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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还是色诱?「沈崇事件」主角披露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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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2月24日圣诞夜,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声称在从王府井到东长安街去电影途中,被两个驻京美国兵强奸。

事件发生后,在中共中央的直接安排下,新闻纷飞、群情激愤,平津京沪一带的学生立即走上街头,掀起所谓反独裁、反饥饿、反内战的示威运动;随后更发动罢课、罢工、罢市,和反美的风潮。中共通过「沈崇事件」,成功达到「妖魔化美国」的效果,离间了中国人民和美国的关系;为迫使美军撤离大陆、进而达到窃取中国政权目地下了关键一着棋。

时隔近70年许多真相浮现

首先,当事人沈崇于1990年代经文革风浪后,对外澄清这次强奸事件乃子虚乌有,她并未遭到美军强奸。还有,沈崇当时就是共产党员,是奉命与美军士兵接触、色诱美军,进而制造「沈崇事件」。沈崇后来皈依佛门,对外澄清,也算对制造该历史事件及其后果的一种忏悔表现。她私下对友人表示:因为自己年轻时误入歧途,酿成全国性反美风暴,致使国民政府丧失大陆,她与丈夫也遭逢无穷无尽的屈辱,她感到无比忏悔,对不起受苦受难的亿万同胞。

二是事发几天内,中共中央统一指挥部署,发出《中央关于在各大城市组织群众响应北平学生运动的指示》,命令「在各大城市(平、津、京、沪、渝、昆、港、蓉、杭等)及海外华侨中发动游行示威」。1946年12月30日,在北平地下党学委(南北系)的领导下,一场声势浩大的「抗议美军暴行」动乱迅速掀起,并波及全国30多个城市,有50多万学生走上街头,成了谋杀国民政府的「第二条战线」。

三是一件孤立的美国士兵犯罪事件被中共控制的媒体极力炒热。《人民日报》记者部副主任、当时任北平《益世报》采访部主任的中共地下党员刘时平,被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吹捧的一大丰功伟绩,就是曾经在媒体直接炮制「沈崇案」、「掀起反美反蒋的高潮」。

四是共产国际成员、当时的「第一夫人」宋庆龄亲自出马,到特别军事囚禁所恐吓美国士兵皮尔逊,出面骗取口供和一份认罪书,想把假案做成铁案。

最后,美国军事法庭对两名美军士兵审理的案卷复制件中,叙述的经过及人证物证显示:1)中国医生、美国医生的身体检查报告没有发现强奸暴力行为、没有发现精子细胞和暴力伤痕;2)衣服、衬裤也没有暴力的痕迹,没有任何污迹和撕破之处;3)「强奸」事件持续了大约3个小时,但是,黑暗程度、风速、时间和气温等因素都难以证明有强奸暴力事件在该大街上发生;4)有目击证人作证说,那个中国姑娘看来「完全放松」;数名宪兵和中国警察作证说在现场被告用手臂搂住原告,原告显然是同意的。

最终,美国军事法庭撤销了强奸、企图强奸而攻击、有害秩序和纪律行为这三项控罪;但保留了自愿性行为、可能损害士气风纪的不道德行为的控告。海军部长苏利文给予批准,美海军法务长官复审此案,认为强奸罪实在难以成立;最后把美国士兵无罪释放、恢复原职。

值得一提的是,美军在伊拉克性虐待战俘的事,是美军自己爆出来的;当时,美国在伊拉克战争局势错综复杂,也会造成伊拉克人的反感。但是,美国人依然公然自爆其丑,后来对涉事美军判罪,都是一般带政治目地思考的人所不堪设想的。基于美国司法独立、及其当时严格的军事法庭调查,可以相信当时法庭的判决大概正确。当时,美国如果判强奸罪成立,可能还更有利美军;但是,就是因为此事子虚乌有,才有更不利于美国的最后效果:产生美军枉法、反美泛滥的结局。

