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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罗克私藏手榴弹刺杀毛泽东被处决真相

—遇罗克是个能对手榴弹和暗杀感兴趣的人吗?

作者:

遇罗克曾撰写一系列围绕“出身”问题的文章。他以“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为笔名,发表六期《中学文革报》的头版文章及其他文章,最著名的是第一期的《出身论》,全国反响巨大。1968年1月5日,遇罗克被捕,1970年3月5日,他和另19名政治犯,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十万人大会上,被宣判死刑并被处决,时年27岁。坊间曾盛传遇罗克在文革中被判死刑,原因是私藏手榴弹,预谋暗杀毛泽东。对此,遇罗克妹妹遇罗锦于本文澄清事实真相。

遇罗克全家合影

什么叫知识?什么是书读万卷,什么是善于独立思考、自我鞭策,远离了武夫的愚昧、专制、阴险与无知?

如果你能解释这几问,你才能判断:书读万卷(绝非只读中国人如何治人的古今著作),善于独立思考、自我鞭策的遇罗克,是个能对手榴弹和暗杀感兴趣的人吗?

遇罗克从上小学之前就开始读课外书,他这一生,天天读到深夜,反思自己,与书里的伟人们交流,记下思想的火花,记下思想的升华;他创作的文学作品也很多。日记、笔记与文学创作,少说几百万字不止,得有千万字。在那无电脑的时代,都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他精神上向往的是自由、开放与民主。似乎在他暝暝之中,就是要和时间赛跑,就是要把自己短短的一生,过得要比百岁老人还有意义。否则,你就无法解释:他怎么不觉得累?怎么从来没累垮自己反而乐在其中?那样一个文弱的外表,内里怎么竟如此的丰富、柔情和刚强?

而他所有的精神财富,就在那1966年的红八月,象无数个家庭和个人一样,全部投入火海,付之一炬了(除了一本他舍不得烧的最后一本日记)。

说我把日记和照片藏来藏去找不到地方,是愚蠢和糊涂吗?其实有一点我从没糊涂过:就是不想烧它们。

如果你看了《一个大童话》,就会知道:父母和哥哥如果有地方处置这些文字瑰宝和家庭照片的话,也绝对不会交给我。他们也是想遍了人,无奈个个都那么倒霉,这才想到了我;正因他们从心里不想烧掉,而我又偏偏点了头——因为不点头就得烧掉。而这些精神财富,是我视为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想想看:如果你死了,什么都没了,而只有它们还继续活着,一毫不损地活着,它们怎不比生命还重要呢?

哥哥决定烧掉千百万字的“灵魂”之前,希望有个见证人。然而,如果他能找到他最希望的老友的话,他也不会想到我。但他连一个见证人都找不到了,个个都象他一样,正在焦头烂额地烧东西,谁都害怕互相来往,他这才想到了我。他也绝对想不到后来我为他做的那些事情:象赶鸭子上架一样把自己赶上了文坛。又象鸭子跌跤那样,一次次地滚下了文坛;滚完了再费力地往上爬——在海外没钱借钱也得出书,也得把哥哥的事写完。

我为日记被三年劳教,并不觉得冤,因为我获得的太多,使我认识了以前不认识的社会。我如果不被劳教,也不觉得自己定会幸福,只会比没进过监狱更为愚蠢。

我无法和哥哥相比,他是思想者,是勤奋的天才,是发声的勇士,是愿意为正义付出一切的烈士,可我什么也不是,无非能写两笔象是实话文学的东西,只以“一本书主义”为一生的目标。如果超了产,就乐得屁颠儿屁颠儿,美不滋滋,非得与自己的书孩子合影示人不可。这肤浅的作风,绝对不是哥哥能做得出来的。自己明明知道,可就是不想改。就连这不想改的毛病,也觉得甜滋滋的——仿佛偏要把自己当小孩儿,也是一乐。

以上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说明:就连我这样一个糊涂人、水平不高的人,都不会对一颗手榴弹感兴趣,都不会有暗杀中南海大人物的想法(这不是幻想狂精神病吗),而比我水平高得多冷静得多的遇罗克,怎么可能反倒不如我,比我还愚蠢万分呢?

