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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回应起诉江泽民: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

日前,辽宁盘锦市一派出所警察打着公安部的旗号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遭骚扰的法轮功学员遂向最高检察院询问诉江,最高检察院的答复是: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多,辽宁盘锦市渤海派出所徐某等三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代凤珍家非法抄家,一伙人把代凤珍家里的东西,包括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移动硬盘等个人物品都抄出来。这过程中他们非法录像,照像。

近三点时,徐某打电话叫来兴油社区两名女性人员,说让她们做证明。四点多,这一伙准备走时,才跟两名社区人员讲是为了起诉江泽民的事情。

整个过程中,代凤珍跟警察反复讲真相:根据中国所有法律,信仰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你们执行的命令是非法的。

徐某说:是公安部下命令让我们核实,不允许你上这告、上那告。

针对徐某的说法,代凤珍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打通了最高检电话010-12309,问:可不可以起诉江泽民?回答说:起诉和举报是你的权利。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明慧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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