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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家抢29亿矿山 洛阳市委书记调查 被周永康判死缓

—原政治局常委罗干亲属被指介入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案

估价为28.9亿元被富川公司几近无常抢走。其代表罗刚,河南当地消息源指,正是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兄长(一称是堂兄)。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对此做出调查。2006年10月,孙善武被调往郑州转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后,有关部门对其展开调查,其家人也遭到监视。2007年12月29日,孙善武在省政协会议上被带走。2010年被判死缓。

  2004年初,洛阳市派出由市国资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产权交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钼都公司改制和富川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孙善武等市领导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认为,钼都公司改制确实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已涉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富川公司“涉嫌偷税和虚假注册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查封了该公司的账薄、凭证等材料,对其财务总监实施拘留措施。随后,2005年2月,栾川县工商局依据洛阳市政府的调查意见,撤消了富川公司。

  富川公司不服,此后与洛阳市政府开始了长达一年的纠纷。

  富川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找到多个关系提升自己的博弈能力,并向河南省有关部门反映洛阳市政府部门“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2005年5月,河南省委、省纪委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富川公司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孙善武之后在写给中央纪委的信中也提到,“我们陆续接到了多位中央领导做出的批示。批示核心是要求为境外投资者创造良好环境。”这些中央领导中,即包括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当年7月20日,河南省联合调查组给出《调查报告》,报告认为,“钼都公司在企业改制及富川公司的设立登记过程中,由于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洛阳市政府调查组的初衷也是好的,但也采取了一些不妥当措施,导致企业上访”。

  但孙善武在7月25日给河南省处理意见的回执报告中“固执己见”,再次陈述道,“对省委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反复学习,有一些不同意见和认识,《调查报告》存在片面性,迁就了富川公司的要求,对双方争论的问题没有涉及或者一笔带过,比如国有资产流失等”。

  这不过是螳臂当车之举。半个月后,2005年8月10日,在时任河南省政法委书记亲自“到场协调和见证”下,洛阳市与富川公司的代表罗刚、滕道春签署和解协议,以富川公司出价1.06亿元取得采矿权,并出让8%的税后利润给地方。

  此事并未就此罢休。2006年5月,孙善武开始遭到调查,刘宇萍全家的命运随之出现变化。

  调查初期,孙善武的儿子孙一,以及洛阳当地的地产商人陈治功、李义超、王新立,公务员高元池、李纯营、郭杰等人,陆续被带走协助调查。

  2006年秋天,孙善武离开洛阳赴郑州,到河南省政协担任副主席和党组副书记。对当时展开的调查,身在广州的刘宇萍并不知情,直到怀孕后回到洛阳与父母同住,才知道“上面在查我爸”。

  “没事,爸爸不怕,那些人的钱,我一分都没收过。”刘宇萍回忆,这是那时孙善武经常告诉家里人的话。

  随着调查时间的持续,孙善武有了压力,主动向组织写信,陈述富川钼矿转让案中洛阳市委市政府行为的合理合法性,他常对家人说的话也变成:“让他们查吧,我做好了没工作的准备,即使进去了,我也会实事求是的抗争到底。我很清白,没多久就会出来。”

  2007年12月29日,孙善武在河南省政协的会上被带走。同日早上,妻子刘线珍在洛阳被带走,女儿刘宇萍因为已怀孕7个月,被继续监视居住。

  “我生产后第三天,老公就被带走了。”刘宇萍称,她是在把孩子抚养到一岁零1个月之后,在一天下午感觉到,“我也该走了”。

  刘宇萍在2009年被带走后,一直认为自己是在协助调查,案子查完就会出来了。“在里面,他们就只问我,‘你爸的钱在哪儿’。”这个问题,陪着刘宇萍在看守所度过了两年半。最初,她还盼着调查早点结束可以回家,有时会在看守所大喊“我要回家”。

  刘宇萍依次在河北省邯郸第二看守所、邯郸第一看守所、郑州铁路看守所待过。最后,那两套没有成交的婚房,成了刘宇萍及其父亲孙善武顶罪的罪状之一。反复调查之后,刘宇萍已不再奢望回家了,因为监狱比看守所条件好,所以她经常喊:“我要进监狱。”

  2011年,刘宇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之前看守所关押时间抵押刑期,被送往新乡市女子监狱服刑。

