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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留守女童遭性侵后称“我没爸” 其父当场自杀

上周,湖南省邵东县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教师遭抢劫杀害,而作案者竟是3名未成年人,他们同为留守儿童。这一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公众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讨论。“不是伤害就是被伤害”,曾有人这样总结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的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的案件与留守儿童实施的案件时常刺痛社会的神经。每次刺痛之后,我们都会发现,留守儿童正承受着不该由他们承担的心理压力。如何让留守儿童享受童年的美好?这个问题需要从反思走向解决。

3人盗窃时被人察觉,因担心发现者报警,两人将发现者捂死,一人将发现者宿舍内现金洗劫一空。离开现场后,3名杀人者除了吃饭睡觉,上网打游戏十余个小时,直至落网。

10月18日,湖南省邵东县发生一起命案,死者是当地一名女教师;3名行凶者皆为学生,其中年龄最大的只有13岁,最小的仅11岁。除了学生,3人的另一个身份更让人扼腕叹息——留守儿童。

今天,中国留守儿童数量已经庞大到让我们无法忽视——6000多万;另一方面,留守儿童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也让我们无法忽视——他们的身影,在各类侵害和被侵害的案件中交替出现。

性侵梦魇

“你不是我爸爸,我没有爸爸,你快走吧。”

8岁的留守女童在见到久未谋面的父亲后,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样的。

在这看似任性的话语背后,掩藏着巨大的不幸——女孩被村里的一个鳏夫性侵。

父亲得到消息,放下上海的蔬菜生意匆匆赶回家,见到床上缩成一团的女儿,想靠近抱一下,却听到了女儿“赶他走”的哭喊。

面对女儿的“控诉”,懊悔至极的父亲拿起农药灌进嘴里,所幸被人发现及时,这名父亲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过来。

这一幕发生在山东省苍山县。

苍山县是沂蒙山区的劳务输出大县,外出务工人数超过27万,劳务输出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这也就意味着,平日里,这里的村庄只剩下留守的儿童和老人。

在这里,安全问题成为悬在留守儿童头顶,随时可能坠下的利刃。

在各种安全问题中,给孩子造成伤害最大的,是性侵案。

除了生理上的创伤,更令人揪心的受侵害儿童的精神状态。他们沉默、眼神空洞,甚至夜不能寐。即使睡了也会惊醒数次,谁也不知道他们在梦中是怎样的惊恐。

那是沂蒙山区一处破败的房屋,居住着父亲和三姐妹。父亲是文盲,母亲外出打工多年未归,家中的三姐妹撑起了这个家。

一场持续数年之久的性侵,让这个早已摇摇欲坠的留守家庭更加风雨飘摇。

从大姐开始,二姐、最小的妹妹,直至其中一个女孩怀孕,这场罪恶才被发现。

性侵者的招数老套,以糖果等引诱女孩到屋内,再实施伤害。

记者问,为什么没有向父亲或者别人求助?三姐妹的回答是“不敢”,“他威胁我们,说如果告诉别人,我爸就会打死我们”。

三姐妹说出这番话时,父亲望过来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当地人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让女孩们以后找不到好婆家了。

与记者交谈完,大姐将两个妹妹圈在臂膀中,缩到墙角处。

性侵,可能将是这个家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痕。

这样的事情,也曾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秀水梁村。

这是个富裕的村庄,几乎家家户户的房屋都贴了瓷砖。然而,一串数字让这个村子的体面瞬间土崩瓦解:

在过去的一年,12名女童在村里的幼儿园被教师黄振辛性侵,其中11人为留守儿童。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的儿童性侵害调查显示,在统计的40起案件中,15起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占到统计案件总数的近4成。

畸形心态

自上世纪8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由于受到户籍政策和经济条件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只能将子女留在老家,“留守儿童”这一特殊人群由此产生。

2015年7月30日,教育部发布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在他们的统计数字中,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075.4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09.53万人,在初中就读665.89万人。这也表明,最需要父母陪伴的学龄前儿童约占留守儿童人群的2/3。

伴随着这个庞大数字而来的种种问题,和频频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的悲剧,使这个脆弱的人群成为沉重的公共议题。

2012年到2014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南丰小学教师黎某先后性侵学生,至少涉及12名女生,最小者仅8岁,多数为留守儿童。

在南丰村性侵案发生后,一些闻讯赶回家乡的父母悔恨交集。他们说,平日很想念和担心孩子,可是为生计所迫、受条件限制无法将孩子带在身边,只能在每年农忙或过年时才回家几天,以至于孩子长期处于父母的监护之外。

把孩子留在家乡的问题显而易见,这些留守儿童不仅容易受到侵害,同时也容易因监护不足走上歧路。

小凌在作案时只有14岁半。出事那天,他正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邻家一个7岁女孩来找他妹妹玩。一言不合,小凌把小女孩推倒在地。小女孩哭了,小凌觉得很烦,就随手拿枕巾捂住她的嘴,把她掐死。之后,小凌将女孩尸体扔到离村很远的一个机井里,直到被人发现……

“走进少管所的孩子,80%以上是留守儿童,90%以上是留守儿童和离异家庭的孩子。”湖南女作家阮梅历时近两年,深入看守所、未成年人管教所等地,接触了9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最终选取了11个典型少年的忏悔录整理成访谈录《罪童泪》。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曾随机抽取了2009年至2013年间的120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留守儿童作案的47件,比例达39.2%。江西省的一项调查显示,2007年5月在押的1877名青少年罪犯中,在犯罪前与亲生父母亲生活在一起的仅占32.6%,其他的孩子是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其他亲戚或朋友生活、或是独自生活。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研究人员潘璐作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课题组成员,经过两年多时间,在安徽、河南、湖南、江西和四川5个劳动力输出大省的10个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研究,她发现留守儿童的主要心理问题表现为儿童自卑心理加剧、性格抑郁、喜欢自我封闭、为人处事孤僻不合群,一些儿童产生憎恨、仇视的畸形心态,甚至出现暴力化倾向。

“初中毕业、团体作案、多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抢劫和盗窃,犯罪动机简单,没有明确的目标和精心的策划,往往是见财起意和激情犯罪的多”——这是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对南宁六县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现象进行调查后,总结出的最大特征。

上林县法院的法官发现,在接受调查访问的100名农村留守青少年中,有一半以上承认自己存在一点或几点人格方面的心理缺陷,在作案前都有暴躁、叛逆、自私、虚荣、嫉妒、焦虑等心理问题,“在大部分农村留守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例中,其作案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显示一种征服别人、驾驭别人的扭曲英雄观,他们试图把别人因自己的淫威和暴力而恐惧视为一种可骄傲和炫耀的资本”。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法制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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