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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衡:中国男人为什么特别照顾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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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容姣好,小鸟依人,走起路来从胸到腿颤得春清荡漾。对男人永远是一眼星星,一脸崇拜。这样的女人迎合了中国大部分男人的心理需求和保护欲,靠撒娇示弱换得一生舒适惬意。什么也不用干,自有男人们屁颠屁颠上赶着当“提款机”+“壮劳力”。

网文《美国女汉子自述:被中国男逼得不能自理》说,作家石康到了美国之后,曾经发出“不愿再娶中国女人”的感慨,盖因中国女人不如外国女人能干。一位从在美国接受教育,回中国发展的“女汉子”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生活不能自理”的中国女人其实和中国男人脱不了干系。据说作者小时候常听他妈讲她在上海上大学时,那些时髦会“作”的上海女同学是怎样把男生差来谴去地使唤的,通常是备胎1打水,备胎2抄笔记,备胎3一起考研,男朋友带着她一起出国、、、、、、妈妈说起这些时,语气里总是充满忿忿不平的矫情:“我没有人家上海女生那种会发嗲的本事,天生受累的命。”搞得我人生观很是迷茫,她是说这样不好让我别学呢?还是说这是本事让我好好修炼呢?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才知道,我妈自己也不知道怎样才是对的。现在她已经花甲之年,走到了人生的尾巴上,在这个问题上仍然无所适从。————

作家石康去了美国后,发感慨说自己过去遇到的中国女人很多都像“残废”一样,那大概就是我妈艳羡的那种女人——面容姣好,小鸟依人,走起路来从胸到腿颤得春清荡漾。对男人永远是一眼星星,一脸崇拜。这样的女人迎合了中国大部分男人的心理需求和保护欲,靠撒娇示弱换得一生舒适惬意。什么也不用干,自有男人们屁颠屁颠上赶着当“提款机”+“壮劳力”。我在上大学的时候,见到了那妈妈所说的那种上海“作女”,声音嗲嗲的,每晚都有男朋友陪着打开水。细瘦的南方男孩儿一人拎着四壶开水,胳膊都被拽变了形,背也弯着,旁边的女孩儿手里拿个肉粽边走边啃。我看着他们,一下子体会到了妈妈当年那种又鄙夷又羡慕的心情。

只可惜,我还没怎么好好享受到中国式男友的“照顾”,就被发配到美国了。在美国,亚裔女生很是受来自五湖四海的国际友人的欢迎,我想我这个被上海“作女”挤兑到角落里的“汉子”的春天终于到来了。

第一次去超市,我买东西就买多了,书包里装着大米,手里拎着牛奶和油,走到回程路上的一半提不动了。于是我打电话给一有车美国白男同学,求接我回家。同学倒是很痛快地来了,高高兴兴地送我回了家,可是满脸的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忍不住问我:“你知道没车,为什么还买自己根本提不动的这么多东西?”我一下明白,自己给别人添了麻烦,下次不敢再把他当司机使唤了。

还有一个加拿大白男追求者,在约会的时候邀请我同去逛旧书市场。我们出去一天,玩儿得很高兴,可是除了吃饭是提前说好的他请了我,车费种种开销全是AA,就连打车付的小费也跟我算计到元角分。他没有买到什么书,我却买了一大堆,足有两尺高。他看着书,又看看比他矮两个头的我,非常怜香惜玉地说:“这么多,你怎么背得动啊,让我来帮你吧!”我一听,乐颠颠儿地甩开膀子就走了。结果人家老先生蹲下来,把书分成等高的两垛,还量来比去,调来换去,直到分毫不差。然后把一垛塞进我的书包,自己背起另一垛,很豪迈地走了,还冲我邀功似的撒娇:“你看我对你好吧,两摞分得一模一样高。”气氛弄得我觉得不夸夸他好像很过意不去,可是想半天没明白他想让我夸他哪一点。回家以后我想了很久,这要是在中国,女朋友肯定要开骂了,如果是首次的话,绝不会有下文了,可这老外竟然让我夸他。他是觉得帮我分担了就值得被夸?还是分了精确的50%的重量显示出的男女平等思想值得点赞?