我在新出版的《遇罗克与中学文革报》一书的卷五《评遇罗克》这一部分,有篇文章《有关遇罗克的五个问题》的之三写道:

网上对遇罗克事实的歪曲

如果说中共体制内某些两面派,以及被中共暗中收买的人,一提起遇罗克就故意褒贬掺半的话;如果说国内的“百度百科”之类的网站,因政治原因,一直对遇罗克的个人简介予以诬蔑的话;那么,就连外国人办的“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网站上,在对遇罗克的介绍里,也有同样的错误。该网站对遇罗克的生平介绍正确的部分除外,现只照抄不正确的部分:

“……1967年,《中学文革报》的大部分成员到东北去看武斗热闹,遇罗克在长春车站发武器时获得了手榴弹,不忍心丢掉带回北京,后被发现……”

“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表面原因:根据《遇罗克遗作与回忆》记载,遇罗克在文革中被判死刑,原因是私藏手榴弹,预谋暗杀毛泽东(来源于判决书)。主流印象是:遇罗克因《出身论》一文,为当权者所不容。另一种观点是:不是因为《出身论》而是发表在《文汇报》的《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

以上内容,一是错在手榴弹的问题,那明明是遇罗文所为,却安在了遇罗克的头上。遇罗克不仅没去过东北长春市,就算有人给他一颗手榴弹,他也绝对不会接受,去做那种愚蠢的没头脑的事。爱做楞头青的事的,只有从小就对枪炮极感兴趣的罗文。2001年,罗文出走中国去了美国时,我与他同住在一友人家,郑重地问过他:“你在监狱里,关于手榴弹的事,是否全推在哥哥头上了?”

因为哥哥在被捕前,曾向所有《中学文革报》的成员严肃诚恳地交代过:“万一出了事,你们把一切过失和责任都推在我身上好了。”

当时罗文很认真地回答我:“没有。那是我做的事,我怎么能推在哥哥头上?”而我也相信了。

所以,对于这件事,我和罗文在所有关于遇罗克的文章或书里,都没混淆过是非。在2010年8月底,香港“开放出版社”出版《遇罗克中国人权先驱》一书之前,主编金钟先生也问过我关于手榴弹的事,我也是如实回答的。但“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网站上,不仅这件事是错的,就连遇罗克因何而死也是错的。在遇罗克的死刑判决书上,前面除了列举了他的文字罪之外,中间只没头没脑的一句“并扬言进行阴谋暗杀活动”,要暗杀谁?没有宾语;什么活动?没有说明。遇罗克绝对不会招认自己从没做过的事或想法。即便监狱里的审讯员一再希望他承认搞反革命集团,无论他是否为此受过酷刑,他自始至终是不招认、也不交代别人的,故他的判决书上有一条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嚣张”,指的就是他这“不认罪、不交代自己、不交代他人”的态度。

从以上的错误明显看出:负责编辑遇罗克简介的人,要么是不清楚事实就任意发表文字,要么是误信了他以为可以信任的人的介绍。而介绍人故意把遇罗克的死因贬低成因“手榴弹”和“暗杀”,这论调是中共一向的做法。即使我想去信向该网站更正,却发现很难与之联系,竟找不到可以写信的信箱。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共繁殖的特务与线人已在全世界遍地开花结果,无孔不入了,该网站的负责人尤其应提高警惕,更应向出版过《遇罗克中国人权先驱》的出版人金钟先生多问一问,尤其是能与遇罗克的家属取得联系、征询意见。过不了几年、十年,我们能够作为见证人的都死了,编辑人就是想与我们联系也不能了。(注,见下)

