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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完人相国:王岐山推崇的反腐名臣

陈廷敬(1638—1712年),山西阳城人。曾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工、户、吏、刑四部尚书,以及文渊阁大学士,主持编纂了《康熙字典》。陈廷敬(1638—1712年),山西阳城人。曾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工、户、吏、刑四部尚书,以及文渊阁大学士,主持编纂了《康熙字典》。

出身书香门第

阳城县皇城村原名中道庄,1638年,陈廷敬就出生在这里。陈家子弟以读书为业,家族中曾出过不少进士,可谓书香门第。但陈廷敬的高祖父陈修却屡试不第,无奈之下只好做起生意,经营煤矿和冶铁,很快积累起庞大家资,成了当地首屈一指的望族。尽管已经富甲一方,但陈修对子孙的学业要求更严。到陈廷敬祖父一辈,陈家建起家塾,既教自家子弟,也收附近穷人家的孩子。及至陈廷敬的父辈,其父陈昌期经营着家族的产业,伯父陈昌言则考中进士,出任过知县、御史。

陈廷敬自幼博览群书,7岁那年,已开始读理学家薛瑄的著作。9岁时,陈廷敬的塾师因为陈廷敬“大异人,非我所能教也”而辞职。14岁那年,陈廷敬娶了明代吏部尚书王国光的孙女为妻。同年,他和父亲一起参加院试,陈廷敬名列第一,成为秀才,比父亲的成绩还好,这令父亲既惭愧又欣喜。6年后,陈廷敬在省城太原考中举人。

顺治十五年(1658年),刚刚中举的陈廷敬就赶上朝廷举行会试。科举史上,参加会试几十年依然落榜的多如牛毛,但陈廷敬第一次会试就中了进士,从此踏入仕途。当时,陈廷敬的名字还是“陈敬”,由于与别人同名,朝廷就给他加上“廷”字,改名陈廷敬。

由于在会试中名次不算太高,陈廷敬被选为庶吉士,留在翰林院继续学习,相当于现在常说的后备干部。顺治去世,康熙即位,陈廷敬担任了康熙的经筵讲官,有机会为康熙讲书。康熙深爱陈廷敬的见识才学,同时对他低调奉公的作风大加赏识。后来,陈廷敬一路高升,曾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工、户、吏、刑四部尚书,最终担任文渊阁大学士。自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帮助皇帝处理政事的大学士成为文官最高职位,相当于宰相。

从御史台到巡视制度

纵观陈廷敬的仕途,他主管吏治的时间很长,两次担任吏部尚书,也在主管监察、弹劾及建议的都察院做过两次一把手——左都御史。中国早期的监察机构御史台始于东汉,长官称御史大夫。到了明清,改革为都察院制度。都察院会选出合适的御史,由皇帝钦点并代其监察地方及各部门。一旦有官员贪污违法,御史有权直接向皇帝上奏弹劾。陈廷敬总领全国监察事务,监督各省主政官员是他工作的重点。

《大清相国》中两次写到了陈廷敬前往外省巡视,与当地问题官员斗智斗勇。

第一次是山东巡抚上奏,山东全省丰收,百姓自愿捐粮。康熙很高兴,但陈廷敬觉得这事很蹊跷:“地分南北,各地收成肯定有别,全省百姓自愿捐粮恐怕不可信。”康熙被他说得很不痛快,干脆派他到山东调查实际情况。一入山东境内,陈廷敬就遇到一批官差假冒“百姓”为山东巡抚歌功颂德。陈廷敬故作相信,暗中调查,几次遇险,最终发现山东巡抚瞒报灾荒,甚至扣押不愿配合做假的地方官员。后来山东巡抚不得不向朝廷请罪。

第二次是巡视云南。当时云南巡抚王继文因为有功,即将升任云贵总督。恰好陈廷敬调任户部尚书,察觉到云南的库银有问题,于是再次巡视。原来,平定吴三桂叛乱后,王继文向朝廷瞒报了大批饷银,造成了库银的亏空。为了应付陈廷敬,王继文向富商借银子假冒库银,同时他的手下还有严重贪污问题。陈廷敬明察暗访,使得王继文认罪。

小说里的两个故事,一虚一实。历史上,云南巡抚王继文确实是由陈廷敬扳倒的。1685年,时任左都御史的陈廷敬连续向康熙上了三道奏折。在第三道奏折中,陈廷敬将矛头直指云南巡抚王继文,弹劾他趁平定三藩之际“亏损国课几至百万之多”,并且“侵没饷银已九十万余两”,请康熙下令彻查。巡抚是一省之内的军事、民政最高长官,权限很大。陈廷敬弹劾王继文在当时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个人要承受很大压力。好在陈廷敬实名举报的证据充分,王继文很快被罢官,一时间官场“风纪整肃,大小吏莫不动神惶恐”。

