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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枭雄汪精卫为何愿当汉奸(图)

—少年英雄汪精卫为何甘愿当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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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家们对汪精卫的汉奸罪认识较为一致,唯在当汉奸的动机上看法各有不同,归纳起来大致有六种。一是对权力的追求,即所谓“领袖欲”;二是贪生怕死,患了“恐日症”和软骨症;三是与蒋介石达成默契,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中国无论是胜还是败都不至于亡国;四是确信中国打不赢日本,迟和不如早和,反而主动;五是一贯亲日,死心塌地投靠日本;六是与蒋介石内斗失利,负气出走铸成大错,只好一错到底。

汪精卫伪政府成员旧照

这六种动机,最为恶劣的是第五种,最不可能的是第二种。想当年汪精卫参加革命,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捕入狱,曾作诗:“噱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其大义凛然,可与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正气歌》并美于世。说他是贪生怕死之徒,实在毫无根据,也不令人信服。在沦陷区,民间曾流传过这样的故事:汪赴日和谈前夕,交卫士一把手枪,“如看到我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即拔枪把我打死!”这个故事不论是真是假,都说明他“怕死”是站不住脚的。他要是坐在大后方跟着大伙儿高喊抗战,则中国是赢是输,总也轮不到他汪精卫有生命之虞。倒是他选择的那条路,处处埋伏着杀机、险隋,非软骨者敢走。

第五种也难以成立。汪精卫固然亲日,但毕竟是中国人。他的日本情结,与孙中山一样,源自在日本宣传革命、组建同盟会的经历。这种亲日情结,不但汪精卫有,蒋介石也有,其他国民党元老也几乎都有。汪氏的亲日,为他对日议和提供了坚实的背景,却未见得一定要站到日本的立场上,死心塌地与中国为敌。否则,他完全可以“代表中国”向日本投降,至少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出卖中国的利益、主权,而不至于跟日本讨价还价,力争中国的领土完整,要日本无条件撤兵。

至于“负气出走铸成大错”,从他秘密出走河内,到成立南京政府的整个过程来看,其周密和审慎,绝非起于一时的意气用事。他到河内发出主和的“艳电”,仍不是没有退路,蒋介石派人送来护照和经费,希望他到欧洲游历,或干脆回重庆再任要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实在劝不回头才让特务暗杀。就算是出于负气,如果没有深思熟虑作底,亦即没有其他更深刻的动机,断不至如此。

而“领袖欲”,他已贵为国民党副总裁,其言行举止足以影响中国的政局。他一生几经浮沉,深知政治的无常,战乱中的领袖尤其难为和难当。就在他离开重庆前不久,和蒋介石最后一起用餐时,他还提出要对南京、上海的失守负责,国民政府应总辞以谢罪天下。蒋忿极,认为这才是最不负责任的行为,起身拂袖而去。汪氏与其说是“领袖欲”,还不如说是“表现欲”,即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概,向世人表明他要不顾一切救民于水火。这与他当年谋刺清摄政王的行为动机是一致的。

第三和第四种动机,两相比较,“默契说”太牵强,不符合整个事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最能说得过去的是第四种动机,即固信中国抗战难以取胜,不如早和,以争取主动,免遭更大的损失。当时的情况是,东北早已为关东军所据,成立“满洲国”;蒙古建立了独立的亲日政权;华北经过“特殊化”自治阶段,亦被日军占领;华东、华中和华南,除长沙以外的几乎所有大城市皆沦为敌手:中国的海上通道全部被封锁;国军精锐部队在抗战初始就已经将老本拼光,中国军队无论从装备、素质、供养等方面皆远不及日军;国共两党既合作又矛盾重重,暗伏着将来决一死战的危局;苏俄及西方自由世界对中日战争持观望态度,英美各国即使参战,似乎也难以抵挡穷凶极恶的日军攻势,中国是孤立无援地对付日本;中国社会结构涣散,国库空虚,前清及军阀混战时欠下的大量赔款、债务无力偿还,经济随时可能崩溃……总而言之,“它很像是一个重量级拳师与一个羽量级拳师比赛……这次的战争,中国不能打,也不应该打。但是,却不能不打,由于被日本逼迫得别无选择。”

汪精卫在对日议和中,其个人表现的勇气和一定的原则性,连日方都为之敬重。据胡兰成回忆,当时任日本驻南京大使馆一等秘书的清水重三,曾多次参加汪精卫与日方的重要会见,私下叹道:“我民主义是排日抗战的根源,应当修正这一理论;二、青天白日国旗仍为抗战的重庆政府使用,并成为日军进攻的目标,为避免混淆,图案应予修改:三、日军占领的住宅、工厂、商店可以归还,但铁路在战争期间由日方管理,待全面和平后立即归还。