后来在美国住久了,我慢慢就习惯了,AA制的约会,礼尚往来的男女关系。重体力活雇工人而不是找男朋友。再到后来,我学会了铲走门口的雪,组装宜家家具,换轮胎,修电器,安装网络,搬家,在网站上倒腾房子,总之,成了石康笔下的“美国女汉子”。跟男生交往,我总是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投桃报李地平衡,遵循着不添麻烦,不乱使唤,不占便宜的“三不”原则。

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我变成了“女汉子”,直到回国后一个相亲男向介绍人抱怨,说我坚持坐地铁回家而拒绝他的接送,让他觉得自己很不男人。在北京跟男性友人们吃饭,他们从不让我买单,我尴尬到脸红脖子粗。和一群老同学去K歌,女生们唱完潇洒走掉,男生留下分账单,我惊讶得不知所措。在稻城亚丁海拔4500米的高山上,一个男孩儿,瘦瘦白白,戴个眼镜,背着几乎和他一样高的女朋友,脖子上挂着两人的包,走得一步一喘,满头是汗,面无血色,几近昏厥。而他背上的女友浅笑盈盈,看起来只是撒娇,并没啥大恙。我当时就震惊了,心想这是男朋友啊还是佣人?

在美国,我的人生观基本形成,童年妈妈提出的那个问题已不再困扰我。我内心无比鄙视“绿茶”和那种上海“作女”,并清晰地跟她们划清界限!可能是因为我身上带着这种美国式粗砺的风格,周围男生不是嫌我“女汉子”,就是嫌我重口味。而我则在各色ABC和港澳台胞中兜兜转转,再也没和中国男生谈过恋爱,直到我遇到了前男友。

前男友是个北京男生,有着全套中国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情结和北方男人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毛病。刚认识没多久,他摇到号买了车,非要在晚高峰从东四环开到西二环接在金融街上班的我回家,而我家只住在单位步行半站地的地方。我觉得实在没必要这么“作”,连连说:“不用不用。”事后,他表示当时觉得我很不可爱。还有一次,我买了一个宜家的书柜,前男友提出要帮我组装。我想他可能就是客气一下,还是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就自己装好了。结果前男友为此事怨妇了很久。我搬家,看看东西太多,叫男友来实在于心不忍,就自己打包叫搬家公司搞定了、、、、、、我自认为的体贴却成了前男友眼里的见外。憋得无处发泄的前男友最后瞒着我跑去给他的恐龙女同事搬家,被我发现,大吵一架,一拍两散。

这次失败的经历让我意识到我的“女汉子”作风有点什么问题,好像不适应中国潮流。痛定思痛,我找了相亲网站的高端红娘来贴身指导我。红娘是个圆脸短发的河南妹子,出身草根,无背景无姿色无学历,却钓得贵婿,住在高大上的双井富力城,一天到晚跟我得瑟:“你要找就找一个像我老公那样特别的男人,特别会疼人的。当然了,你也要适时地示弱,那样男人才能觉得你需要他。”“那怎样示弱啊?”我问。“很简单啊,就装傻装无能啊。像有一次我家里很乱,堆了好几天吃的方便面袋子到处都是,他说他要来看我,我就故意不收拾。他来看了一眼,说你怎么这么不会照顾自己啊,离了我你可怎么活啊,之后就对我很好很好。”我听得简直傻掉了。这种无能邋遢缺乏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到半残疾程度的女人竟然是标杆?中国男人肿么了?我的一个闺蜜也对我亲身示范:灯泡坏了,你会修也不要自己修,一定等男人回来弄,等他搞好了再夸夸他。我冷眼瞧着,他老公就在这小圈套里,越钻越深,乐此不疲。这招确实灵啊!原来中国男人喜欢被添麻烦啊!在办公室搬家的时候,我小试牛刀,明明自己可以搬动的箱子,找了一个男同事,捏着嗓子假声假气地求他:“我搬不动、、、、、、”做作劲儿自己都看不惯。那男同事竟然屁颠颠帮我搬了。之后第二个箱子,换了个男同事,依然如此。第三个箱子,又换了男同事,往复如是。

