号公约”被后人视为美国民主的滥觞,其实只要我们仔细推敲公约的字眼,透过纸背更应该看到的不是“民主”而是“契约”二字。在当时的情景看,即使在这艘曾经共同出生入死的仅102个人的船上,尽管讨论十分激烈,但有权参加公约讨论的是船上41名成年男子,妇女们只有旁听的份,直到过了300年后,她们才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这种权利。

而在契约的背后,是他们共同认同自己仍是英国皇帝的子民,也就同时意味着认同英国的那套政治法律制度。资中筠在《美利坚合众国之由来》一文中称这块新大陆“为什么后来变成了英国的殖民地呢?因为北美洲的移民多数是从英国去的,于是英国国王顺水推舟派了个总督去,北美洲就算是英国的殖民地了。”其实它更应该是一个双方合意的结果。

可是到了1776年,也就是156年后,却发生了独立战争。起因是英国要提高税收,在美洲那些五月花号的后代及后来不断的新移民们觉得不合理,要抗税。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无代表,不纳税”。意思是说:在英国议会里没有我们的代表,我们也没有参与讨论税率应该多少、这些钱多少是用在我们身上的,所以我们必须选出代表参加英国的议会,或者自己成立议会,决定纳多少税。但是英国不允许。他们就开始拒绝交税,英国派人镇压,文斗就变成了武斗。十三个邦联合起来,把英国打败。

但独立战争不等于美国正式建国。十三个州还是分散治理。1777年召开“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款》,宣布结成“永久性的同盟”,名称叫“美利坚联邦”,但各邦仍保有自己的议会和法律,只是派代表组成“联邦议会”,统一外交和国防(各邦自己不能拥有正规军),并协调各邦之间的事务和纠纷。联邦会议简直就有点类似于行业协会嘛!

接下来的故事,由资中筠先生在《美利坚合众国之由来》中给我们讲述:

“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复杂,有各邦之间的矛盾,甚至有的邦之间还有边界问题,在各邦冲突严重时还有打内战的危险。于是在当时历史最悠久、人口最多、土地面积最大的弗吉尼亚邦(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等人都属于这个邦)发起之下,于1787年各邦代表举行了一次有名的会议,史称‘联邦制宪会议’。从1776年打赢独立战争,到1787年,过了11年才决定讨论要不要一个统一的国家以及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说明独立战争并不等于建国。所以我说美国这个国家本身是谈出来的,不是打出来的。

“怎么谈?每个邦的议会推选出代表,到费城开会。由于罗得岛抵制这次会议,只有十二个邦的代表参加。每个邦出席的人数不等,不过在投票时每邦只有一票,以本邦的多数代表的意见为准。前后实际出席的人数共55名,投票选举华盛顿为主席。会一共开了116天。

“讨论的文本依据是1777年的《邦联条款》。名义是修改不足,实际结果是完全重新制订了一部宪法。由于弗吉尼亚是发起邦,开始就以它的方案为依据,一条一条讨论。根据开始制订的议事规则,已经多数通过的条款,如有人提出质疑,还可以重新讨论。整个文本经过569次表决才最后通过。

“在十三个邦里,每个人对自己所持有的意见,非常重视,非常认真,绝对不曲意求同,明明不赞同的东西不勉强说是赞同,但是他们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这些人是在英国制度下熏陶出来的,英国是《大宪章》的发源地,已经树立了一整套宪政民主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观念。包括少数服从多数等游戏规则都是毋庸置疑的,‘动口不动手’是底线。第一天通过的议事规则还规定许多细节,包括互相以礼相待,一人就一个问题只能发几次言,等等,大家都遵守。这是能‘谈’出一个国家来的必要条件。

“宪法一条一条讨论,争论十分激烈,归根结底是政府的权力问题。在意见分歧中有两种极端的顾虑:一种是顾虑放任自由太多,出现无政府状态,容易出现动乱;一种是顾虑政府权力太大,变相专制,妨碍公民权利。

“大家最后都宣誓表示对讨论经过保密,不管自己曾经同意或激烈地反对过哪一条,回去之后绝不把分歧外传,绝不动员选民来捣乱。会议记录是保密的,成为机密档案。因为这部宪法已经根据大家同意的议事规程通过,它就是合法的,大家不可以再回去动员群众来反对。这点非常重要,是民主的精髓。到现在,症状国都遵守这一规则。”

旷日持久的、甚至让一些与会者中途离去、让一些与会者后悔来参加会议、让一些与会者拒绝在最后文本上签字的这次会议,最大的分歧在哪里?“由于代表们来自不同州,具有不同的利益和意见,并反映了较大的盟国和较小的盟国的利益,因此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尤其是在关键问题上没有进展,这就是代表权问题。较大盟国的人口比例代表制和较小盟国的各州平等代表制两种意见各执一端,争执不下。为打破议会比例代表制问题上的僵局,制宪会议成立了协调委员会……终于达成了如下的妥协:议会众议院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各州议席,每4万人产生一名议员(后来宪法定稿时,改为每3万人产生1名);参议院每州2名议员,各州平等,但参议院投票表决时议员每人一票,并由议员各自单独投票,而不是新泽西方案所提出的各州集体投票,一州一票;同时,一切征税和拨款议案沿袭了过去由议会下院提出的规则。同时,制宪会议也就北部与南部关于税收和代表权上如何计算奴隶人数,联邦议会管理贸易的权利,总统选举方式,选举人资格,联邦和州的权利划分等问题达成了妥协。总之,在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各派达成了一系列的伟大妥协。”马巍立《浅谈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的伟大妥协》

幸福的日子都平静得毫不引人注目,不幸的日子往往有着轰轰烈烈的历史。同样的道理,从五月花号公约到美国制宪会议,后人关注得最多的往往是表面热闹非凡的民主争吵和妥协,被人们忽略的则是那些仿佛是上帝神启的、先验性的毫无争议的东西,这些东西其实都源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也就是马巍立《浅谈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上的伟大妥协》透露出的秘密,在这次奠定美国立国之基的费城会议上,“代表们在基本的政治问题上意见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一致性具体表现为:保护自由与财产,视政府为契约;支持共和政体和立宪政体,反对专横而不受限制的政府;接受平衡政府的哲学,赞同建立强有力的行政部门,独立的司法机关和设立两院制;认同国家主义,主张建立一个以个人为基础并对个人行使权力的全国政府;同意授予国会为确保合众国的和谐不因执行州立法而受破坏所需的一切权力等。”

时至今日,不管“民主”的形式发生如何改变,民主的争吵与妥协如何在世界各国上演,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奠定美国200多年时间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伟大国家的基因——宪政确立的公民自由基础和法治框架却一点未变。过去200多年未变,未来千秋万代也不会变。自由与财产,权力制衡,以个人为基础,这些基本的价值观,不需要民主讨论,也不由得民主讨论!没有这一自由、宪政和法治基础,民主会荒腔走板;有了这个自由、宪政和法治基础,民主只是锦上添花。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东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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