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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别跑:大清帝国首富十七年跑路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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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嘉诚“跑路”从大陆撤资的新闻,经由官媒的发酵,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各方争论纷纭,其核心不外乎是依靠中国官商体制赚钱,一有风吹草动就跑路,向国外撤资。两百多年前,大清帝国也有这样一群依靠政府垄断特权,赚取暴利的商人,其中还产生了当时的中国首富,入选世界千年50大富豪,更非李嘉诚可比。这位富豪,晚年也曾费尽心机“跑路”,花费17年时间、贿赂50万两白银才成功。另一位同仁,尽管花费了时间、金钱,也“跑路”成功,但皇帝的一封诏书又不得不披挂上阵。

大清首富伍秉鉴

伍秉鉴十分富有,在2001年《华尔街日报》统计的1000年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Fifty of the Wealthiest People of the Past1,000Years)中,他是上榜的6名中国人之一,《华尔街日报》称他是那个时代的世界首富。

作为帝国特许的外贸进出口商,“行商”曾经是中国式财富的代表,广东十三行也是中国外贸的垄断群体,他们与盐商一起构成了中国富豪的主体。但是,1826年11月16日,伍秉鉴正式通知英国东印度公司,他已经获得了“粤海关监督”的准许,不再担任行商;同时,他也把生意交给了其四子伍受昌管理,请英国商业伙伴们多多帮助他儿子。

帝国商场,从来不是自由进出的所在,一切都握在政府手里,不仅包括准入,也包括退出,违者将遭到国家机器的严厉打击。首富为了这次跑路,花费了巨大的代价:一是时间成本,从嘉庆十四年(1809年)提出退休熬到了道光六年(1826年),足足17年;二是经济成本,根据东印度公司的文件记载,首富为此足足花费了50万银元的巨资,上下打点,才获得了这张史上最贵的退休证。

但是,东印度公司的文件也记载道,这份花费巨资、等待17年才拿到手的退休证,依然可能被当局随时撤销。

此时看,伍秉鉴似乎还算幸运的……

不准跑

就在18年前,另一富豪就被帝国的一纸号令,在跑路之后被截回。

1808年,另一行商、“同文行”的老板潘致祥,也花费了10万两白银(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贿赂官员,获准“退休”。那时,潘老板才53岁,与卢观恒、伍秉鉴、叶上林一起,号称广州四大富豪,并且名列榜首。但是,他却公开宣称:“宁为一只狗,不为洋商首”。

仅仅6年后,1815年1月11日(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初二日),潘老板就不得不结束“宁为一只狗”的自由生涯。嘉庆皇帝直接下文:“退商潘致祥久充洋商,家道殷实,从前朦混请退,本属取巧,现当洋行疲敝之时,岂容任其置身事外。着责令仍充洋商,与各总商认真清理一切,毋许狡卸。”(《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

在帝国看来,商人们当年靠权力致富,却在致富后一走了之,实在有点辜负朝廷的多年培养。好在朝廷还有国家机器,自有办法不容其“置身事外”,一纸文件,取消了“退休”资格,将已经跑路的潘老板捆绑回来,他之前花费的10万两白银,等于扔到了水里。

重新上岗的潘老板,将行号由“同文行”更名为“同孚行”,继续经营,直到1820年他病故,潘家无人愿意再担任行商,才算最后退出,真正是“死而后已”。他因死退出,也成就了伍秉鉴的首富地位。

帝国的经济圈是森严的,只要出任政府的行商,尤其是经营的不错的行商,就没有自由退出的机制。政府明文规定:“乏商(无实力的行商)应即参革,殷商(有实力的行商)不准求退,即实有老病残废等事,亦应责令亲信子侄接办。总不准坐拥厚资,置身事外。”(《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