那次以后,我慢慢学会了两眼冒星星的表情,嘴巴也越来越甜,出去吃饭不掏钱,男人爱跨十环打车来接我就来。现在的我,出去不用花钱,还车接车送,慷慨地接受男人贵重的礼物。可是,我心里依然鄙视“绿茶”。

有位性心理学家说过,人类社会是有性选择现象存在的。比如女性如果总是选择高大强壮的男性,那么矮小男性会因为得不到交配机会而基因灭绝,那么剩下的男性身高就会越来越高。同理,如果男性选择的是性感的女人,那么地球上的女人外表变化就会向这个方向发展。这是一种类似于达尔文进化论的性选择论。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石康们就不要抱怨中国女人的不独立,因为这恰恰是男人选择的结果;而中国女人也不要抱怨男人丑陋,因为丑陋而有钱的男人仍然能娶到老婆,所以男人没有改善外貌的动力。而中国男人为什么喜欢那些柔弱无力到生活无法自理的女人呢?因为中国男人内心虚弱,需要通过完成一些简单的劳动后,在女人的赞美肯定中确认自我价值,获得面子尊严。正因为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大事他们解决不了,社会上残酷的雄性竞争让他们无比自卑,所以他们才需要在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情中获得存在感、、、、、、

所以,想当“绿茶”的妹妹们把握好这个分寸,找一件他跳跳脚能完成的事情麻烦他是“示弱”,真让他解决大问题就是“作”了。中国男人不是真的要帮你什么,他们只不过是在你身上寻找“尊严”罢了。畸形的中国男人人格,塑造了病态的中国女人人格。变态的中国女人则继续加剧中国男人的焦虑感。所以,谁也别说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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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美国女汉子自述:被中国男逼得不能自理》看到了上述现象,却没有揭示其中的成因,因此更不明白中国男人习惯了照顾小脚女人,是为了防止她们被野蛮人抢走。

这个成因,谢选骏在2009年1月30日首发的《缠足战略背后的亡国惨剧》里,就做了细致入微地阐述:

人说宋朝的社会、经济、技术、文化各个方面都呈现高度发达,那时政治相对开明,平民主义欣欣向荣,就连女权主义也开始高张,女性文学高度繁荣,其相对势头并不亚于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网络文学”。但是奇怪的是,作为“千古之谜”的缠足也是这时兴起的。说缠足是“千古之谜”,是因为迄今对缠足的解释,都是牵强附会的,因此缠足的谜底尚未揭开。

(一)女权主义招致蛮族入侵

从宋朝记载里可以看出宋朝妇女很有地位,像“胭脂虎”、“河东吼”等男人怕老婆的故事皆出自宋代。承袭唐末五代的风俗,人们对女性十分宽容,就连号称古板的儒学大师。如一代名臣范仲淹曾设义庄,并在《文正公初定规矩》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但男子再娶反而不给。据说他还将守寡的儿媳嫁给丧妻的学生王陶,并对改嫁朱姓的母亲十分孝敬。

宋朝还有最好的文学女性,如“四大词家”李清照、朱淑真、吴淑姬和张玉娘。李清照既有“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人比黄花瘦”的细腻情丝,也有“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豪迈篇章。没有一个相对开放的女权主义氛围,这样的教养很难出现。而在国家危亡的时刻,梁红玉亲上战场擂鼓,给浴血奋战的军人们助威,也完全不像“小脚女人”。

