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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留美幼童被撤回后的命运

哪怕政府出钱,也没人愿去美国

按照清廷计划,在美国成立“幼童出洋肄业局”,在上海成立“幼童出洋肄业沪局”,后者负责在国内甄选12岁至15岁的幼童,进“预备学校”学习,训练合格后再派赴美国。计划派遣四批,总计预算银120万两。

没想到,计划刚一开始就在幼童招选这一环节上遇到了很大困难。当时风气未开,学习西学为人鄙视,到国外读书更是前所未闻,虽然所有费用由政府支付,但愿意送儿子出洋的家长也寥寥无几。

另外,在“天津教案”这场由“谣言揭开的文明冲突的序幕”之后,普通百姓对外国人仍有强烈的猜疑,一些耸人听闻的传闻依然在相对闭塞的地方流传,使中国的家长们莫名惊惧。一位留美幼童后来回忆说:

“当我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有一天,一位官员来到村里,拜访各住户,看哪一家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国外接受西方教育,由政府负责一切费用。有的人申请了,可是后来当地人散布流言,说西方野蛮人,会把他们的儿子活活地剥皮,再把狗皮接种到他们身上,当怪物展览赚钱,因此报名的人又撤销。”

由于第一批留学生未能满额,容闳又不辞劳苦,亲自到香港,由英国政府设立的学校中挑选了几个比较优秀的学生补充。总算凑足了第一批30人。

自1872年(同治十一年)起,至1875年止,中国共派出四批幼童计120名,最幼者10岁,最长者16岁,平均年龄12岁。以籍贯论,广东84名,江苏20名,浙江9名,福建4名,安徽2名,山东1名(此据台湾学者高宗鲁之统计)。但无一皇室贵胄的幼童应募,一个政权欲倡导的事情,权贵们却不响应,会给其他社会阶层何种联想?

从这个籍贯的分布,也可以看出当时中国各地不同的开放程度。敢于“吃螃蟹”,送儿子到异邦求学者,多为广东、江浙这些沿海城市的家庭,他们或有家人、亲友与洋人共事,或与西人有过较多接触。如当时上海有名的买办商人唐廷枢,就乐于送自己儿子出洋留学。后来在中国非常著名的铁路工程师、广东南海人詹天佑,他的留学则缘于一位在香港做事的邻居的大力鼓动。詹父本希望儿子将来走科举正途,犹豫不决,这位见过世面的邻居再三劝说,并以将女儿许嫁作为保证,詹父才下定决心。

家长送幼童出洋,都必须亲笔“具结”,并画押,即向政府作出一种免责的法律保证。詹天佑的传记中收录了这份“保证书”:

“兹有子天佑,情愿送赴宪局(幼童出洋肄业局)带往花旗国(晚清时对美国的称呼)肄业学习机艺,回来之日,听从差遣,不得在外国逗留。倘有疾病,生死各安天命。……童男詹天佑,年十二岁,身中,面圆白,……”

后面还要开列祖宗三代本名,俨然是一纸卖身文书。

第一批招选到的幼童首先在上海预备学校集中,经过半年的培训后,于1872年8月,由上海登船赴美。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当1872年首批幼童赴美之际,中美外交关系尚未正常化,美国在中国派有公使,常驻北京,而中国在外却无使节。以幼童出洋肄业局正、副委员名义,常驻美国康州哈德福城,负责管理幼童事宜的分别是刑部候补主事陈兰彬和容闳。1874年,李鸿章拨款美金四万三千元,授权容闳在哈德福城建造宽敞的三层楼房一座,可同时容纳幼童出洋肄业局的所有职员、教师和75名学生,餐厅、厨房、宿舍及浴室俱备,作为幼童肄业局永久性的驻美总部,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驻外常设机构。

让陈兰彬、容闳出任肄业局的正副委员,出于曾国藩、李鸿章这两位重臣的荐举。陈氏虽仕途不顺,却是科举的优胜者,曾点过翰林,他和容闳搭档又压后者一头,有一点“中西合璧”、以中为主的味道,这可以少给保守派以攻击的口实。李鸿章在致总署的信中说:“盖以纯甫(容闳字‘纯甫’)熟谙西事,才干较优;荔秋(陈兰彬字‘荔秋’)老成端谨,中学较深,欲使相济为用也。”

“相济为用”四字颇能透露曾、李之苦心,然而事实之发展竟大谬不然。

“他生来只习惯于看到压抑的青春”

青少年接受新事物、融入新环境是最快的。

关于留美幼童的学习和生活,后来成为卓越工程师的幼童温秉忠1923年曾在一篇演讲辞中回忆:“第二天,容闳先生分配他们给来自各地的美国老师。老师带他们回去。在以后留美的岁月中,这些美国老师负起教养监护的责任。每一个美国老师家庭负责两个或四个幼童。英文合格的幼童直接送入美国学校,不合格的在老师家接受个别补习,做入学的准备。最初,幼童均穿长袍马褂,并且结着辫子,使美国人当他们是女孩。……为了减少困扰,数月以后,幼童向‘出洋肄业局’委员呈准改穿美式服装。当时幼童平均不及十五岁,对新生活适应很快,迅速接受了美国的观念及理想。……中国幼童们与一同食宿的美国家庭及中学、大学同学们,均建立了深厚之友谊。……美国老师及监护人那种家长式的爱护,使幼童们久久铭感不忘。”

幼童“美国化”的速度惊人,不仅要求改装,有的甚至希望剪掉被清廷视为忠君爱国象征的辫子,有的还加入了基督教。怎样应对这种趋势,肄业局委员陈兰彬和后任委员吴嘉善,与副委员容闳针锋相对:容闳理解、同情幼童,陈、吴则斥之为数典忘祖。

