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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师生恋 不是太蠢 就是太坏

在权力的结构里,没有纯粹的爱情。

师生相处之道有很多,但最不该的就是恋爱。

既然我们无从区分一段师生恋中,有多大程度是两厢情愿,有多大程度是迫不得已,又有多大程度是相互利用,那么请旗帜鲜明地拒绝所有师生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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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原北大教授沈阳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今天凡是提到师生恋,总有人搬出民国的那几个成功案例说事,以此证明师生恋也可以很美好,也可以终成眷属。

实际上,那只是后人幻想出来的。

民国的师生恋绝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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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为流传的师生恋,也许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浪漫。

上世纪二十年代初,仰慕鲁迅的女学生许广平,鼓起勇气给他写去第一封信,鲁迅很快回信,信中称她为“广平兄”。读到信的当夜,许广平辗转难眠,两人恐怕都没有料到,一来一往两封信,是他们日后婚姻的开始。

鲁迅和许广平。

鲁迅和许广平修成正果没过几年,名头正响的青年作家沈从文,就爱上了自己的学生张兆和。一番波折之后,沈从文还是把张兆和追到手,看上去似乎也是一段文坛佳话。

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不少讲述者都忽略了后面的故事。鲁迅和许广平之间,终其一生也只能保持着近乎师生的同居关系而备受煎熬,而沈从文和张兆和的互不理解,甚至令他们晚年分居。究其原因,也许张兆和从一开始答应沈从文的追求,就有迫于亲朋长辈压力的因素。

而这几段还算成功的师生恋,也很有可能只是一种幸存者偏差。人们只顾着对那些顺利结婚的恋爱反复赞美,却忽视了其中的悲剧才是大多数。

1922年,考入北京大学的女生韩权华被教授杨栋林写信追求。女生把教授言语暧昧的来信公之于众,在北大校内引发一场“驱杨”运动。在校长蔡元培的督促下,杨栋林辞职。此事过后,韩权华也转学去了其他大学,一场闹剧才告收场。

民国时代造就师生恋佳话,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况且当时中国的大学制度尚不完备,这些师生交往的例子和今天基本没有可比性。一味地援引沈从文和鲁迅的例子来鼓吹师生恋的人,不是太蠢,就是太坏。

刚刚出道的林青霞饰演了电影版《窗外》。

后来的琼瑶就是师生恋的“受害者”。1962年,二十五岁的琼瑶出版了一本小说《窗外》,书中的爱情故事就以她自己的经历为蓝本。

18岁时,琼瑶恋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在考大学落榜之后,这段父母眼中的“不伦之恋”也被曝光。琼瑶的母亲大怒,把老师告到教育局,最终让他失去工作,不得不离开台北,琼瑶终生再未见到他。

在权力的结构里,没有纯粹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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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大学生和老师都是成年人,有自由恋爱的权利。

这种说法从法律层面讲固然没错,但“自由”两个字,还值得好好讨论一番。

上过大学,尤其是文科专业的人都明白,三尺讲台是教授展示风度的最佳场所。面对台下一双双憧憬的年轻眼神,引经据典、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天然带有长者光环的老师,很容易在学生面前掩藏身上的一切缺点,而不断强化自己的长处。

韩国电影《熔炉》描述了一种最糟糕的师生关系。

在情窦初开的大学生眼里,没有生活的琐碎,没有对未来的思索,更没有对一个人全面的审视,而只有猛烈爆发的一腔崇拜,和由崇拜产生的爱意。

除了来自倾听者对讲台的仰视而导致的崇拜、爱慕之外,大学的师生间,确实存在着一种更明显的权力关系,无论在分数、奖学金,还是保研、科研成果上,老师显然都处在一个更高的位置。师生一旦相爱,此间利益的单方面输送和倾斜,无疑会造成对其他同学的不公平。如果没有这层权力关系,那些学生还会爱上老师吗?或者说,那些对女学生居心不良的禽兽老师还能够得逞吗?

身处权利关系中的人,势必是不平等的。沈从文用老师的身份,向一个女生求婚,并且找来社会名流助阵,他们平等吗?一段爱情开始于不平等关系,又谈何自由呢?

沈从文对张兆和的追求,动用了胡适等名人。

我们无从区分一段师生恋中,有多大程度是两厢情愿,有多大程度是迫不得已,又有多大程度是相互利用。这样看来,师生间压根就不存在自由恋爱的可能性——面对老师,学生是不自由的,而面对青春洋溢的学生,那些已经成家立业的老师也是不自由的。

当然,不能就此完全否定师生恋爱拥有美好结果的可能性,毕竟在一些毒鸡汤看来,“所有爱情都值得祝福”。但只要出现一个高岩,不就足以让我们心痛万分吗?联想到不久前的“北航陈小武事件”就不难发现,躲在象牙塔里哭泣绝望的,何止高岩一个人。

好的制度,应该防止最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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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件爆发出来后,愤怒的人们才募然发现,我们手中惩戒沈阳之流的武器是如此单薄,只有“师德”二字不痛不痒地丢过去。这时候,就需要用制度来约束大学里的师生恋。

前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做过比喻,一个优秀的社会制度应该给人们提供向上攀爬的梯子,也准备好防止坠落的网。用制度禁绝师生恋,固然有一刀切的嫌疑,但也彻底避免了那些最坏结果的出现。如果师生真心相爱,制度并不会阻碍他们追求美好。老师大可以等待学生毕业,或者另谋工作,结束师生关系后再光明正大地恋爱。

《辞海》的编纂者、著名文字学家舒新成,就曾是自己夫人的老师。二人在学校里虽然相知相交,但并没有恋爱,直到双双离开校园后,才结为夫妻。民国时著名学者张东荪也曾在给友人的信里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夫在学校内为师者不得与女性学生有恋爱,此固为天经地义。然出学校以外,若谓对于凡曾为其所教之女子皆不能结为婚姻,此真狗屁不通之论也。”如果是真爱,又何妨等一等呢?

国外的很多高校对于教师性侵的防范非常严格,一些企业也明文禁止了办公室恋爱,而我们为了防止悲剧的再发生,也需要早早确立禁止师生恋的制度,而不是只会翻来覆去地扯“道德”。在人性的欲望面前,制度往往要比道德来的更加可靠。

关上师生恋的大门,可以防止许多悲剧的发生。

4月8日上午,北京大学在沈阳事件后,召开了“反性骚扰制度研究专项会议”,由校长组织讨论《北京大学反性骚扰有关规定(建议稿)》。这是北大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组织来自社会学系、法学院、教育学院等专家起草的草案,如果能够顺利出台并严格执行,可说是中国高校在防止师生恋上跨出的重要一步。

有位作家回忆起她大学时代的师生恋,她和大学老师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对方“汇报了近况:我儿子2岁了”,仿佛有一种《明年今日》里“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的感觉。但在高岩父母那里,只有多年的痛楚,和无处诉说的悲愤。我们希望,这样的师生恋最好从制度上得到杜绝,永远都不要再发生。

责任编辑: 宋云  来源:新周刊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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