我怀疑,宋朝以后中国社会的女权萎缩,和辽、金、元的反复入侵,关系极大。因为这些野蛮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爱好或用马列主义的观点说是“经济需要”:掳掠人口,尤其是掳掠女人充当性奴。而偏巧平民主义盛行的汉人社会对贵族化的蛮族缺乏抵抗力量,如此一来,屡战屡败,唐末五代、北宋南宋、以及明朝全体和清朝半壁(满蒙和其他边疆如回疆、藏疆、云南边疆以外的汉族社会),充斥了失败的记录,直到中日战争。以致我把宋朝叫做“送朝”,又赠送,有朝拜。有人把“送朝”叫做“商品经济最发达的时代”,甚至是“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可是这个萌芽竟然留下了这样的两次亡国的惨痛教训,亡于金鞑,亡于元蒙。其影响一直连带到明朝也亡于满洲鞑汗,直到让汉人最后全都变成了“索虏”,变成了一群让朝鲜人和日本人都看不起的、拖着猪尾巴辫子的“支那人”。

一个心平气和的历史观察家不难发现,唐朝中叶以后中国武装力量的急剧衰退,不仅是“藩镇割据造成的”,而且是科举制度带来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很容易造成社会的文弱倾向,就像美国这样的全球独霸,由于奉行了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如果不是依赖高科技,也绝对不是阿富汗军阀的对手。尤其考虑到,阿富汗军阀所产生的那个社会,还保留着头人制度这样的“贵族制”,下级都很愿意为上级牺牲,而不是商品社会所说的“卖命”;贵族社会里的上级也很能自觉照顾下级,而不是商品社会所说的“抚恤”。

(二)平民社会不敌贵族政治

回到中国,积弱不振的汉人社会缺乏武力自卫的能力,主流意见认为是“缺乏尚武精神”(参见雷海宗:《中国的兵》,1935年)。这种解释在甲午海战、八国联军一败涂地之后,逐渐占据主流,因此当时青年都以从军为荣。但其实这种解释有些本末倒置。因为宋明时代官方垄断舆论的中国社会,完全可以在面对亡国惨剧时学会振作,像“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样,在“靖康之耻”之后的一百五十多年中,改变国家战略、自保自强。就像中国近代在八国联军、日本入侵之后,终于形成了一个军国主义的、至少是半军国主义的党国主义强权。

宋、明宁可“送命”,也拒不执行古已有之的“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全民皆兵,而只是推行职业化的募兵制度,其背后的原因,是因为平民社会属于“群龙无首”的一盘散沙,尚武主义会导致内乱。只有贵族主义或是僭主政治,才能尚武而不导致内乱。所以我们看到,宋、明的武力仅能保持在开国皇帝那里,因为那时他们还是僭主政治,没有完全过渡到文官统治。而日本对文弱的中华民国一再进行军事打击和领土蚕食的结果,是培植了军事共产主义者的“无产阶级专政”。

科举制度造成的平民主义和文官统治下的汉人社会,奈何军事贵族主导的“边疆蛮族”不得,结果经济虽然发达,却在军事上一败再败,于是只有实行“坚壁清野”的方式,把自己的女人都藏起来。这样一来,就加剧了中国社会在性方面的保守态度。因为文明社会在性的方面的放纵,会强烈吸引那些野蛮社会里相对纯朴的军事贵族,使得他们趋于疯狂。其结果就是周期性的野性发作,像强奸犯一样奋不顾身“扑向梦寐以求的故乡”。所以我们看到,明末社会的淫荡化,对促使牛金星起义、吴三桂叛乱、多尔衮入侵,都发挥了极其恶劣的勾引作用。北宋、南宋的情况也相去不远。

(三)缠足是一项“战略部署”

从这个角度,去观察“裹小脚”现象,就可以发现:“小脚”造成女人的行动不便,这就使得入侵者在绑架妇女和运送女奴的过程中,遭遇极大的困难。这样一来,长途贩送妇女,要么用马匹,要么用牛车,否则就得用人扛,想靠小脚女人自己走路,是永远也到不了目的地了。