  此时,长期在看守所的刘宇萍并不知道,父亲孙善武已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状是受贿910万元,包括原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阳中泰置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行贿20万美金和200万人民币,洛阳市凯瑞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立先后七次行贿合计人民币30万、美元27万(折合人民币2210510元)、英镑两万(折合人民币288460元),原洛阳市建委主任郭杰行贿35万元人民币,洛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纯营行贿15万元人民币,以及其他商人总计行贿的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美金,还有女儿刘宇萍在广州“低价购房”的差价140万元、女婿邵志成从洛阳市房管局局长王运洲处违规所收的汽车,也均归入孙善武的受贿金额内。

  另外,刘线珍因地产商陈治功所送的10万元、广东商人刘智慧所送的10万元,以及一块手表,被判有期徒刑4年;同一时期,刘宇萍的哥哥孙一因为个人职务受贿,被判有期徒刑13年;刘宇萍的丈夫邵志成,也因为那辆汽车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刘宇萍坚称,她那两套没有买成的房子的差价与丈夫收受的车辆,父亲并不知情,不应计入父亲的受贿金额内;至于其他的罪名,“都是莫须有的”。孙善武本人对于一审二审判决都不服,曾拒绝在审判书上签字,当庭反驳说,“你们这是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

  申诉之路

  2013年5月,刘宇萍出狱,次日就去秦城监狱探望父亲。

  回到洛阳后,她又去找当年被调查过的“行贿者”陈治功、李义超、李纯营等人,积极联络父亲主政洛阳期间的下属同僚,希望了解事实真相。

  刘宇萍认为,富川钼矿的纠纷是起因,但父亲以及家人其后的罪行是“莫须有”,必须找证人证明父亲是冤判的。

  “没什么人愿意作证。”刘宇萍称,除了洛阳市原市长助理、市政协副主席高元池曾经当庭翻供外,只有李纯营、程武(化名)愿意作证。目前,李纯营已经写出书面材料,否认自己曾给孙善武行贿。程武也告诉财新记者,他并未给孙家行贿,当时他是在看守所撑了两年多之后,才“因为刑讯逼供”被迫认罪。

  “他们不让我睡觉。”程武说,“我当时想,如果让我睡一会儿,要多少钱都给你。”

  其他当年涉案的人员,如今都是避而不见、犹豫观望的态度。故旧同僚也只是对刘宇萍说一句:“你父亲很清白,但是你不要再奔走了,没戏。”

  2013年后半年,刘宇萍一度不愿回洛阳,她看到洛河上的建筑就会想起父亲,还时不时会听到有人议论孙善武“是个好贪官”。她想:“我爸对洛阳的贡献是实实在在、有口皆碑的,罪证却是虚的,必须努力把父亲身上的‘贪’字去掉。”

  对于当年给孙善武定罪的罪证,曾代理过孙善武案一审、二审的律师李克敏对财新记者称,她一直坚持无罪辩护,李义超、王新立、郭杰等人的证词都有很大漏洞,比如对于李义超供述的行贿地点前后矛盾、行贿时间存疑,且也有另外证人证明行贿不符实。这位证人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也对此表示认可,但他并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至于李义超本人,至今仍不愿意接受采访,也不愿意见刘宇萍。

  “我们也找跟王新立熟悉的人去劝说他出来作证,王新立说这个事不能提,不堪回首。”刘宇萍有些激动,“对王新立是不堪回首,对我们就是今天还在经受的莫名其妙的牢狱之灾。”

  “寻找证人翻供太难。”刘宇萍在进行这项艰难工作的同时,也开始学着发微博,希望让更多陌生人知道“孙善武案”。但是经常被删;各大论坛上,她实名举报的贴子也经常发不出去,即使发出去也少有人关注。

  “后来我也不抱希望了,所做的事情都是例行伸冤程序。”刘宇萍讲,她就是为父尽孝心。

  与刘宇萍的悲观不同,父亲孙善武一直顽强地乐观着。

  刘宇萍说,孙善武自从入狱后,就一直坚持写再审申请。刘宇萍拿着孙善武的信,指着那句“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说:“你看,这个老头真倔,就是想不开”。

  秦城监狱的管教人员也希望刘宇萍多劝劝她父亲,“都已经进来了,就安心服刑吧,保重身体最重要”。

  刘宇萍感谢管教的好意,也劝父亲好好照顾自己,但她暗自下决心:“别人再劝我,我也得再多试试。”2013年10月31日,刘宇萍到济南向山东高院递交了再审申诉材料,正式走上为父申诉的道路。

  转机

  2014年2月,头一次递交申请材料满三个月后,刘宇萍一直没有收到山东省高院的回复,她多次发微博表达“山东高院为何还不回应”的疑惑,并再次跑去山东省高院询问申诉进程。她被得知,由于案件太多,工作繁忙,递交的申诉材料还在高院的材料接收处。