双方之分歧,容闳有详尽回忆:

“我力争为留学生作一些一劳永逸的安排,和解决一些必要的问题,例如学生的学费和个人费用;他们在假期中的费用;学生服的更换;参加寄宿家庭的祈祷;参加主日学校或去教堂;户外运动和体育锻炼等。……陈兰彬和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矛盾,我只能充当和事佬儿,为他们从中调解,同时我也总是为学生们的一切合理要求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即使不引起陈对我的痛恨,至少也使他非常不快。他有生以来,直到这次赴美国之前,从未离国门一步。他完全按照他的中国标准来衡量一切事物和人,尤其是对这些学生。……

像陈兰彬这样一个人,他生来只习惯于看到被压抑的青春,不能发挥的活力和独立精神,以及不能把真诚坦率形之于外的举止。因此他对目前这些留学生的行为不能不感到奇怪,而且认为都是大逆不道的行径。这些学生到新英格兰以后,一旦解除了他们心灵上的沉重压抑和约束,当然会因为得到自由而欣喜苦狂。”

“生来只习惯于看到压抑的青春”的人,还不止陈兰彬一人。

继任肄业局委员的吴嘉善,这位同样出身翰林的老爷,视留美幼童与国内私塾的学生无异,不料幼童们在其接见时,均不行跪拜礼,顿时大怒:小小年纪便目无尊长,这还了得?且不说现在还没有成材,即使学业有成也不能为中国所用!立即上奏要求将幼童撤回。

国内攻击幼童事业的声音也一直没有消歇过。光绪六年十一月(公元1880年12月),一位叫李文彬的御史上了一个折子,弹劾留美幼童,“多入耶稣教门,其寄回家信有‘入教恨晚死不易志’等语。……或习为游戏,或流入异教,非徒无益,反致有损,关系实非浅鲜”。

总理衙门接连听到对留美幼童事业不利的声音,开始征求重臣及相关人士之意见,有的主张全撤,有的主张半撤半留,有的主张整顿。而主张全撤者占据主流,尤其是借助幼童留美事业摆脱仕途不顺,登上驻华盛顿全权公使高位的陈兰彬,给了这项事业最后一击。他在奏折中说:“外洋风俗,流弊多端,各学生腹少儒书,德性未坚,尚未究彼技能,先已沾其恶习,即便竭力整顿,亦觉防范难周,亟应将该局裁撤。”总理衙门即据陈兰彬之奏,作出了“将出洋学生一律调回”的决定。

这一决定让所有关心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深为失望。由耶鲁大学校长波特执笔,美国多位文化名人联名给总理衙门写了一封信,力请中国政府收回成命。当时因华人劳工问题,美国国内兴起排华浪潮,这些名人盛赞幼童的行为,“使许多无知者和不怀好意的人对中国的偏见逐渐消失,而代之以称赞。”包括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也积极游说,但均未能让清廷改变决定。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七月,中国幼童奉命辍学撤退回国。当幼童由美国撤回时,全体幼童中,只有詹天佑等两人大学毕业。诚如温秉忠所言:“大多数再过一两年即可毕业,中途荒废学业,令人悲愤异常。”

好不容易迈出一步的脚又收了回来,谁该为此负责?

按照容闳的意见,首当其冲者是陈兰彬和吴嘉善。他在回忆录中愤怒地指责陈兰彬是“对任何事都不敢负责任的胆小怕事的懦夫”,而吴嘉善则应该“送进疯人院或低能者教养所”;其次则是在朝中位高权重、又是幼童留美事业主持人的李鸿章。容闳批评李鸿章“不曾挺身而出为学生说话,反而站到保守派一方,同意招回留学生。”

后来的研究者基本都沿袭了容闳的观点,无论是撰《剑桥晚清史》的西方汉学家还是大陆学者,在他们笔下,陈兰彬、吴嘉善卑鄙而自私,而李鸿章则首鼠两端。细按史料,这种说法颇值商榷。陈兰彬、吴嘉善并非顽固不化的人物,像吴嘉善还是个“精研数理”、撰有《算数二十一种》的数学家,从史料中也没有发现他们在道德上有多么严重的污点。而李鸿章在风波中的言行,置身异域的容闳哪能了解得十分真切呢?

以李鸿章的认识水平,他内心并不赞同将幼童全部撤回。光绪七年(1881年)正月,李鸿章还曾特地电告吴嘉善勿急于带幼童回国。同年二月,朝中撤回幼童的呼声甚高,他又函告总理衙门,说幼童“早岁出洋,其沾染洋习或所难免;子登(吴嘉善字“子登”)绳之过严,致滋凿柄,遂以为悉数可撤,未免近于固执”,认为“十年以来,用费已数十万,一旦付之东流,亦非政体”,并谓美前总统和驻华公使均函告留美学生颇有长进,“半途中辍殊属可惜“,建议幼童“已入大书院(大学)者可留美卒业,聪颖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渐撤回”。我们只能说李鸿章面对保守派的巨大压力,不够坚决,硬要说他见风使舵无疑并不公正。

容闳先生不愧为一位伟大的爱国者,但与他对立的一面,如陈兰彬、吴嘉善,也并非就是卑污小人,双方的对立主要还是缘于思想观念的歧异。要而言之,在怎样改造中国使之尽快现代化的问题上,容闳主张“全盘西化”的路径,而在当时这纯属异端。其实,不仅是容闳不满的陈兰彬、吴嘉善、李鸿章,就是容闳景仰的曾国藩,在这个问题上恐怕也不会站在他的一边。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加拿大华人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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