陈廷敬在名为《请严督抚之责成疏》的奏折中,提出吏治的关键是加强对地方总督、巡抚等高官的监督和问责。“上官廉,则吏自不敢为贪;上官不廉,则吏虽欲为廉而不可得”。当时的都察院,还会在必要的时候专门派出御史进驻其他政府部门,或巡视地方各省,查处贪腐官员。这与现今的中央巡视制度有相似之处。

欲打“大老虎”,先除其党羽

陈廷敬还参与过一次打“大老虎”的行动。

康熙一朝虽然名臣众多,但大臣之间派系林立,党争严重。其中,保和殿大学士索额图和武英殿大学士明珠之间的斗争尤为激烈,两人形成了各自的利益网络,相互倾轧,疯狂贪腐。迫于两人的权势,官场上下敢怒不敢言。后来,直隶巡抚于成龙向康熙密奏说,天下的官位都已经被明珠卖完了。康熙问身边的大臣,为什么没有人参劾明珠,得到的答复是:“人谁不怕死?”

当时,陈廷敬尚未晋升文渊阁大学士衔,官位不及二人,一直独善其身,没有加入任何一方。马甫平说:“史料上没有记载陈廷敬是否参与了扳倒明珠的行动,但通过他的言行可以揣摩他在其中的态度。陈廷敬在明珠倒台之前给康熙讲书时,有一次讲《君子小人章》,提到君子光明磊落,从不伪装,而小人善于掩饰,滴水不漏,一旦得宠,容易成为不倒翁。按当时的形势,他的话有可能暗指明珠。”1688年,在康熙的暗中支持下,有人弹劾明珠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明珠遭到罢黜。

王跃文在《大清相国》中把这一段历史演绎得很细腻。陈廷敬感到了康熙对明珠的不满,在一次讲书时,当着王公大臣的面向康熙讲起《君子小人章》。讲书结束后,康熙单独留下陈廷敬,对他说:“你讲君子和小人,一定有所用心。不妨说说,你心中的小人是谁?”陈廷敬顾左右而言他,但提到明珠时,故意以大臣们私下称呼的“明相国”代指。康熙听完大怒,表示清朝从来没有相国一职。看到时机成熟,陈廷敬提出明珠揽权太重,包括王继文在内众多官员的贪腐都和明珠的包庇有关。他列出了明珠私自修改奏折、卖官鬻爵等多项罪状。在弹劾明珠的奏折中,陈廷敬列出了从明珠手里买官的有哪些人,提出一并罢免这些人,以减轻查办明珠可能遇到的阻力。康熙同意了他的办法,将明珠的心腹、戚友、党羽一并剪除,一代权臣明珠也应声倒下。这正应了王跃文总结的陈廷敬办事能“等”的特点:做好准备,等待时机成熟。

自律方能长久

1684年,康熙交给时任吏部侍郎的陈廷敬一项临时任务——管理铸钱。平定三藩之后,清朝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对铜钱需求大增,铜钱短缺,以致铜贵银贱,有的官员就勾结奸商毁钱铸铜,牟取暴利。陈廷敬一上任就提出了减轻铜钱重量,使毁钱铸铜无利可图的办法,从根本上遏制了这一现象。同时,针对官员铸币过程中的贪腐,陈廷敬也亲自整顿。

《大清相国》中写道,前任主管铸币的官员科尔昆在任期间贪污严重,导致库存铜料亏空。科尔昆还拉上自己的前任、已升为户部尚书的萨穆哈干扰陈廷敬的调查。陈廷敬不畏强权,吃住在铸币工厂,最终查出了科尔昆的贪污案,并迫使萨穆哈提前退休。

陈廷敬在监督铸钱时,有人从废铜堆里发现了一枚秦代铜钱,下属说古钱是吉祥物件,就请陈廷敬戴在腰间。后来,有人送来新铸的一批样钱请陈廷敬过目,一枚铜钱落在陈廷敬这里。起初陈廷敬并没在意,过了不久,他想起接受管理铸钱任务时,发誓一文不拿,再想到自己私留了两枚铜钱,自感惭愧。后来,他把两枚铜钱还了回去。

陈廷敬也曾卷入官场漩涡中。1688年,御史陈紫芝参奏,湖广巡抚张汧(音同千)“居官贪劣,应敕部严处”。此人正是陈廷敬的亲家。虽然种种证据表明,陈廷敬和张汧的腐败没有任何牵连,但张汧却在供词中提出,是陈廷敬、高士奇和徐乾学三人“督促”他力争湖广巡抚的职位。三人都是康熙的重臣,均受到牵连,面临调岗撤职的风险。和高、徐二人深感委屈不同,陈廷敬得知后,主动请辞,不再担任吏部尚书。更难得的是,陈廷敬请辞之后,低调谨慎,潜心治学。而高、徐二人离职后,仍干预朝政,再次遭到参劾,最终被迫离开京城。当徐乾学被令“休至回籍”时,陈廷敬却被康熙起用,再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满朝上下毫无非议。1712年,74岁的陈廷敬病逝在大学士任上。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也许就是王岐山向同僚推荐《大清相国》一书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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