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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镇安:香港“教协”还有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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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其网志中表明,《香港国安法》第九条及第十条所提到的社会团体,包括根据《职工会条例》(第332章)登记的职工会,而有关职工会的教育、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便是劳工处(包括“职工会登记局”)的职责。如果有职工会不按照“劳工处”的劝喻而作出改善,不排除会根据《职工会条例》取消该职工会的资格和登记。就算是全港最大的单一行业职工会“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也不例外!

可是,笔者认为,其实罗致光局长无需取缔“教协”,“教协”也会自己灭亡!

众所周知,“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一向以支持香港争取民主见称,主张民主中国、平反六四,协助民运人士(例如“黄雀行动”),反对一党专政,支援“民主党”、“支联会”和“民阵”等本地民主派组织,被中共视为眼中钉,被特区政府视为拦路大山之一,被和理非视为香港民主的重要支柱之一,但是,“教协”已经今非昔比,不但无能力再推动民主,就算是一般正常会务,包括普罗教师的福利、权益与就业保障等,相信也不一定能够兼顾!

因为“教协”已经步入晚年,身心疲累,掌职者老化,人才凋零,民主倒退,会务退化!还有得救吗?

一间上市股份公司的管理层,除了有义务董事(非执行董事),也可以有受薪的“执行董事”,义务董事与受薪董事共同决策,董事局容易做到有专业和有代表性,务实与创新思维并重,“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还可以灵活调配,以适应实际运作;但“教协”不可以!

“教协”在香港是工会,受香港职工会条例所限,所有理监事必须为会员,所有会员又必须为行业从业员(教师或其他教育从业员),即是理监事必须仍然是行业从业员,仍然是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所以当年张文光和司徒华做议员(非行业从业员)时,必须抽少少时间从事教学工作,以保留教席,才能继续在“教协”内当理监事!今天的叶建源和再早之前的戚本盛,情况应该也是一样。全部皆是特别安排,否则焉能成事!因为在香港,正常的教师就业市场,根本就不会提供这些零碎的部分教学工作!

所以,跟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不同,如果没有特别安排,“教协”理事会和监事会,只可以有义务理监事,不可以有受薪或全职受薪的理监事,就算所有义务理监事都有超级热诚,为九万几个会员服务,频密的会议,庞大的工作量,相信也会把不少有志之士吓怕,使其却步。

因此,长期以来,“教协”都很难找到足够热心会员充当理监事,加上又要防“渗透”,防颠覆,防“火烧后栏”,要找会员自愿义务当理监事,就更加难上加难!上届理监事选举,就是首次因为只有少于廿名候选监事,而毋须选举,全数自动当选!

似乎就是因为这个原因,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教协”周年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其工会章程(修章),就组织架构和组织运作,作出了大变动;除了保证“秘密投票”能够得到落实之外,理事人数由39减至30,监事人数由19减至15,出缺和补选的要求、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也有变动,同时容许周年会员代表大会提早于每年三月举行。

正常逻辑来说,工作量增加,就应该增加人手,工作量减少,就应该缩减人手;“教协”应该也不例外,“教协”会务越多,需要的理监事就应该越多,“教协”会务越少,需要的理监事就应该越少;因此,今次大幅缩减理监事人数,是否就是意味着,“教协”会务已经越来越少,或“教协”会务快将越来越少呢?是否就是意味着“教协”会务减少的情况,将会继续持续呢?

若果答案是“否”,“教协”岂不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岂不是愚不可及?

会务不断增加,理监事人手却不断减少,每位理监事的工作量必定不断倍增,结果只会是“挺不住”要辞职的义务理监事,将会越来越多,愿意义务当理监事的教师,就只会越来越少,难道到时又再缩减理监事人数吗?

理监事始终是义务工作,无人会预计,亦都无人会愿意,花大量时间,甚至花较“正职”还要多一两倍的时间,去做“教协”义务工作,如果因此而影响自己“正职”的工作表现,就更加不值得,也不会有人可怜!

结果,无人愿意当理监事,无人可以当理监事,陷入如此困局的“教协”,还有得救吗?还可以生存吗?笔者不知道,尤其是还要顾及《港版国安法》的要求,实在不容乐观,惟有希望“教协”诸君和九万多位“教协”会员,能够想出个法子来,就好了!谢谢!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侯镇安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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