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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与严家祺联手控告江卖国 大陆法学家于浩成逝世

中国著名法学家于浩成先生,11月14日在北京家中逝世,享年91岁。因同情和支持学生六四民主运动,于浩成被开除党籍并关押一年半。2003年他在海外以〝司法观察〞的名义,向中国〝人大〞提交了诉讼状,控告江泽民,于浩成认为江泽民是大卖国贼。

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政学者,原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于浩成(@suyutong推特照片)

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政学者,原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于浩成

生前致力于推进中国宪政和民主化

据陆媒15日报道,中国著名法学家、宪政学者,原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于浩成先生,于2015年11月14日凌晨3点50分在北京家中逝世,享年91岁。

据资料显示,于浩成1942年5月加入中共。文革期间于1969年被关进秦城监狱,1971年获释。1986年,于浩成因发表文章批评中共和中国政府领导人,被迫辞去群众出版社社长、总编辑职务。1989年,于浩成因同情和支持学生六四民主运动,被开除党籍并关押一年半,出狱后被剥夺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1994年,在美国对中国政府的压力下,于浩成所在的公安部允许他应邀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从事中国宪法与宪政研究项目。2005年,于浩成回国在北京居住。

于浩成先生生前一直希望中共顺应民意,实行宪政和民主化。他著有《新绿书屋笔谈》、《鸣春集》、《当代杂文选粹——于浩成之卷》、《风雨鸡鸣》等。他写有诗句:民不自由毋宁死,国无法治最堪忧。

“司法观察”第一案﹕起诉江泽民

2003年,作为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的于浩成,与中国社科院首任政治学研究所所长严家祺,以“司法观察”的名义向人大提交了诉讼状,控告江泽民。

对此,于浩成先生曾表示,之所以把江泽民的违宪行为作为“司法观察”的第一个案子是因为这个问题太重要了。江签订的卖国条约,把过去沙俄对我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的霸占合法化了,这是中国历届政府从清朝、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都没有承认的。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公众、国际舆论的关注,“司法观察”把它作为第一个案子,委托我来主持。我与严家祺先生合作,共同拟定一个诉状,以“司法观察”的名义﹐正式起诉江泽民。

于浩成先生还表示江泽民违宪:“中国的外交权是属于国务院的。所以过去的国家主席,象李先念杨尚昆都没有象江泽民一样绕世界跑,跟美国、俄罗斯总统建立热线,代表国家访问谈判,甚至签订条约。即使不涉及卖国,江泽民的这些外交活动已经完全是越权的,也是违宪的。当然国家主席可以出访,但只能是礼节性的,不从事实际的外交操作,这是非常明确的。”

江时代人权回到文革时代

于浩成先生还曾就江泽民当权期间的人权和执法状况进行了分析﹕“大陆的人权状况在江泽民主政期间几乎是回到了文革时代。文革时提出对资产阶级进行全面专政,江泽民现在是对人民的全面专政。他的控制是非常严的,不但对一般的媒体,对互联网也非常严,不锈钢老鼠的事件就很能说明问题,本来人民有发表意见的自由,这在宪法上规定得很清楚的,居然把一个仅仅在网上写几篇文章发表自己意见的学生逮捕起来治罪,这是非常荒唐的,是对人民的专制和镇压。”

“三个代表”具有欺骗性

对于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于浩成先生也曾表示:“三个代表”根本不成其为什么理论体系,不过是几句口号罢了。把它称之为理论,完全是为了满足江泽民的自我膨胀,树立对他的个人迷信,要让他在党内、国内甚至世界上千古留名,建立他的历史地位。好像这样就可以跟马恩列斯毛并列了。

“三个代表”纯粹是欺骗,说中共始终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实际上自从1949年以来它对工人、农民一直是压迫的。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官媒中新网在发布于浩成先生去世的简讯时说,他生前坚持认为,民主政治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阿波罗网白梅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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