而罗文的枪弹梦,在美国倒是很容易地实现了。他已买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二十条枪,每周日他都会去魏京生那空旷的农场里,忘乎所以地打靶射击,从大白天射击到天擦黑。我只希望他别为枪出事就好。

(作者注:2012年3月6-9日,在推友的热心帮助下,我这脑盲终于与“维基百科”的编辑小组取得了联系,他们很快地对遇罗克和我的词条给予了修正和补充。我给编辑小组写了感谢信。但我在“维基百科”遇罗克页面上所做的许多编辑文字,只保存了两天便全部消失,最后只保存了极为有限的介绍。为了能更真实地说明事情的经过,在2012年3月5日之前所写的此文中的有关内容,我不想做任何改动。)

又在“之五”这一部分写道:

哥哥舍不得烧掉的那本唯一的日记、我的二十本太一般的日记、以及母亲毕生积攒的上千张家庭照片,在我和两个弟弟的有生之年,是不会还给我们了。就连我们的下一代能否得到它们,我都不存希望。它们是否还存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呢?也不知道。虽然我写不出哥哥深邃丰富的思想,但只希望那一本他很重视的日记还存在。我和哥哥每逢过生日就换一本日记。哥哥那一本是32开大小、天兰色塑料皮封面、烫有“北京日记”四个金字,里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钢笔字。哥哥对我说,他舍不得烧掉它,是因为这本日记,是一年以来、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日记,直记到1966年的8月。我多希望掌握这本日记的有权人,有一天,能把它的内容全部地在网上公之于众,每一页、每一字都不要拉下,也能公开哥哥在监狱里所有的口供、事实及所遭受的磨难。那时,人们才能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全面的遇罗克:他学富五车的知识与智慧,他人品的杰出与气节,才能完全地呈现给世人。

哥哥的案件被平反之后,专案组对他的尸体处理无任何交代,只发给父母二千元人民币的抚恤金,父母分文也不想动它。几年后,母亲去世,我们才发现,在衣柜中她的一件上衣口袋里,放了三个银行存折,是给我和两个弟弟每人同样多的几百元人民币,以此道出她对我们深深的爱;这钱里,就有哥哥那笔滴血的抚恤金。

如此有思想的人如遇罗克,能对一颗手榴弹和暗杀感兴趣吗?就算有人打算这样做他知道了的话,他都必会劝你别愚蠢得异想天开呢!

至于哥哥的那本日记,我的二十本日记,以及母亲积攒的近千张家庭照片,我希望在习近平当政的今天,有关部门能够还给我们,能够以此表明新政的开放。假如真能如此,我愿意公开表示感谢。

写于2014年3月18日

附一:

遇罗克个人简介

遇罗克,1942年5月1日生于南京,七岁随全家迁至北京。父母皆为留学日本的工商科人才,后自营实业。

1954年于“北京市东四区一中心小学”(府学胡同小学)毕业;

1957年于“北京市二十五中学”初中毕业;

1960年于“北京市六十五中学”高中毕业。

由于“资本家”的家庭出身和父母的“右派”问题,学习成绩及品行优秀而三次未准考入大学。

1961—1968年间,做过“农业工人”、图书管理员、代课教师、多种临时工和“北京人民机器厂”学徒工。

遇罗克从小便博览群书、独立思考、文采超群、见解独到,立志做个杰出的人。

1966年7至9月,在“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对联风行猖狂,文革处于全国最惨无人道的黑暗时期,25岁的遇罗克写下并发表了油印的《出身论》,及执笔1967年1月诞生的铅印《中学文革报》六期的头版头条文章和其他文章,向社会发起挑战,得到全国热烈和巨大的反响;1967年4月14日,身为“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兼其他要职的戚本禹,宣布遇罗克所写《出身论》是大毒草;

1968年1月,遇罗克以莫须有的政治罪名被捕入狱,在狱中饱受折磨,拒不交代自己和他人的“罪行”,宁死不屈;