“缠足”,这是在“坚壁清野妇女资源”之后的又一措施,用来保护中国妇女免受绑架、贩卖、强暴、虐杀的悲剧命运。这有点像抗战期间妇女为了逃避日寇的奸淫,而把黑色的炉灰抹在脸上,装出一副叫花子的模佯。相对而言,两广妇女之所以没有缠足,不仅由于她们汉化的程度度不高,而且由于她们远离游牧民族,遭到掳掠的可能较小,因而较不需要缠足来自卫;而靠近游牧地区的华北平原和大西北,则是缠足的重灾区。尽管缠足本来是起源于南唐的后主的寻欢作乐的。

但是无论如何,这样的原因太不体面了,不能拿上台面,必须将之隐藏起来。而为了掩盖这一太不体面的民族悲剧,“美学解释”兴起了:“古代女人缠足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这种解释其实不能成立。因为南唐后主李煜(961-975年在位)是亡国之君,足以引起宋人乃至引起元、明、清各代的警惕才对,怎么他创始的缠足风俗相反越演越烈呢?而且,从无须依靠体力生活的上层社会,流行到了必须依靠体力生活的下层社会?

最无知的人都知道:缠足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痛苦,而且女儿的缠足往往由深知其苦的母亲来执行的。许多母亲是一边哭着一边给女儿缠足的。请问,哪一个“美学原因”,可以使得整个民族,用如此奋不顾身的热情,投入到如此越演越烈的、毫无理性的、得不偿失的全民缠足的运动,长达七八百年?

我认为:这决不是“愚昧”两个字就可以解释清楚的。美学原因也许可以使得一部分人如此狂热,但不足以把整个民族拖下水。尤其考虑到,中国在面对日益增长的外部军事威胁的时候,反而日益退缩到内部缠足运动的“审美”中,就更加不可思议了。而缠足的直接后果,是削弱了妇女的体质和行动能力,其长期后果是削弱了未来的兵员、弱化了战士的体质。可见,“审美”解释无法成立。

不错,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是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之美的一个重要标准。但是任何审美标准在国家兴亡面前其实都是脆弱的,尤其是在儒教熏陶下的宋明时代。为什么缠足可以例外?为什么宋明帝王会不嫌晦气地倡导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的缠足?而素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儒生们,竟然毫无异议地全盘接受?

研究表明,唐朝人并不缠足。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代文献可以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可见是五代的混乱开始了缠足。而在宋朝,也只有上流社会的女人才缠足,普通妇女是不裹的。最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对缠足的要求只是“纤直”,而完全不是后来的伤筋动骨、让妇女不能正常行走。所以我认为:早期缠足的“纤直”要求,还可以说是“审美标准主导”,但后来的伤筋动骨、三寸金莲,则是由“防止长途贩送妇女人口”的原因造成的。

可以证明我的这个论点的,还有至关重要的一个证据:考察一下缠足的历史就不难发现:缠足不是民间自发兴起的,而是统治阶层不断推动才形成的。在名义上,由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的极度偏爱小足女人,所以缠足开始流行。为了故神其说,又附会了其他帝王的一些传闻:有说缠足是起源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还有说是起于隋炀帝等等。但是我们注意到,所有这些倡导缠足的帝王,都是亡国之君。后来居上的帝王们却十分反常,不仅不予批判、避讳,而且接着缠足、玩味,这对于十分注重保卫政权的统治者来说,简直是“专挑灭亡的道路走”,完全不可理喻,这说明“官方提倡”绝非出于审美原因,而是出于另外的“战略考虑”。

(四)缠足的“和平理性非暴力”

可以附证的是,历来喜欢“清议”、“死谏”的士大夫们,面对如此荒谬的弱国之举、亡国之徵,不仅不加以反对,而且推波助澜。这不是“不可思议”,而是他们集体隐瞒了一个悲惨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男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妇女,因此就只有把她们缠足致残,让敌人无法掳掠拐带汉人妇女。