行商后人、民国时学者梁嘉彬在《广东十三行考》中说,行商因不堪苛征暴敛,多有中途退办行务者,但退办时必须先清偿债务及历年来欠饷及罚金,才可能被批准退出。而且,因为行商资格是皇帝亲自任命的,退出也必须等待圣旨核准。否则,即便行商不想再干,却不能不继续承担义务。“有时行商即已退办,而海关以其他行商信用较弱,仍令其重新执行行务,行商不愿再作冯妇者,海关监督则强其为之,因是值得借债勉强支持生理(生意),迨至不可收拾时,遂须受监追、查抄家产、充军伊犁之苦。”

梁嘉彬记载说,诸多行商中,只有“义成行”老板叶上林,顺利地获得了同意退出的圣旨,而其他人则要通过行贿才能退,而且依然可能被随时取消退休资格。梁嘉彬记载道,就在伍秉鉴花费了创纪录的50万银元后次年,“天宝行”老板梁经国为了“退休”,仅仅行贿了3万银元,价格之低“为向来所稀有”。

受够了

伍秉鉴的确是受够了。

这个家族,自从其父亲伍国莹开设了贸易公司“怡和行”、成为第一代“浩官”(Hawqua)之后,就一直在财富和动荡中不断折腾。

1787年,伍国莹为给一家中国公司担保,卷入了英国商人与中国商人的经济纠纷,被英国东印度公司非法拘禁,勒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第二年,据称他又因为欠下不少海关关税及其他税捐,干脆一走了之(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当了“伍跑跑”。最终侥幸过关的伍国莹,迅速将公司业务交给了次子伍秉钧,开始了第二代掌舵。

在第二代“浩官”伍秉钧的手上,怡和行业务增长很快,成为行商中的佼佼者。1800年,伍秉钧也依然难以逃脱公权力的压榨。这年,怡和承保的一艘英国商船,被大清海关查获有两对表未纳税——据说这是船员们自用的表,忘记申报。伍秉钧希望罚款了事,愿意支付180银元,海关监督却罚他纳税50倍。次年,年仅35岁的伍秉钧因病去世,把摊子交给了32岁的三弟伍秉鉴,开始了第二代的第二阶段。

伍秉鉴长袖善舞,怡和行终于成为中国最大的外贸公司,伍秉鉴也成为世界首富。

在伍秉鉴奔向首富的道路上,十分坎坷。面对着强大的政府公权力,作为首席行商的伍秉鉴,不得不为外商们和其他行商们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在1821年52岁时还因此被“罢官”——摘去了花费巨资购得的三品顶戴。

这年冬天,2月13日(农历十一月十九日),道光皇帝下旨:“着将伍敦元(伍秉鉴)所得议叙三品顶带,即行摘去,以示惩儆。”这是道光元年,刚刚即位的皇帝需要立威,伍秉鉴撞上了他的枪口。

罢官的理由,是伍秉鉴作为行商领袖,没能做好防范鸦片走私的工作:“鸦片流传大陆,最为人心风俗之害,夷船私贩偷销,例有明禁,该洋商伍敦元并不随时禀办,与众商通同徇隐,情弊显然。”

一个月前,两广总督阮元向皇帝参了伍秉鉴一本,指责他协助走私鸦片:“盖洋商(即洋行商人,如伍秉鉴等,不是外商)与夷人最为切近,夷船私带鸦片,即能瞒臣等之耳目,断不能瞒该商等之耳目……乃频年以来,从未见洋商禀办一船,其为只图见好于夷人,不顾大陆之受害,显而易见。洋商内伍敦元系总商居首之人,责任尤专,各国夷情,亦为最熟。今与众商通同徇隐,殊为可恶。”

在大清特色的体制下,行商们承担了外贸管理的职责,要为外商们的一切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以达到“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目的。反走私的第一责任人并非政府,而是为外商担保的公行商人。这一制度设计,为官员们提供了绝佳的进退空间,既可以高调打击走私,抬高“寻租”的行情,又不必亲自动手,且可以随时推卸责任。

阮总督要弹劾伍老板,根据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史料,实在是因为当年发生的“叶恒澍事件”令他十分生气。犯下命案的叶恒澍,是澳门行贿基金的负责人之一,为了保命,居然在牢里扬言要公开广东官员们的贪腐证据,最终,还真的仅仅被追究了走私罪,逃脱了命案。