1970年3月5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十万人的公审大会上,与另十九人一道,被“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宣判死刑,临刑前被强制进行活体器官移植;

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再审判决书》,宣布遇罗克无罪。

有关遇罗克的著作及网页:

1.1980年北京《当代》文学季刊,发表遇罗锦的中篇纪实文学《冬天的童话》;

2.1981年广州《花城》文学季刊,发表遇罗锦的中篇报告文学《乾坤特重我头轻》;

3.1987年3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出版遇罗锦著《爱的呼唤》;

4.1987年日本东京“现代文学研究所”出版中外评论集《遇罗锦》;

5.1999年1月,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徐晓、丁东、徐友渔编著的《遇罗克遗作与回忆》;

6.2000年5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遇罗文著《我家》;

7.2009年香港“晨钟书局”出版遇罗锦著《一个大童话我在中国的四十年1946-1986》;

8.2010年,为纪念遇罗克罹难四十周年,《北京之春》主编胡平作为发起人,为遇罗克建立雕像,国内徐晓等人积极配合,雕像设计及制做者郑敏先生,雕像陈列于北京宋庄美术馆;

9.2010年3月,台北“允晨文化”出版遇罗锦著《童话中的一地书》;

10.2010年八月,香港“开放出版社”出版金钟编著《遇罗克中国人权先驱》,编入了遇罗锦的传记电影文学剧本《遇罗克》和她所收集的集体献词《献给遇罗克的花》;

11.2013年10月,“晨钟书局”出版遇罗锦编著《遇罗克与<中学文革报>》;

12.香港《开放》月刊,纽约《北京之春》多次发表有关遇罗克的文章以及将之照片作为杂志封面;

13.古歌搜索网页有关遇罗克的词条达七万多,以及国内外多个专为遇罗克建立的私人博克及网页。

(遇罗锦撰写)

附二:

遇罗克判决讨论通知

1970年1月9日

最高指示

坚决地将一切反革命分子镇压下去,而使我们的革命专政大大地巩固起来,以便将革命进行到底,达到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

通知

在以伟大领袖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在中央两报一刊一九七〇年元旦社论的鼓舞下,首都革命人民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努力完成“九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斗、批、改群众运动蓬勃发展,社会主义革命竞赛热火朝天,形势越来越好。但是,一小撮阶级敌人不甘心他们的失败和灭亡,积极配合帝、修、反进行破坏活动,幻想变天,为进一步搞好战备,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准备最近再召开一次公审大会,宣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击反动气焰。现将杨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请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织革命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

此材料只供内部讨论,不准张贴。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一九七〇年一月九日

(上略)

十、现行反革命犯遇罗克,男,二十七岁,北京市人,资本家出身,学生成份,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

遇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来,遇犯散步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与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我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

十一、现行反革命犯王佩英,女,五十四岁,河南省人,系地主分子,铁道部铁路专业设计院勤杂工。

王佩英顽固坚持反动立场,自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八年十月,书写反革命标语一千九百余张,反动诗词三十余首,公开散发到天安门、西单商场、机关食堂等公共场所,并多次当众呼喊反革命口号,极其恶毒地攻击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王犯在押期间仍坚持与人民为敌,疯狂地咒骂我党,其反革命气焰嚣张到极点。

(下略)

遇罗克死刑判决书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70刑字第30号)

遇罗克,男,1942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5楼13号。父母系右派分子,其父是反革命分子。

遇犯思想反动透顶,自1963年以来,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又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和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策划组织反革命集团,并扬言进行阴谋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我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遇犯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现行反革命分子遇罗克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〇年三月五日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79)中刑监字第1310号

遇罗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

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来,遇之父遇崇基对原判不服多次申诉。

经本院再审查明: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据此改判如下:

一、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70)刑字第30号判决书。

二、宣告遇罗克无罪。

如不服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书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 王君  来源:共识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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