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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11月18日上午出狱。于欢因刺死辱母者曾一度被判无期徒刑,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在舆论压力下,于欢被改判5年有期徒刑。

2016年4月14日,于欢和母亲山东聊城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被催债人骚扰、辱骂、用鞋子捂嘴等,其中一个讨债者杜志浩,当着时年22岁的于欢面前,将烟灰弹在母亲苏银霞的胸口,甚至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绝望之中,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等4人,杜志浩因失血过多于次日死亡。

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将于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于欢提出上诉。该案引发大陆社会关注,成为舆论热点,且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于欢这一边。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该案于2017年5月27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6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于欢母亲借款对像的背景

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高利贷,约定月利息10%。2016年4月13日当天,吴学占曾让手下人大便,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逼迫她还钱。

而据大陆「暴风眼」起底发现,吴学占初中未毕业即在社会晃荡,后进入赌场,跟随赌场大哥「放水」,并赚取了第一桶金,而后以地产公司做「外衣」,依靠高息揽储、高息放贷逐步壮大。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曾转引于欢的父亲于西明的文章指,吴学占在冠县手眼通天,当地公安局、检察院、县医院、镇政府及其它部门的人都在吴学占那里通过高息存钱的方式,变相收取贿赂,充当其保护伞,吴学占还是他们的打手集团兼灭火队。

吴学占在官方的保护下,违法集资高额放贷、暴力强拆非法强建、阻碍医疗事故受害人维权、非法经营加油站、带超载车躲避检查谋利、投标不中寻衅滋事阻止施工、变相行贿官员承建养老院工程等。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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