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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霾: 撕下他们的伪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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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法的倡导者说,提高最低工资有利于底层劳动者的福利改进,但是资本家总是贪得无厌,给劳动者开出了较低的工资。因此必须通过立法方式强制提高工资。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企业主和劳动者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劳动者不是带着镣铐的包身工和奴隶。当一个企业家开出的工资过低,他就无法招到工人、或者工人会跳槽,他的经营将难以为继。

当市场工资率是3000元/月,立法强制最低工资是4000元/月时,那些一个月无法创造出4000元价值的劳动者将得不到雇佣,或者被解雇。因为企业家如果不这样做,就会亏损和倒闭。

所以最低工资法实际上是在取缔工作,剥夺了那些低技能的劳动者以可能打动企业家的价格获得工作的权利,并且宣布自愿的契约为非法。这种政策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伤害那些他们宣称要保护的群体。

其实那些立法者从一开始就撒谎了,他们出台最低工资法的目的,就是在压力团体的鼓噪下,保护那些已经工作的、领取较高工资的人的利益,排斥要价较低的劳动者的竞争。

19世纪加州淘金热期间,大量华工漂洋过海来到美国西海岸谋生,他们吃苦耐劳、一个顶几个,要求的工资却远远低于当地白人,而且重要的是,他们从不加入工会,遇事也不求助当地政府。这种强大的竞争力使他们纷纷谋得了工作,改善了自己的处境。

这导致那些白人劳工工作不保,自然引起了他们的不满。于是他们通过工会暴力的方式驱赶华工,并最终依靠当地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法案,华人劳工被排挤出那些开采条件较好的“富矿”,大量失业立即发生,他们只能在“贫矿”以更低的工资或者以打黑工的形式出现,抑或无奈地转行,成为洗衣工。

令人鼓舞而又心酸的是,华人的坚毅勇敢甚至逆来顺受简直天下无敌。他们在“贫矿”上辛勤耕耘,居然取得了比那些“富矿”更好的业绩;洗衣店、杂货铺、修理工,这些看起来低贱的工作,慢慢地全成了华人的面孔。

穿越内华达山脉的太平铁路上,最艰险的路段全是华工的身影,他们创造了最快铺设铁轨的世界纪录。勤劳的华工赢得了美国企业主的青睐,几乎在每一个行业,华工都成为狂飙突进的“镀金年代”美国最优秀的建设者。

那些美国劳工集团又坐不住了,他们推动取消华人的居留权,剥夺他们的公民身份,将华工遣返回中国。最终的结果是,美国出台了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这项恶劣至极的种族歧视法案整整实行了60年,直到1943年,二战中的中国作为盟国在太平洋战场上的重要力量,法案才得以在法律上得以取消。

相似的案例很多。同样是在19世纪,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伐木业,是日本劳工立足未稳时谋生的行业。与华工一样,日裔劳工工资低,却任劳任怨、严谨认真,马上在伐木业取得了优势。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白人伐木工人如法炮制,借助最低工资法将日裔劳工排挤出伐木业,让这个行业成为他们独占的、高于市场工资率的特权行业。

最低工资法的热情的倡导者,从来不是那些低技能的、急切需要工作改善自己处境的人,而一直是美国劳工联合会、各种产业工会的人。谋求高于市场工资率、排除竞争的就业特权,才是最低工资法的“初心”。

道理很简单,出租汽车司机对网约车、甚至共享单车恨之入骨,他们会结成利益同盟,向政府施压,实行严格的准入限制,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免于竞争,获取垄断特权。

任何一个行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生产,都是稀缺资源的更优配置和利用,其结果都对消费者有利。所有立法管制的措施,结果都是以限制竞争者财产权的行使、导致他们以更低的工资就业,以及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授予部分群体以合法劫掠的特权。

经济谬论,往往都是特权的面具。

这种特权面具充斥在经济领域,都以非常高尚的面目出现。例如“保障粮食安全”,其实是给农业群体补贴;“保护幼稚产业”,其实是为其从业者授予免受竞争的特权;“鼓励出口”,其实是用国内消费者的钱补贴出口商和外国消费者;“反对国外的不正当竞争”,其实是保护国内低效而浪费的生产;“绿色环保”,其实是不公平的产业政策;“公平的收入分配”,其实是打击财富生产和劫掠。至于说“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强大的国防、对非洲国家的人道主义援助”,则往往代表着向裙带集团的利益输送。

这种例子不胜枚举,它不但污染了市场经济,减损了消费者福利,而且污染了我们的语言,乔治·奥威尔式的语言腐败让人们的精神备受摧残。

当然,这一切的最大受益者,就是那些立法者。他们掌控了干预人们生活的巨大特权。权力每扩张一分,自由就减损一分。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漫天雪798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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