这三条连日本专门派做对汪工作的“梅机关”主要成员犬养健也认为过分,“因为自古以来,无论什么样的战胜国,还没有连对方国家的建国原理及国在旁看着,这边是战胜国,坐着我们的大臣、大将与司令官,对方是战败国,坐着汪先生,但是比起来,只见汪先生是大人,我们的大臣、大将、司令官都渺小了,唯有近卫公与汪先生坐在一起还相配。汪先生的风度气概,如山河不惊,当时我嘴里不说,心里实在佩服。”

日汪和约,当然是不平等条约。汪精卫虽有“胆子”,也不敢贸然签字,他知道这一笔下去非同小可。他不怕“引刀成一快”,却害怕当卖国贼,留下千古的骂名。一份“和约”,往往复复逐条讨价还价好几个月才出台,按说是毫无意义的。日本最后投降,这份条约成了废纸,而汪氏亦未能逃脱卖国的骂名。

汪精卫一方争的是哪几条呢?一、中华民国国号、首都南京、青天白日国旗、三民主义国策不变;二、日军必须从中国撤退;三、日军占领区的中国法人以及个人所有的铁路、工厂、矿山、商店、一般住宅,应迅速归还;四、不承认满洲国。如果这几条完全得以实现,平心而论,那就算不上不平等条约了。

日本政府方面自然不会同意,提出:一、由于三旗图案都加以干涉的先例。况且,这又是超越胜败的两国间的和平运动。”

这三条虽然过分,却都是虚的,也与前几次日方提出的“和平条件”不一样。这是因为日方内部对中国问题一直有较大分歧,日本政府迭次换届,其政策波动、摇摆,有时不免生疏和荒唐,或节外生枝。

但汪精卫走到了这一步,已无可回头。1939年12月30日,汪精卫在上海签订《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主要内容为:承认满洲国:确保日本在中央政府的外交、教育、宣传、文化以及军事等各方面的权利和合作关系;承认日本在内蒙、华北、长江中下游、厦门、海南岛及其附近岛屿的政治、经济以及对地下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利;承认在以上地区的防共和治安的驻兵权;中国对于日军驻扎地域及其与此有关地域的铁路、航空、通讯、港口、水陆等应适应日本军事上的需要;在中央政府及各级机构中聘请日本军事、财政、经济、技术顾问,确保《纲要》及其秘密附件中所有条款的执行。

此《纲要》简直就是一份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占领宣言,令许多主导此次“和平运动”的日方和汪方人员大感意外。最早秘密潜往东京、与日本取得和谈联系的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立刻退出汪集团,离开上海回到了重庆,并在香港大公报》上披露《纲要》的全部内容。与他同时返回重庆的还有陶希圣。汪精卫本人也既忧且惧,草案签字后流着泪说:“这个文件说不上什么卖国契。中国不是我卖得了的,我若签字,就不过是我的卖身契罢了。”

密约的披露,产生了间接效应。原持观望态度的美、英、法等西方国家,开始支援中国抗战,包括贷款、向远东地区增兵,中国孤立无援的局面终于打破。因为他们看到了坐视日本侵略中国的可怕后果:西方国家在华利益亦将受到威胁。

承认“满洲国”一事还可以再讨论。事实证明,东北也就是所谓“满洲”,确实不是汪精卫卖得了的。而汪精卫选择的道路,把自己的命运与日本帝国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到了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日本最终是失败了。1945年8月,汪精卫病逝9个月后,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

受日本残害最深的中国人,一方面对终于获得抗战的胜利欢欣鼓舞,一方面又觉得日本的投降太突然,乃至“太早了”。如果它像德国那样顽抗到底,它受到的战争报复绝不止是两颗原子弹。一个给那么多民族带来过那么多灾难的国家,无论从道义还是从情感上说,付出怎样的代价都不会过高,但居然被它躲过了。日本天皇在他的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做出了他一生第一个,或许是唯一的堪称英明的决定:无条件投降。这个决定使日本逃过了本应严酷得多的战争惩罚,逃过了民族的浩劫,使犯下过滔天罪行的数百万日本侵略军安全地返回自己的国度,使日本这个几乎毫无自然资源可言的国家获得了在战后迅速复苏、崛起的一线生机。