走私鸦片一度是广东的热门生意。就在4年前(1817年),伍秉鉴为一起存在争议的鸦片走私案,被迫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判罚16万两白银巨额罚金。犯下那起走私案的,是一艘美国商船“渥巴希号”(Wabash)。伍秉鉴不仅被罚款,还似乎和“案发地”澳门的“同知”(副市长)钟英结下了梁子——钟英因此事被问责,险些丢官,而记恨伍秉鉴。根据马士的记载,“叶恒澍事件”发生时,已经升任广州知府的钟英试图运用此事报复伍秉鉴,推动总督进行弹劾。

道光皇帝还是给伍秉鉴留了情面,虽然夺去了他的顶戴,“仍责令率同众洋商实力稽查,如果经理得宜,鸦片渐次杜绝,再行奏请赏还顶带,倘仍前疲玩,或通同舞弊,即分别从重治罪。”

巨大压力下,伍秉鉴等行商,也给外商们正式发出警告:停泊在黄埔水面上的鸦片走私船只必须即刻退出,否则公行将报官处理;今后只有出具不装载鸦片的“甘结”(保证书),公行才能对外商的商船予以担保。而公行的担保,是外商在华进行贸易的通行证,没有担保,一切贸易都是非法的。

充门面

尽管行商们的日子并不好过,但面子还是要撑起来的。

1823年,被美国商人恶意欠款100多万美元、到白宫上访未果的广东“行商”潘长耀去世。次年,只为外商讨债的大清政府,宣布他的“丽泉行”破产,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拍卖,以便偿还他的外国债主,保住天朝脸面——至于他的外国债权如何收回,大清政府是从来不在乎的。

潘的遗产中,最有价值的,就是那座占地1公顷的豪宅,位于广州西关,被外国人称为“宫殿式的住宅和花园”。英国著名建筑师和风景画艺术家、设计过伦敦圣·彼得大教堂和英国下议院的Thomas Allom(1804-1872年),曾为这座豪宅绘制了一套画,至今仍能以极高的价格驰骋书画拍卖市场。而1926年发行的中国农垦银行一元纸币,主图就是这座豪宅。

“行商”的豪宅,总是世界人民的关注对象。1817年,英国使团副使HenryEllis,访问了伍秉鉴的豪宅:“浩官(伍秉鉴)的别墅尽管还没有全部完成,价值已达200万元(约合如今人民币2.88亿元),其规模与其财富相匹配。这座别墅、或称为宫殿,分为几个组团,以一年四季的不同题材大量采用镀金和雕刻装饰,显得极有品位。”

另一位美国牧师Howard Malcom,则记载了伍秉鉴豪宅室内的奢华:“除了华丽的中式灯笼,还悬挂着不同规格和款式的荷式、英式和中式枝形吊灯。意大利的油画、中国的挂轴、法国钟、日内瓦的箱子、不列颠的碟子等装饰着同一个房间,并点缀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自然珍品、蜡制水果模型和造价不菲的白镴制品。”

潘仕成的“海山仙馆”,丝毫也不输于伍家花园。美国人William C.Hunter在《旧中国杂记》一书中,记载道:“得到许可到潘庭官在泮塘的美丽住宅去游玩和野餐是一种宠遇……规模宏伟,有布局奇巧的花园,引水为湖,叠石为山,溪上架桥,圆石铺路,游鱼飞鸟,奇花异卉,千姿百态,穷其幽胜。”

一名法国人则在《法兰西公报》上炫耀说:“这一处房产比一个国王的领地还大……这花园和房子容得下整整一个军的人。房子周围有流水,水上有描金的中国帆船。流水汇聚处是一个个水潭,水潭里有天鹅、朱鹭以及各种各样的鸟类。园里还有九层的宝塔,非常好看。有些塔是用大理石建造的,有的是用檀木精工雕刻出来的。花园里有宽大的鸟舍,鸟舍里有最美丽的鸟类……妇女们居住的房屋前有一个戏台,可容上百个演员演出。戏台的位置安排得使人们在屋里就能毫无困难地看到表演……大门外不远处有一个印刷所,潘庭官在这里印刷他家族的传略,以传之后世。”

