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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被警围反遭控违反“限聚令” 遭法官斥范荒谬 网台主持脱罪

25.5曾建峯(左下角小图)当天只身质疑警方在商场内执法,被警方包围。(资料图片)©(网上图片)

警方检控涉及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被捕者的理由令人大开眼界,一名网台主持早前因只身进入商场质疑警方的执法行动,被警方票控违反防疫的不得超过4人聚集的“限聚令”,案件昨在法庭开审时,遭法官质疑错控,更反问警方:“独自一个人,又何来可以聚集呢?”,批评警方单凭意图却在没有行为的情况下提控,说法荒谬荒诞,最终裁定被告无罪释放。

被判无罪的曾建峯,去年5月1日在沙田共两次被控违反限聚令,另一案下月开审,他未知控方到时会否因应法官的批评而修改控罪。

根据案情,去年劳动节假日,有网民号召当天到沙田新城市广场“和你Sing”,防暴警察高调进入商场戒备及执法,时任网台主持曾建峯只身到场质询,被一批警员围着,另拉起警方胶带,隔开人群,而胶带外则多是身穿反光衣和写上“记者”二字的新闻工作者。另据网上片段,记者在被隔开前,听到曾建峯质问警方有否作出宣布,而警方则问他是否愿意离开;其后,曾被警方以胶带隔开后,再听不清他说什么,但商场内传来不少市民高叫诅咒“黑警”的口号。警方其后票控他违反限聚令。

裁判官彭亮廷昨(24日)作出裁决时指出,两名警员称在商场3楼中庭的被告曾高举拳头,向身处4楼的人群叫口号,但现场嘈吵,两人未能听清被告的口号内容;被告则声称没有带领群众叫喊及示威,只是质询警方做法。彭官认为,控方已确认被告当时身旁无人,亦没有手持扩音器和展示横额,现场警员不能确定被告叫喊口号的内容,警方以略带不肯定的证供来指控被告带领4楼约40人高叫口号,属妄下判断。

彭官又质疑控方指被告虽独自一人,但在场大叫,并指指点点,引致他人聚集及附和,在场人士有示威的共同目的,已构成罪行的说法,彭官直指控方错误理解法律条文,援引错误控罪,因为根据辞典,“聚集”的先决条件是两人必须走在一起,而被告独自一人,“又何来可以聚集呢?”彭官续称,限聚令属于规管性罪行,法庭不用考虑被告意图,只需考虑其行为。一般而言,控罪元素包含行为及意图两方面,控方却忽略行为元素,着重被告的动机或意图,是法律上犯错,因控罪从来没有只涉意图而不提及行为,“否则思想都会犯罪”,彭官质疑,若控方说法成立,那到商场购物的消费者,即使身处不同楼层的五人亦可能违反四人限聚令?彭官直指控方说法荒谬和荒诞,以违反限聚令作出检控是十分牵强,裁定被告无罪。

彭官补充,被告承认指骂警员,警方及律政司可考虑以较适合的控罪提控,例如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或阻差办公罪。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法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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