中国的汉奸标准,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当年清军入关南下,著名抗清英雄史可法曾向清摄政王多尔衮致书议和,提出与大清帝国划疆而治,重演南北朝的故事。当然,多尔衮不是女真完颜氏建立的金国,他要的是整个中国,而非已然到手的华北。于是绝不允和,发扬“继续革命”的精神,“宜将剩勇追穷寇”,命豫亲王多铎挥师南下,攻克扬州,屠城十日。史可法作为英雄殉国,谁也不再提他有过的“卖国”行为。

日本是一个有模仿力而享有世界声誉的国家。它发动侵华战争,就是想模仿当年的大清帝国征服中国。日本跟中国的历史渊源、文化渊源,举世皆知,它有一种浓厚的“大中华思想”,尊重和崇信中国的文化典章制度,认为今日的中国民族不足以与如此华美、悠久的中国文明相匹配,唯有大和民族才有资格和能力承继中华文化之大统。日军每攻克一座中国城池,其将领必赋汉诗,悲古今,大有一统江山之壮志,而无一丝战争罪犯之羞惭。日本的最终失败,当然由诸多原因造成,其战线铺得太开,过早地暴露称霸全球的野心,尤其是发动太平洋战争导致美国的参战,是其致命因素。

二战期间,许多国家都有被德、意、日侵略占领的经历,有占领就会有合作者,各个国家对于这些合作者,态度是不尽相同的。大部分在战后没有受到追究,有不少继续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甚至出任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被尊为“独立之父”的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在日本侵占时期,先后担任日本组织的“人民力量中心”主席、“中央参议院议长”、“爪哇奉公会”主席;印尼第二任总统苏哈托,也在日占时期参加“卫国军”,到日本军校受训毕业后担任中队长;担任过三届印尼内阁总理的哈达,曾任日本军政府顾问;新加坡第四任总统黄金辉,于1942年日本侵占后,在日本军事机关任职,摄影作品:一是几个美国士兵将一面国旗插在刚刚被攻占的堡垒上,一是一个美国水兵在大街上听到胜利的消息后当即搂过身边过路的女郎亲吻起来。历任缅甸国务委员会主席、总统的吴奈温,1941年被选派到日本学习军事,曾在海南岛及台湾受日军训练,1942年充当日本侵略军先头部队第二师师长,攻占缅甸;而出任过日占时缅甸政府外交部长的吴努,二战后三度担任总理;老挝国王西萨旺·冯,曾宣布他的国家加入日本的“大东亚共荣圈”;1941年同日本订立共同作战条约,向英美宣战的泰国总理銮披汶,日本投降后作为战犯遭逮捕,但后来又做了9年多的总理;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尔德三世,1940年德军入侵时,拒绝随政府流亡国外并率军队投降,10年后参众两院表决允其复位,只是由于人民的反对才在第二年退位,由其儿子继任。

法国对卖国贼的惩罚较为严厉,维希政府的主要首领在战后接受了审判:贝当以通敌罪被判处死刑,后改为终生禁闭;赖伐尔以叛国罪被处决;德阿特失踪,被缺席判处死刑。恕我孤陋寡闻,除了中国的“汉奸”,我只听说过法国也有“法奸”,而且是套用“汉奸”一词译过来的。1944年8月,盟军解放巴黎,市民欢庆光复的同时,也对法奸实行报复。有一张著名的照片,一个被剃了光头的法国妇女抱着她与德国军人生的婴儿,在市民的簇拥下游街示众。还有一张游街示众的照片,主角也是几个法国妇女,光头上画着纳粹的记号,因为她们做过德国侵略者的情人。

这两张照片给我的震撼,超过另两张著名的。不知道她们除了跟侵略军睡觉,还犯过什么出卖祖国利益的罪行。她们也许是为了真爱,也许是为了解决温饱,也许是被迫,至多是“商女不知亡国恨”,何以要在民族解放的喜庆日子里首先将她们揪出来作为报仇雪恨的对象,这是一种崇高的精神,还是一种卑琐的心理?

法国人对“法奸”的痛恨,仍远远不及中国人痛恨汉奸那样强烈和持久。根据“汉奸论”的说法,连沦陷区的百姓都有“伪民”之嫌。不抗日就是附敌,其问绝无第三条路让你可走。围棋大师吴清源,年幼赴日本学习围棋,正当日本大举侵略中国、屠戮中国人民之际,他加入了日本国籍。吴清源后来所取得的地位,以及横扫日本棋坛15年无敌手的辉煌战绩,使人们已不在意他当年的这一举动,甚至还有些“为国争光”的骄傲。但若放在当时来评论,这显然是“叛国投敌”的行为无疑。音乐家马思聪当然也是“叛国投敌”的,他偷越国境寻求政治庇护,得到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帮助。

现在他们有声望、有地位和有成就,已不再有人去说他们了,有的人则不会这样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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