WilliamC.Hunter居然还打听到了,这座宫殿其实是潘仕成的后宫,他在这里供养了50个妻妾、80个童仆,以及30多名花匠和杂役等。《清朝野史大观》说:“潘仕成盛时姬妾数十人,造一大楼处之,人各一室,其窗壁皆用玻璃,彼此通明,不得容奸。”

如同皇家园林常常与天朝尊严挂钩一样,豪宅一直是广东“行商”的重要名片,并非私人玩物,而是营销工具,显示着、或者假装显示着他们的资产实力及政经资源,成为中国式富豪的标准配备。著名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说:“行商独占时代,广州商人之中,在其行馆中皆附属有工程浩大、各式具备的花园。”这些花园的规划设计上,充分考虑到了大规模接待的公关功能,比如花园里的步道就大大超出了一般路径尺度。

“行商”们在后花园“烧”了不少钱,以此维护脸面、展示实力,而这些门面与他们的生意一样脆弱,不知道何时会突然失去。

怪买卖

表面风光、内里精光的行商,还有个令国际贸易界侧目的中国特色——“贵买贱卖”。

当时的美国商人Sullivan Dorr记载,“行商”倪秉发在进口西方产品时,给外商们(主要是英商),提供高出市场价9%~15%的报价,但要求赊销。同时,他在向外商们(主要是美商)出口茶叶时,不仅价格低于市场价,而且也提供相当数额的赊销。

如此反向操盘,大大地挤压了获利空间。吊诡的是,这却并非倪秉发一人的风格。那位因在美国起诉债务人、并向白宫递交上访信而“名留青史”的潘长耀,也是如此。

波士顿的一个商人评价潘长耀“腰缠万贯,生意兴隆,赊卖货物时很随意”,但“爱空许诺,临了支吾了事。”另一商人Thomas W.Ward也有同感:“他(潘长耀)富有、爱巴结人、讲究礼数,有时给些好货、有时供货又极糟糕,做生意时三心二意,你和他说话时得留个心眼,因为他老是空许诺,却自行其是,这种人可不常见。”

如此做生意,质量与服务都成了大问题。SullivanDorr在1799年的家信中记载说,潘长耀“精于掺杂茶叶”,因此在上一年度遭到英国东印度公司拒收。1803年,这位美商又抱怨:“自从水官(潘长耀)同意提供40箱小种茶后,我大概找了他20次,他却没法拿出货来。”

因为双向赊销,潘长耀和倪秉发在大量拖欠英国人货款的同时,也成为美国商人们的大债主。潘在美国通过法律渠道追讨的债权,就高达100万美元以上,而美商也至少欠倪秉发11.5万美元以上。美国当代律师、学者Frederic D.Grant的研究表明,在潘的一系列讨债诉讼中,美商总是抱怨赊账买来的茶叶质量太糟,并以此为借口,拒绝兑现期票,甚至反诉潘。

中国商人反常的“贵买贱卖”,其实出于两个看似矛盾的动机:

一、通过“贵买”及从外商处获取赊销权,间接获取流动资金贷款,应对中国国内的融资难问题;

二、通过“贱卖”及给外商提供赊销,获取贸易机会,保住自己的“行商”资格,拆东墙补西墙、用后账填前账,延缓经营危机爆发。

显然,从融资的角度看,这两种操作是反向对冲的。但是,资金与市场,却又缺一不可,潘长耀、倪秉发们由此陷入恶性循环:牺牲了利润的“贵买贱卖”,造成资金进一步紧张,进而更深地依赖“贵买贱卖”。如此饮鸩止渴,在出口商品的质量上做点手脚,也就几乎毫无悬念了。当时费城最大的茶叶商人Stephen Girard指出:“赊账的商人可能获得两到三年的信用期,但既然他在价格上占了便宜,茶叶的质量大概就比信誉卓著的商人买到的茶叶差了许多。”