士大夫、文人,利用自己对社会风俗的影响,来集体煽动转移视线的“审美理论”。因此文化人们创作了很多对小脚的溢美之词,什么“金莲”、“香钩”,甚至还要“三寸金莲”等等。在我看来,这些胡言乱语都是极度的亡国痛苦下的抽风。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赞美女人小脚上却不遗余力,《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难怪苏东坡被亡国奴们叫做大文豪。这种病态的嗜好,是亡国奴的专利,最后使得“北宋王朝”沦为“被送王朝”。

北宋时期的太平老人所著的《袖中锦》中更进一步评论说:“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可见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南宋初年,赵令时撰词《浣溪沙》,其中一句:“稳小弓鞋三寸罗。”从此,“三寸金莲”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到南宋末年,妇女缠足已经比较普遍。到元代,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缠足之风兴盛于明清,成为社会的典型制式。

最标准的制式竟然达到了如此耸人听闻的地步:三厘米宽、十厘米长,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一双缠足,如果大于四寸,就叫“铁莲”;在四寸之内,就叫“银莲”;小到只有三寸,才能称为“金莲”。

在缠足这一“防卫体制”下,受尽折磨的缠足女孩,只有用一种叫做“水晶凤花”的叶子,敷在腐烂了的肉上,稍微缓解痛楚。

缠足一般在五岁左右就开始了,因为那时骨头很嫩,没有定型。保留脚的大拇指尖,其它四指则向里使劲裹,造成变形。等成型后,一双脚就变成了粽子形状,所以很多人认为端午节还是缠足的“黄道吉日”。其过程极为残忍,要在缠足布里缠上碎的陶瓷片,再缠紧,直到渗血为止,早晚一次,还要坚持到女子出嫁。一旦裹上就再也去不掉了,因为缠足布对于残废的脚反而构成了一种保护。形象地说,缠足恨像专制制度,专制制度也造成人性扭曲,一个社会一旦落入专制制度的魔掌,就再也去不掉了,因为专制制度对于残废的人性反而构成了一种保护。例如在中国,专制制度造成了这种“小脚民族”,这个民族人数众多却胆小如鼠、站立不稳。如果废除专制制度,小脚民族就会疼痛难忍甚至血流满地,正如个人的小脚如果裹脚布的保护,也会疼痛难忍甚至血流满地。所以小脚女人生下来的人,大多认为废除专制会导致天下大乱。从此,对“中国国民性”的准确概括,一言以蔽之曰“小脚国民性”可也。

根据我的研究,缠足的程度,可以衡量出中国遭受夷狄祸害的程度。所谓“裹小脚的习俗根源在于中国古代对女性的一种病态欣赏情趣”,只是表象,其背后隐藏了巨大的亡国惨剧:“女子弱不禁风才算美”不是真的,“女子弱不禁风敌人才不会要”才是真相。难怪在蒙古人之后入主中国的满洲人禁止了满汉通婚。因为缠了足的汉女只能生下弱不禁风的后代。如果尚武的满人允许满汉通婚,无异于自掘统治的坟墓。在这种意义上,缠足确实也为军事失败的汉人平民社会,寻找了最后一条免遭灭亡的道路,避免被满洲人完全消灭。因为面对这样一群提不起来的女人,满洲人基本上兴趣缺缺,所以只要汉人能够纳税,养活满洲寄生虫,就可以放他一条生路。汉人的国家虽亡,汉人的社会犹存,汉人的血脉通过小脚女人得以保留。

按照同样的道理,不仅游牧的蒙古人不必缠足,就连汉化的满人也不必缠足,因为他们都是加害者,而非受害者。所以,蒙古人和满洲人盘踞北京做了“皇帝”,就更加不会缠足了,因为他们作为超级加害者,有足够的安全感,不需要“缠足自卫”。

如此看来,“缠足”是中国社会在抵御外来入侵的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方式,有如甘地用“绝食”来抗议和摆脱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

