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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公布的女知青被强奸数据 触目惊心

据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 “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二十五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

2012年4月20日,腾讯网刊登题为《女知青用肉体换回城?》的文章,披露了中共官方关于女知青被强奸的数据,以及女知青当年出卖肉体换取“回城证”的悲惨经历。文中披露了中共官方公布的全国各地女知青遭遇强奸猥亵的统计数字,触目惊心。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图源: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章称,一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在网络上转播甚广:“1972年,安徽某县首次由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全县数万知青展开大规模竞争,最终有七十余人获得幸运,在进行上学前体检时,七十余名女知青没有一名是处女,而且不是陈腐性裂痕,她们都是在招生通知发下以后失去贞操的。”

文章随后对其真实性进行了分析调查。

文章作者调查发现,该消息的最早来源是一篇报告文学,名为《被亵渎的青春》,作者“丁雨雨”,收录在一本名为《拥抱战神的孩子们》的知青报告文学集里,由北岳文艺出版社1991年出版。

文章称,这个故事虽然出自文学作品,但是故事并不见得就是假的。

女知青返城上大学,被要求检查“处女膜”,实有其事

文章披露,当年女知青返城上大学,在许多地区真的要检查统计“处女膜”。一份知青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各公社推荐出来参加高考的知青都到县里集中,先是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我们先测了身高、体重、视力,再是量血压、听心肺,又过了五官科,现在另一个科室门口的长凳上等候。我见凳上坐的全是女知青,没有男的,检查完毕出来的人又是一个个脸通红的,不晓得这科室里检查个什么名堂。……我慢吞吞地爬到检查台上,直直地躺下。‘脱下裤子,快!’那穿白大褂的女的走过来,带橡皮手套的手上拿了个亮闪闪的器具及一把手电筒。我难为情地脱下裤子。‘屈起膝盖,叉开腿。’她话讲得飞快,动作也飞快,把手中那个器具往我两腿中间冰冷地插了进来。我的天,她这是干吗呀?……后来与其他女知青‘咬耳朵’,才知道所有的女知青,必需通过这道‘处女膜’检查,才能参加文化考试。检查有问题的个别人,暴露了隐私,丢了脸面,罪人似地回生产队去了。”(康雪培,《常家庄插队生活纪实》,收录于《三色土·旅美知青的故事》,休斯敦知青联谊会主编)

1979年3月17日,一份《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的文件称:

“近来,各地反映,有的单位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体检时,要检查未婚女青年的处女膜;有的在审查两性关系案件时,要检查女方处女膜,还有的甚至在逼死人命后还要检查尸体的处女膜。把处女膜松弛和破裂作为不能录取女生,女兵,女职工、女干部的条件和乱搞两性关系的定案依据。这样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有的女青年未被录取,本人和亲属都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蒙受冤屈,甚至含冤自尽。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杜绝这类事件再度发生,特作如下通知……”(《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

文章分析,当年5月22日,中共卫生部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转发了湖南省一个《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由此可见,招生、征兵检查处女膜,在当时是一种很严重的现象,所以才会由卫生部专门下发文件。

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非不可能

文章说,至于安徽某县是否可能存在数万知青,笔者手头没有安徽各县的县志,故未能查到各县具体安置的知青数量,只能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为什么呢?据金大陆、金光耀主编的《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研究文集》所提供的数据,安徽全省共安置了72.55万知青,安徽现在是56个县,当年区划可能略有出入,但差距不会太大,平均每县万余名知青,并不奇怪,某些县多一些,有个两万多乃至三万,也是有可能的(某县两、三万知青是很常见的,譬如据《丛化县志》记载,广东的丛化县就安置了2.43万知青);况且知青也并不是平均分配到各县的,条件好的县乡知青云集,穷山恶水则比较寥落,是很常见的现象。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不奇怪。

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是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文章披露,从各种官方披露的资料来看,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的“破坏知青上山下乡案件”占据着最大的份额。譬如,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上海审判志》记载:“1973年9月-1974年底,全市法院受理破坏上山下乡案件364件,其中奸污、迫害女知识青年的案件占90%以上,受害者有487名。上海县上山下乡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1968年以来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强奸女知识青年3名,奸污、猥亵16名。”

另据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

“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38人……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黑龙江兵团某副参谋长调戏女知青七人,边学习中央文件边调戏女知青。二十五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

可见女知青当年遭受性侵犯,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具体到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中,对女知青的性侵犯占了一半以上

具体到安徽女知青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据刘小平《安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述评》(原载《安徽史学》)一文记载:

“上山下乡过程中,给知青的生活带来的不幸是不能否认的,其中残害下乡知青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以逼害女知青为最。据怀远县1969年到1973年统计,共发案94起,案由基本是:利用职权,以帮助招工、升学为诱饵对女知青进行奸污,或趁人之危进行强奸,或以物质引诱,以关心生活为幌子。”

“据1975年统计,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中,强奸、奸污的有319起,逼婚、诱婚的有61起,殴打、捆绑的有118起,杀害的有5起,非正常死亡的有82人。”

最后文章得出结论:可以说,文章开篇所引述的安徽某县“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这则故事,是有它的真实性的。

文章表示,上山下乡是一场悲剧;女知青的遭遇则是悲剧中的悲剧。在女知青的肉体上狂欢的,在农村不是农民,在厂矿不是工人,在部队不是战士……是谁呢,是那些基层权力的实际拥有者;那十年里,谁是权力的实际拥者呢?是从上而下的各级“革委会”。所以不难想见,当这些案件被送入基层革委会后,其结局会如何;也不难想见,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女知青们其实没有选择;更不难想见,何以大量的强奸案,会被办成“通奸案”……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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