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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富商:强制电动车戴头盔只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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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戴头盔本就不应该强制

人的生命属于自己。

电动车戴头盔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如果一个人不愿戴头盔,不在乎死伤的那点微小概率,那是他自己的事儿。

这世上喜欢冒险的人多着呢。前些天一个女人刚刚摔死。跳伞和翼装,比不戴头盔何止危险百倍。

你不能一边赞赏玩命翼装飞行的人,一边却谴责开电动车不戴头盔的人。爬雪山丧生的人更多。如果危险的事儿必须禁止,你得把珠穆朗玛峰先封掉。

抽烟、喝酒、熬夜加班工作,做这些事的危险程度,都超过开二轮电动车不戴头盔。

一个人做伤害自己的事儿,属于私域,不属于公域问题。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安全带。如果他不在乎安全,更愿意享受不系安全带的舒适感,这就是他个人选择,与他人无关,所以根本不应该强制系安全带。

不系安全带开车的人和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人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不予赔偿,医疗保险也应该拒绝给他们支付医疗费用。你的命是你自己的,你怎么处置别人不管。但是如果你用别人的钱为自己的损失买单,这不行。

若大家认为社会和管理者必须承担各种责任,就会迫使它们承担那些本来不该承担的责任。比如说,因为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导致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多了,就会问责管理者。医保若是拒绝给不戴头盔而受伤的人提供医疗报销,民众也会责怪管理者,逼管理者变大。

二、不戴头盔后果截然不同

对摩托车强制戴头盔,我是支持的。摩托车速度高,在时速60到120公里或更高速度,如果不戴头盔,就会被风吹得睁不开眼,灰尘、飞虫、沙石、树叶,都会冲击驾驶者的头部,容易出事故危及他人。

你自己摔死了与别人无关,但是危及他人安全,就是侵犯其他人的权益,所以强制佩戴头盔是应该的。

为了确保对潜在受伤者的赔偿支付能力,强制摩托车驾驶者缴纳第三方责任险,也是合理的。

但是二轮电动车是另一回事。

符合国标的二轮电动车法定时速低于二十公里,即便超速,也很难达到35公里以上。这种慢吞吞的速度,不戴头盔是不容易出事故伤害别人的,戴了头盔(尤其是这段时间量产的各类廉价劣质头盔)反而因为佩戴不舒服、阻挡视野、镜片降低了视觉清晰度,更容易出事故。

对高速的二轮车辆(摩托车),和低速的二轮车辆(低速电动车和自行车),应该区别对待。前者强制戴头盔,而后者自愿。

强制戴头盔不应该站在保护驾驶者个人的立场,而是站在保护他人安全的立场。

一个人可以自己去冒险,但是不应该给别人带来危险。

正如坠楼是你的自由,但是要看看楼下有没有人,不能把别人砸扁(前些天刚刚砸了一个)。

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解释:二轮电动车若不戴头盔,会增加别人撞你而赔钱的机会,也是影响他人利益。为了避免你被撞而伤害他人财产,或者导致他人入刑,强制戴头盔也有一定合理性。

但是更简捷的措施就是规定不戴头盔者被粗心驾驶撞击后,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都可以按较轻标准承担责任。

同样的道理,公路上的豪华小车也增加别人失误撞伤豪车的赔偿概率,也是对他人财产的侵害。所以我认为应当有一个限价标准:如果别人追尾撞坏了你的天价劳斯莱斯,导致报废,肇事司机只需要赔偿二十万,其余部分完全由你自己承担,或者你自己给自己的车买保险。

三、对二轮电动车的限制很荒谬

二轮电动车是最适合大众的短途交通工具。作为最近几年玩过多辆不同大小的二轮电动车的用户,我很了解电动车带来的各种便利。

首先,它非常安静,几乎没有任何噪音。对比其他车辆高达70分贝的噪音,二轮电动车一米处的噪音不到40分贝,一千辆二轮电动车挤在一起的噪音也不如一辆卡车或兰博基尼跑车。