当然,让一个如花似玉的18岁学生的身体去钓鱼,也只有共产党才做的出来;也只有入了共产党的少女才会做的下来。

美国解密沈崇案:并非强奸而是自愿性交

——关于沈崇事件的一些历史材料

作者:谢泳

法庭记录认定,仔细考察举出的证据后即可发现,原告没有在当时环境和条件下做出足够的反抗来支持她对性交不自愿的说法。虽然证据显示1946年12月24日晚事件开始时她不是自愿跟两个海军陆战队员走的,但是除了她自己的证词以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哭过或反抗过。与此相反,其他控方证人作证说,在她和被告呆在一起那么长时间里,证人既没听到她哭叫,也没看到她挣扎反抗。如果说这些要干预被告和姑娘的证人相信姑娘正在被强奸,而他们无力援救她,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同样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事件长达几乎3小时,所说的几次攻击就发生在交通繁忙行人众多的街道附近,竟然没人听到呼救声。她并没在无人援助的情况下被殴打,也一直没有失去知觉。虽然她宣称被告几次扼住她的喉咙和捂住她的嘴,医生在次日检查时在她脸上和脖子上没有发现伤痕。她作证说她的衬裤是被强力脱下来的,但在当庭展示证据时,却没有任何污迹和撕破之处。她的衣服也没有任何暴力的痕迹。在整个争执过程中她都没脱下她的手套。她的阴道口有轻伤,这种轻伤与自愿性交的情况相符合。

个人遭遇如何成为公共事件——以1946年发生的沈崇事件为例

研究结论

1、不是所有的个人遭遇都能成为公共事件。公共事件是指能引起社会普遍关心并引发议论以及社会波动的事实。

2、中国现代史上有些公共事件是制造出来的。

3、个人遭遇成为公共事件,决定于个人遭遇中包含的特殊因素与社会普遍心理之间的暗合关系。(基于民族主义以及一般中国人具有的贞操观念)。

4、政党在利用个人遭遇实现预期目标。

5、媒体在个人遭遇成为公共事件中起主导作用。

6、当个人遭遇成为公共事件时,社会不再关心个人遭遇以及相关事实真相,而关注其它政治目的和倾向于渲泄非理性情绪。

各位好:

今天的演讲是一个关于历史事件的再认识。不过作为一个研究历史的人,我在这个演讲中只提供材料,我的评价体现在材料的选择中,因为摆事实就是讲道理。我先从这个事件的发生说起。

一、事件起源

1946年12月24日圣诞夜八时左右,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离开八面槽她表姐的家,准备到平安影院去看电影。当她由王府井走到东长安街时,突然被两个美国兵架住。这两个人是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他们把沈崇架到东单广场,就在那里,沈崇自己说,遭到皮尔逊强奸。沈崇拼命抗争,大声呼救,路过此地的工人孟昭杰发现后,两次救助未成,便向国民党北平警察局内七分局报告,当警察到出事地点查看时,普利查德已逃走,警察遂将皮尔逊和沈崇带回警察局询问。

当时北平民营亚光通讯社获悉这一消息后,就在12月25日发出新闻,披露事情真相。北平市警察局局长汤永咸曾给国民党的中央社打电话,让中央社通知各报不要刊登这一消息。中央社当即以警察局的名义给各报发了一个启事,声称:「关于今日亚光社所发某大学女生被美兵酗酒奸污稿,希望能予缓登。据谓此事已由警局与美方交涉,必有结果。事主方面因颜面关系,要求不予发表,以免该女生自杀心理更形加强。容有结果后,警察局当更发专稿。」

为了阻挡发表这一消息,汤永咸还将亚光总编辑王柱宇和一些报社记者接到市警察局,叫他们具结,保证不发表此消息。

可是,26日北平《世界日报》《北平日报》《新生报》《经世日报》等几家报纸,不顾国民党中央社和警察局的阻挡,都刊登了亚光社的新闻。

《新民报》还将国民党中央社的有关电令编成一条新闻发表出来,把他们封锁消息的行为也告诉了社会。这一消息引发了随后全国各地学生的抗议美军暴行的示威活动,这就是四十年代著名的沈崇事件。

二、沈崇事件中的社会文化心理

沈崇事件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当时国共谈判已经破裂,大规模内战将要爆发,美军驻华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

对于抗战以后的国民党来说,此时已开始失去民心。常任侠在他1939年的日记中说过:「至小石先生处,先生言刘成禺云:中国若亡,是无地理;中国民族若亡,是无人理;中国国民政府若不亡,是无天理。其言近谑,颇含至理。」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国民党政府的评价。

沈崇事件恰好为国人,特别是大学生提供了一个表达对国民政府产生巨大反感的机会,结果在很短的时间内,沈崇事件就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振荡。

半个多世纪以后,我们重新研究沈崇事件,一个最明显的感受是知识分子在重大的历史事件发生时,他们应当以怎样的态度来判断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此事件对国家利弊。在这一点上,四十年代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选择,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历史教训。

沈崇事件的发生,除了被有意识地利用之外,这一事件本身所蕴含的社会文化心理,也是这一事件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引发青年学生愤怒的主要原因。

