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军政 > 正文

上海“内鬼车牌”案宣判 江氏家族被聚焦?图

11月16日,上海“内鬼车牌”案宣判;有报道显示,上海车牌发放属江泽民次子江绵康与侄子吴志明,二人分别把控上海城市建设与交通部门、上海政法公安系统,深涉上海车牌黑色利益链。

11月16日,上海“内鬼车牌”案宣判;有报道显示,上海车牌发放属江泽民次子江绵康与侄子吴志明,二人分别把控上海城市建设与交通部门、上海政法公安系统,深涉上海车牌黑色利益链。

上海“内鬼车牌”案曝光上海车牌监管及利益黑幕

据11月16日澎湃新闻报导,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内鬼车牌”案进行了宣判,上海市国税局原科员傅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团伙其他人也均获刑罚。据报,法院根据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坦白”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报导表示,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某、蒋某某与黄牛陈某某等人,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或涂改、拼接等多种手段,骗取私车额度,致使4,051张“内鬼车牌”汽车上街,非法获取利益高达2.2亿元。

此前,《新京报》于6月初案件被审理时报导称,上海实施私车额度拍卖(俗称“车牌拍卖”)11年,“内鬼车牌”案前后长达十年。该案曝光了几乎与上海“拍牌”相伴始终的内外勾结、违法发放车牌的黑幕。

报导特别提到,上海相关部门在处理这起“内鬼车牌”案时,并没有主动披露案情;直到此案审判阶段,才由旁听的媒体记者曝光。上海有关方面也没有公开追究相关官员的监管责任,对于逾4,000张“内鬼车牌”是否依法予以撤销,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文章最后强调,“内鬼车牌”挑战了“限牌”的公平底线,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问责,而问责也不能止于一两个具体的办事人员和黄牛。

上海私车牌照拍卖制度曾引起较大争论。上海车牌管理主要是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以及上海城市建设与交通委员会负责。有报导显示,上海车牌发放属江绵康、吴志明利益地盘

凭借江泽民权势吴志明在上海无法无天

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侄子吴志明自1998年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0年4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2年6月加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1月转任上海市政协主席。吴志明任上海政法委书记近11年,期间还曾兼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达8年。

据海外媒体消息,2013年中共中纪委接到实名举报,披露了吴志明涉陈良宇案件和江泽民儿子犯罪证据。而中共上海官场也盛传吴志明深涉周正毅案件和社保基金大案。

除此之外,吴志明还与江泽民长子江绵恒被指是上海招沽案的幕后黑手,涉及金额高达1.2万亿元。

有网上传闻称,2008年因袭警案被中共当局处死的杨佳,他最想手刃的就是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督查警官吴钰骅,上海人称其父亲就是时任中共上海公安局局长吴志明。

吴志明还亲自执行江泽民打压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的命令。在陈良宇落马后,吴志明阻止郑恩宠揭露江派上海帮黑幕,避免他与江泽民父子贪腐丑闻曝光。

海外媒体引述知情人士爆料,吴志明在上海市拥有多个豪宅,其中仅静安区新闸路南草坪的一幢三层花园别墅豪宅市值就超过1000万元。

香港《争鸣》2015年2月号报导,吴志明被内部审查,并被限制出境。吴志明涉卷入多宗大案,包括周正毅案件和社保基金大案及涉及金额高达万亿的上海招沽案。

江绵康(网络图片)

江绵康在上海“闷声发大财”

江泽民次子江绵康的公开职务是中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局级巡视员,负责全市土地、拆迁、规划、建筑总协调工作。上海知名律师郑恩宠表示,巡视员虽不是正式职务,但是官位很大,江绵康因其特殊的背景,其职权其实跟建设委员会主任一样大。

江绵康以上海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为倚靠,不仅在城市建设、上海房地产行业中攫取了大量利益;也身涉上海车牌黑色利益链。上海官方报导曾泄露江绵康在上海车牌拍卖管理中的角色。

2013年8月23日,新版《上海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发布。据《上海商报》报导,市建交委巡视员江绵康在白皮书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市将适时出台小客车额度有期限使用、限制转让等政策措施;加强对长期在沪使用的外省市号牌的机动车的管理。

针对本市私车额度拍卖,江绵康声称,“将进一步优化竞拍系统,简化拍卖流程,科学设置竞买人申请条件”;“加快建设机动车额度管理信息平台”等。

另外江绵康、江绵恒两兄弟还涉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曾经轰动一时,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等20多名贪官和商界要员官涉案。

江绵康还被指涉西门子贿赂丑闻,其促成中国进口德国单轨列车的大生意。当时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中国公司在中国大陆涉嫌行贿,包括中国输变电集团(Siemens PTD)、西门子交通(Siemens TS)和西门子医疗集团。

根据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公布的诉讼书,2002年到2007年间,西门子交通支付了约2,200万美元,给设在香港的商业谘询公司和相关机构,并通过这些机构对中国官员行贿,以得到总额逾10亿美元的7个地铁列车和信号设备项目。

当时就有报导称,此案中国方面涉案人是江泽民的儿子江绵康。为了使受贿得来的钱直接存在国外,江绵康等在香港设立商业谘询公司和相关具体运作机构,让受贿看起来一切都“合法”化。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阿波罗网白梅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5/1117/646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