其次,它非常安全。由于速度低,自己摔倒不容易伤亡,也不容易危及他人。网上有人说电动车不安全,容易出事故,这是错误的,事实上骑电动车出致命事故的大多数是被汽车撞压,而不是电动车本身危险。危险的是四轮汽车,而不是二轮电动车。

它非常节省道路面积。一辆普通小轿车的停车位,刚好可以停靠8辆二轮电动车。若是禁止私人小轿车,改为二轮电动车,小区里面的停车难和拥堵问题马上就解决。

一些很窄的乡间小路,二轮电动车也可以通行。让人充分享受安静无噪音无污染的幸福,尤其是半夜到没有路灯的田间小路看星空,是汽车无法媲美的。

二轮电动车非常环保节能。电池容量大约是特斯拉的1%,电机最大功率也是特斯拉的1%,每公里的能耗大约是特斯拉的十分之一。废弃电池的污染,也刚好是特斯拉的1%。

与二轮电动车比,特斯拉的各种车型毫无疑问属于能耗极高的不环保产品。

这些二轮电动车在全国各地都遭受各种束缚。这些年来,全国先后有几千家造二轮电动车的厂家,没有任何一家得到补助。反而是各地对二轮电动车加以各种限制。比如上海严禁外地牌照,严禁超标车。

我没法理解管理者对特斯拉的眷恋。免费赠送上海一千多亩地的地皮,诸多银行给它贷款一百亿造厂房——这笔钱比造厂房所需要的更多。也就是说,特斯拉在浦东不需要投资一分钱,就有人送给它一个一千多亩地的上海大工厂。此外,还免费赠送极其珍贵的上海车牌,或许还有几万元的新能源车补贴。

这是商品经济吗?特斯拉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吗?我都惊呆了。如果同样的待遇给一家别的外国企业呢?比如说送给本田一千亩地和一百亿,每辆丰田车送一个上海车牌,再补贴四万元。你觉得还有其国产车的机会吗?

不妨把这种待遇给更节能更环保的二轮电动车,因为二轮电动车的用户大多数是穷人,拿钱补贴穷人而不是富裕的特斯拉用户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理念。

可以送艾玛和绿洲一千二百亩地的厂房,凡是购买艾玛二轮电动车到用户,每人赠送四万元新能源车辆补贴,你支持不?

五、禁摩也是一个笑话

几年前看到一篇文章,分析嘉陵摩托集团是多么不争气,本来那么红火的一个摩托车大厂,居然就倒闭了。

看到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分析,我就想作者的智商是不是足以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如果禁止国人喝白酒,你觉得某台酒厂会不会倒闭?

到处禁止摩托车这件事,我认为很不地道。

摩托车车身窄,撞到人的概率远低于四轮汽车。摩托车比汽车省油,省停车位,噪音可以很低,我依然记得当年的本田CB125静悄悄开到身边都无知觉的那种静音(别说故意制造噪音的哈雷和某些故意制造噪音的)。

为什么要禁止摩托车呢?如果上海人个个开摩托车上班通勤,把四轮汽车都禁止掉,怎么可能会有交通堵塞?

开摩托车确实很容易摔死,但是大体上骑手都是摔死他自己,汽车才是经常危及他人生命的危险机器。

摩托车出事故也更容易处理,不需要拖车,一个人就可以把损坏的车挪到路边,不至于阻塞交通。

所以,我觉得以CB125之类的轻型摩托车代替汽车出行,是一种非常优雅、环保、有利于他人的高尚行为。

至于为什么要用各种理由限制、禁止摩托车,那大概是只有管事的人才知道,我们不得而知。

五、总结

禁摩本来就是侵犯交通选择权的烂招。尤其可恶的是:被侵权者大多是穷人。限制二轮电动车,损害的是更多的穷人。

补贴特斯拉之类的“新能源车”,这是劫贫济富。

无论贫富,若只是增加自己的风险,而不危及他人,戴不戴头盔,系不系安全带,那是他自己的选择。这应该是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自己协商的事儿。

强制佩戴电动车戴头盔的合理理由只有一个:减少他被撞死伤后造成肇事者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所以合理做法不是强制他戴头盔,而是减免肇事者的责任。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南洋富商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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