  2013年底2014年初,全国的反腐形势从西南一隅开始燃起,渐现星火燎原之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也进入大众视野。孙善武在狱中,通过读书看报,了解到这一形势后,和刘宇萍交流说:“这对我们是好事。”

  刘宇萍开始关注中纪委的反腐工作。她专门写了一篇关于富川钼矿相关问题的实名举报材料,贴到中纪委官网开设的举报窗口。这一行为在数月内成为她的“安慰剂”,闲下来就去中纪委网站贴一篇。

  2014年3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河南,刘宇萍又开始向巡视组致电去函。这并不容易,刘宇萍称,第八巡视组的电话只接通两次,对方告诉她,孙善武的案子是在山东判的,等巡视组到山东了就去山东申诉。

  但转机很快出现。当年4月初,刘宇萍第一次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最高法立案一厅的工作人员对刘宇萍称,已经接到了转过来的刘宇萍的孙善武案再审申诉书,但材料不详细,没有判决书等文件,希望向她咨询清楚有关情况。

  一周后,刘宇萍再次接到了最高法的电话,对方详细向刘宇萍讲述了再审申请程序,告诉她按照程序,孙善武案的终审法院是山东省高院,所以首先需要山东省高院就再审是否立案有一个回复,如果对方不予立案,最高法才可介入。

  “我当时觉得最高法的电话就是走程序,没抱希望。”此时,刘宇萍已经向山东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半年有余,中间打过几次电话,一次回复是资料还未登记,第二次干脆是“没有看到你的资料”。

  刘宇萍很沮丧,但还是到秦城监狱向父亲汇报了最高院的两次电话和山东省高院的回复情况。“慢慢等吧,会有起色的。”这是孙善武鼓励刘宇萍的话。于是2014年6月,刘宇萍再次去山东高院,当面递交了申诉材料。

  2014年7月,秦城监狱的工作人员致电刘宇萍,询问核实最高院给她打电话的情况。在这次通话中,刘宇萍第一次得知,早在三个月前,秦城监狱方面也向山东高院转交了孙善武案再审申诉材料。

  “我告诉爸爸最高法给我打电话的消息,旁边的干警可能没听清楚。因此秦城方面给我打电话,是以为我递交给山东省高院的申述材料有了回复,所以还说为什么他们递的材料没有回音。”刘宇萍说,秦城监狱打的这个电话,说是想交流一下是否到了山东高院的回复,“希望案件能够有所进展”。

  秦城监狱的这个电话,让刘宇萍和孙善武高兴了很久。他们事后分析,最高法说收到了转到他们那儿的申诉材料,应该是刘宇萍发在中纪委网站上的帖子起到了作用,而不是刘宇萍和秦城监狱这两个途径发给山东省高院的申诉材料被转到了最高法。

  刘宇萍更加积极地寻找证人,告诉他们“上面有回应了,申诉有希望了”,通过一次次给证人们讲最高法的反馈,最终又说服两位证人愿意重新作证。这两位目前还不愿公开身份的证人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孙善武为官期间一直比较清廉,并未收过来自他们的礼金,逢年过节的例行礼品,孙善武也不会收。

  孙善武也更加积极地给刘宇萍写信。通过刘宇萍提供的信件,财新记者得知,秦城监狱已经在2014年8月份告知孙善武及其家人,山东省高院已收到了孙善武案的再审申诉材料;9月底,秦城监狱告诉孙善武及其家属,可以聘请律师,并允许律师前往秦城监狱与孙善武会面;11月11日,孙善武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驻秦城监狱检察室上交了21页的补充申请材料,这21页中,孙善武对于之前所判罪行进行了逐条反驳。十天后,最高检驻秦城监狱检察室将材料寄给了山东省高院。

  去年12月份,刘宇萍与律师一同前往山东省高院,递交了刘宇萍准备的再审申诉材料、再审证据材料,孙善武所写的申诉申请,以及律师收集的有助于立案的证据资料。刘宇萍的律师称,山东省高院的法官当面接收了材料,“山东省高院的说法是,案件已经受理,过年后会调卷审阅,决定是否立案”。

  “我们欢迎重新调查。”孙善武在最近一次会见刘宇萍时称,他对当下的形势很有信心,每天研究政策。在最近给刘宇萍的信中,孙善武劝慰女儿既要有信心,又要有耐心:“案子的事情不着急,慢慢来,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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