当然,这绝非真正有实力华商的做派。Stephen Girard也指出:“我不相信讲信誉的中国商人,特别是那些经营优质茶叶的商人,会像那些为了获得长期赊账的商人那样手段低劣地购入茶叶。”

十三行“总商”、当年的世界首富伍秉鉴,其产品质量就十分过硬。美国现代学者Foster Rhea Dalles在《旧中国贸易》(The Old China Trade)一书中说:“无论是保证书还是茶柜上的商标,他都言行一致,在伦敦、阿姆斯特丹、纽约或费城,他的茶叶质量绝对保证”。同样,在伍秉鉴之前担任“总商”的潘振承,也十分关注质量。178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退回1402箱质量有问题的武夷茶,潘振承没有二话,立即赔偿,开创了先例,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商业声誉。

问题在于,尽管喜爱向老外们炫耀财富,大多数的中国商人却既无资金实力、又无管理能力,经商如同摸着石头过河,混一天是一天,不断透支信用与信誉的“亏本买卖”,也就成了苟延残喘的强心针。

而正因如此,无论政府还是外商,都从心里看不起中国的商人。政府对商人们退出生意都予以严格限制,很重要的一个心理因素就在于“蔑视”。

无宁日

1826年,伍秉鉴终于盼到了花费巨资、苦候17年的退休证。

东印度公司的文件对此评价说:“他拥有大量资本和高度的才智,因而在全体行商中,居于卓越的地位,他的财富与地位的影响,反而使他由于天性懦怯,致有某种程度上的抵消,以致不适宜于与一个专制和腐败的政府的官吏抗争,所以在很多事例中,他就成为他们巨额勒索的牺牲者。我们相信,他急于现在退休主要是希望保护他的财产。”(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

但是,他个人虽然退了,家族却无法退出,公司管理的担子交给了四子伍受昌,开启了这个家族的第三代,而伍秉鉴本人则在幕后垂帘听政。谁都确信他依然是幕后的掌舵者,有了麻烦还是要找他。

1831年,年轻的第三代“浩官”伍受昌差点送命——他在两广总督及粤海关监督面前,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疏通关系,请求准许其在商馆前建筑码头。结果,这大大刺激了广东巡抚朱桂祯,下令将他下狱处斩。吓坏了的伍受昌长跪1小时,再加上粤海关监督的说情,才得以逃脱。两年后(1833年),伍受昌因病去世,年仅33岁,很难说,他的早亡与巨大的压力没有关系。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伍秉鉴,此时已经64岁,只好强打精神,安排五子、年仅14岁的伍绍荣(伍崇曜)接班,成为第五任、也是第三代的第二位“浩官”。

年轻的伍绍荣,不仅继承了一份硕大的家业,而且也继承了一份硕大的麻烦——随着中英之间围绕着鸦片贸易的冲突越演越烈,被大清帝国当作中外贸易缓冲物的行商们,两头受气、处境艰难。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伍家参与了鸦片走私,但这丝毫不能阻止新任两广总督林则徐将他们拘禁起来,敲山震虎,给洋“猴”们杀只“鸡”吓唬吓唬。

林则徐将年仅20岁的伍绍荣投入了大牢,给已经70岁的首富伍秉鉴戴上了锁链,让他出席行商会议。与会的其他行商们,则都被摘去了代表着地位的顶戴(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根据广州的英文报纸《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记载,1839年3月23日,披挂着锁链的老首富,来到宝顺洋行(Dent&Co.),催促宝顺的老板、英国商人颠地(Lancelot Dent)赶紧进城缴烟。老人“苦苦哀求,指着自己去了顶戴的帽子和脖上的锁链说,如果颠地不进城,他肯定会被处死”。

此时的首富,是否会在心中埋怨创业的父亲: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责任编辑: 王君  来源:中国经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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