在沈崇事件发生之前,美国在华驻军引发的类似社会问题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如著名的「臧大咬子事件」。

1946年9月22日晚上,在上海黄浦滩的一条路上,一个驻华美军(也是海军部的),把一个黄包车夫臧大咬子给打死了。

按说这样的事件应该比沈崇事件更令人发指,因为人命关天。但后来发生的一切,却证明中国的青年学生在人命和贞洁方面,后者更容易激起他们的愤怒,或者说后者更具备诱发他们愤怒的因素。

至少在如下几条原因中,沈崇事件是一个恰好的导火线。

1、沈崇本人是北京大学的学生(严格说先修班还不能算是正式学生),也就是说,她的受害就是青年学生直接受害;中国人在判断社会是非时有一种心理,就是他们总是关心与自己关系最近的事,远处的事,他们通常都很冷漠。

2、沈崇是一个女学生,还是一个富家子女。她的出身和四十年代多数青年大学生的出身背景相近。对美军示威抗议者的阶级偏见很明显。有一个对蒋介石颇有微词的美国领事馆官员,当他问一个抗议者,中国士兵是否也对妇女行为不轨时,抗议者告诉他:「是的,可是中国士兵只去搞中国农村女人,不会性侵犯中国女知识分子」2这些学生决心保卫自己的同类,因此他们虽然联想起以前发生的「暴行」,但认为沈崇强奸案与那些攻击底层中国人的案件不同。北平是中国知识分子集中地,比其他城市受西方影响相对小些,强奸案发生在北平就使问题更复杂。许多有教养的中国人一直认为自己在文化上优于西方人,现在这种态度就公开化了。此外,对日战乱中逃离北平,刚刚返回中国学生渴望生活正常化,美国海军陆战队驻扎在北京一所医学院无疑使他们不快。

3、沈崇是被强奸的,在中国人心理中,这是比人命还要大的事。

4、沈崇是被外国人强奸的,特别是当时的美国人,这更让当时的青年学生无法接受。可以设想,如果皮尔逊是直接拔枪打死了沈崇,而不是强奸,事情恐怕也没有后来那样严重。

5、沈崇是被美国人强奸的。

像沈崇事件这样的事,在海外驻军当中是最容易发生的,近年来美国在日本冲绳的驻军也时常发生强奸案,这是海外驻军中常见的问题。但对四十年代的中国学生来说,虽然他们接受了很多西方文化,但在传统上,他们还是很难摆脱中国人常有的思维。

1947年1月11日《密勒氏评论报》曾发表过记者写的文章《中国学生抗暴运动》。文章认为,典型的中国骂人的话是永远和性关系相连的。比如说有「王八蛋」「混帐」,「小舅子」,「娘个操匕」「狗养的」,「丢那妈」等等之类,在英文里所能找到的惟一的同类语是:「Sonofbitch,Sonofgun,Bloodybastard」,一般地这些在社交中都是使人蹙额或是什至加以禁止的。

中国人对于性关系上的失检是认为极其严重的,而这些常常为外国人视为单纯的「私事」而已。这是北平强奸案之所以为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所特别重视的一个理由;除此之外,还因为这个罹难者是中国第一流最高学府的一个有高等身分的女学生。进一步说,更重要的是这案的政治主义。在平时,这样一个事件可能已经一声不响地过去了,或者已经毫无困难地被掩饰过去,可是在今天这种情势形下,当美国对华政策已经成了各方抨击的对象,强烈的反美暗流已经存在多时,北平强奸案就必然使小事酿成大祸了。

在中国人看来,强奸是犯法而且是一种罪恶。就法律眼光来看这是一个最不可容忍的犯法行为,就道德观点说这是一种卑鄙,同时也是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同时在许多情形中,旧式的中国人特别是重视其社会性远超过其法律性。一个很有名的中国格言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先」,以诽谤加之于一个男人的女亲的贞节或其个人的正直恐怕是你对一个自尊的中国人所能加的最大的侮辱。

此点就是当年参加学生运动的人也不讳言,他们在事后的回忆中说:「那时我们提出了『美军退出中国』的要求,但多数同学对这要求的了解是因为只有美军退出中国,才可以不再发生类似沈崇的事件。若在当时强烈的指出美国政府与中国反动派发动的内战有缘的关系,恐怕是不能为多数同学接受的。当时是感情多于理智,大家感到受了侮辱。因此我们得承认民族自尊心和贞操观念是运动掀起的有力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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