(五)靖康之耻:皇族慰安妇

我之所以具有上述“有关缠足原因的合理解释”,还有以下将要讲述的一个亡国惨剧,作为这一解释的范例,来予以支持。

北宋的女人并非蜗居家中,而是常常出门游玩的:“月上柳枝头,人约黄昏后。”不仅白天游玩,晚上也常约会。辛弃疾《青玉案》:“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娥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不仅出门,而且还在人多的地方寻找爱人。

而且,与明清以后人们基于自身惨状而发出的想象不同,北宋的女人还下地劳作,说明缠足没有蔓延到下层社会:“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打麦打麦,彭彭魄魄,声在山南应山北。四月太阳出东北,才离海峤麦尚青,转到天心麦已熟。鶡旦催入夜不眠,竹鸡叫雨云如墨。大妇腰镰出,小妇具筐逐。上垅先捋青,下垅已成束。田家以苦乃为乐,敢惮头枯面焦黑!贵人荐庙已尝新,酒醴雍容会所亲。曲终厌饫劳童仆,岂信田家未入唇!尽将精好输公赋,次把升斗求市人。麦秋正急又秧禾,丰岁自少凶岁多,田家辛苦可奈何!将此打麦词,兼作插禾歌。”宋·张舜民《打麦》)

溢美缠足的大文豪苏东坡描写宋朝的村姑,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她们穿着白色衣服,光着脚,头上扎着两个朝天辫子,横插着一根大银栉,就像黑丝在织机上,走起路来衣袂飘飘。(苏东坡《于潜女》诗:“青裙缟袂于潜女,两足如霜不穿屦。奢沙鬓发丝穿柠,蓬沓障前走风雨。”)

然而风云突变。北宋靖康二年,也就是公元1127年,金鞑军队攻陷汴京(开封)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一万多人北撤。宋朝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北宋从此灭亡,这就是所谓的“靖康之难”。“靖康之难”也称“靖康之耻”,因为它的细节确实让人难以启齿。

据《开封府状》记载,金兵攻陷汴京,俘虏宋朝官民,其中女性尤多:后妃三千余人,男女宗室四千余人,贵戚五千余人,各类工匠三千余人,教坊三千余人,以及大臣、宗室家属数千人。这些女俘中,包括“帝姬,即公主二十一人”。按徽宗共生女儿二十六人计算,除去早夭四人,最小的年仅一岁的恭福帝姬北行时下落不明外,其余的帝姬则一网打尽了,最后全部沦侵略军的军妓。由城破之日,到天会五年四月一日徽、钦二帝北行,其间女俘死亡很多,如《南征录汇》载:“二十日,信王妇自尽于青城寨,各寨妇女死亡相继。”“二十四日,仪福帝姬病,令归寿圣院。”随后死亡。“二十五日,仁福帝姬薨于刘家寺。”“二十八日,贤福帝姬薨于刘家寺。”可见,这些皇家女俘受到的蹂躏是何等惨烈。金兵还强暴了宋高宗赵构之妻邢妃,在途经今河南汤阴县时邢妃自尽,但都不能如愿。

据史料记载,被金兵押解的第一批有“妇女三千四百余人”,3月27日“自青城国相寨起程,4月27日抵燕山,存妇女一千九百余人。”一个月内死了近一半,活下来的人不要高兴得太早,等待她们的是更加悲惨的命运。5月23日,赵构之母韦后、妻妃邢等宋室女俘终于到达金上京。6月7日,金国皇帝接见韦后等人,随后赐赵构母韦后、赵构妻子邢秉懿和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等十八人居住在浣衣院。其实“浣衣院”,并不主浣衣之事,实为军妓营地。韦后等十八名贵妇第一批入院。据《呻吟语》记载:“妃嫔、王妃、帝姬、宗室妇女,均露上体,披羊裘。”可见此时,这些落入金鞑之手的宋朝的皇室女子,已经沦落为娼妓。用现代日语来说,就是“慰安妇”。

靖康之变、靖康之难之所以被叫做“靖康之耻”,耻就耻在出了这么多“皇族慰安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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