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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解析中共领导体制乱象 “只能靠民主解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立平近来发表了一篇博文,题为“从集体领导到双首长制”,文章表示,中共的“集体领导制”导致内斗不止,并提出最有效的体制是代理关系明确前提下的首长负责制。文章结论认为,“如果不能通过民主的方式将委托代理关系落到实处,仅仅通过行政体制框架内的集权或分权来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

孙立平的文章表示,中共的所谓集体领导体制实际是一种很蹩脚的体制。“集体领导,说穿了,就是在缺乏权力外部制衡的情况下,用权力内部分散来实现权力制衡的一种安排。但由此产生的弊端也是明显的。很多事情在集体领导的名义下互相扯皮,效率低下。更有许多地方实际上是内斗不止。”

孙立平的学术观点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网络图片)

文章称,在过去20年间,总的趋势是权力越来越向一把手集中,所谓集体领导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特别是在一度实行的书记兼人大主任的体制中,一把手专权的模式开始制度化。

一把手专权的体制有利于提高效率,但弊端更为明显。因为这种一把手专权的体制是在缺乏其他权力制约的情况下发生的,于是各个地方的一把手就越来越像一个地方的土皇帝。

这其中还有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在字面上不能放弃集体领导的说法,这样字面上的集体领导也就成为专权的一把手在决策失误时推卸责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书记是最高决策者,但出了问题,则要由行政负责人担责)。此中可以见到权责的混乱。

文章还分析,到了本世纪前十年,在中央层面上实行的实际是九龙治水的集体领导体制,而在地方的层面,则是一把手专权越来越明显。这种情况更进一步加剧了权力内部的失控。

文章称,在现代社会中,最有效率的体制是委托——代理关系明确前提下的首长负责制。

这种首长制有两个具体安排。第一,首长或一把手组阁制。即副手及各部门负责人由一把手选定任命。即通常所说的一朝天子一朝臣。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保障首长意志的贯彻执行。第二,首长或一把手拥有最终决策权。

但首长制的前提是必须要有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

比如,美国的总统是选民选出来的,要对选民负责,你可以自己组阁,但你得对你自己组的这个阁负责任。如果你组的阁不称职,你要做好下台的准备。

同时,为了防止行政首长专权,还要设立各种制约的措施,比如外部权力的制衡,舆论的监督等。但很明显,在这种制度安排之下,最高行政首长的决策一旦做出,执行起来是高效率的。

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和制衡机制这两个前提非常重要。反观我们的体制,首先是缺乏这些前提。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确,同时也由于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就无法名正言顺地实行真正的首长负责制。

文章认为,中共现在实行的,在名义上的是集体领导体制,而实际上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首长制。这其实是一种很混乱的体制。说是集体领导,但又无法真正实行,就是真正实行了,也是弊端多多。但由于这种原则上的集体领导体制,又不能名正言顺的组阁。于是,每一个新的领导上任,面对的都不是自己的人。要把相当的精力放在漫长而复杂的换人的过程中,无处不在的权力斗争即由此而来。

在这种缺乏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委派制中,为了保障上级对下级的控制,防止下级抱团儿对付上级,上级往往不能容忍下级的几个主要领导关系过于密切;但为了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不能允许其关系过于紧张。结果是各揣心腹事,互相掣肘。

文章说,在这种分权制下,由于没有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上述问题解决不了,就只能靠更不规范的方式,如所谓“党管干部、党的纪律、政治觉悟”等来保障体制的运作。然而,在今天的社会,这些因素能起的作用越来越有限。

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既不能体现民主的原则,又不能达成效率的目标的体制。

文章结论认为,如果不能通过民主的方式将委托代理关系落到实处,仅仅通过行政体制框架内的集权或分权来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

孙立平八十年代主要研究社会现代化,九十年代后转向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目前集中研究转型社会学。

责任编辑: 于飞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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