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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强奸犯的第56年,上千万人为他洗白

24 岁被强行扣上强奸犯的帽子,蒙受 10 年牢狱之灾,出狱后的 46 年都在不断上诉中度过。

今年,他 80 岁生命垂危,纵使舆论几度发酵,仍旧没有等来一个清白。

如此令人绝望的情节就是汪康夫的一生。

1966 年,当时任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老师的汪康夫被判 10 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强奸和猥亵”。

从此,世间的喜怒哀乐与他无关,他只做一件事——伸冤。

是的,他从未认罪,却要用一生来证明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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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1966 年 5 月 16 日晚上,汪康夫被教导主任和几名警察莫名其妙地带走,审讯完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犯了“强奸罪”。

公安机关认定他强奸了 12 名女学生,法官认定他强奸了 2 名女学生,只不过,都拿不出证据。

因为他从来没有就做过这些事啊,何来证据?

最后判决书上写着:汪康夫强奸 2 名女学生,猥亵 10 名女学生,只有罪名,没有罪行。

通常给强奸犯定罪需要的受害人证言和体检报告,通通都没有。

用来定罪的材料只有 3 份,包括两份两名老师和学生的访谈记录,和一份琴水小学社教工作组出具的调查报告。

他不明白,昨天还是受人尊敬的老师,为什么现在就变成了十恶不赦的强奸犯?

被告栏里有他愤怒的字迹: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他相信,自己的学生是不会说谎的,她们一定不会故意污蔑自己。

成为强奸犯的第56年,上千万人为他洗白

可结果令人绝望:调查组告诉他,12 名女同学都提供了汪康夫犯罪的书面证词,还按了手印,证据确凿。

于是,这起强奸案以汪康夫入狱告终,从“案发”到结案,只有短短 5 个月。

在狱中,他无数次提起诉讼,均被驳回。

1975 年,33 岁的汪康夫减刑一年后出狱了。背着强奸犯的罪名,他痛不欲生。

在家消沉了 3 年之后,正好赶上 1978 年国家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

他振作起来,试图洗刷自己的冤屈。

写信给当时的女学生们后,他才惊讶地发现,所谓的“受害人”,竟然并不知道自己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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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强奸犯,却没有强奸对象”

其中一名女学生贺莲玉在信中回复:她根本不知道汪老师入狱的消息,她们都以为汪康夫只是被拘留几天就调去别的学校了。

至于当年的强奸案,她坦言,自己是在其他老师的引导、逼迫下写下的检举材料:

“当时你突然被捕后,学校曹静安等几个老师找我们班女同学谈话。要我们写检举你的材料。我们不承认你有这种事情,但不清楚这些材料又是怎么来的……”

他陆续联系到其他几名当事女生,除了一个已经去世,另一个失联,另外十名女学生都否认被强奸猥亵。

而事情的真相也在她们的描述中逐渐浮出水面。

“被强奸”的洪仔妹说:

“当时还在上课,教导主任就叫我出去,他写好了稿子叫我签字,我说你这个字这么潦草我看不清,他说签完字按手印就行,不用看清。我当时胆小害怕又不认识他们写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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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猥亵”的康国劳同样被教导主任叫去谈话:

“他说我被汪老师调戏了,我说我没有,他说如果一个杯子放在这里,你可以说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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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被猥亵”的李莲新说:

“那个主任他来了,他就说我教你写,我一开始写的是歼灭的歼,他拉着我的手写一个女字旁一个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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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奸这个事,我可以出面证明。”

她们都愿意公开为汪老师证明清白。

除了被害人,1986 年吉安中院复查此案时,案件关键人——曹、贺两位教师也给出了与卷宗不同的说法:汪康夫的“罪行”或与其家庭出身有关,而学生的谈话内容也没有实际根据。

“当时我们认为跟他出身于这个家庭有关,他什么阶级记不清,只听说他父亲是个比较大的伪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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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明显的误判,总要重新审判了吧?

就在大家都以为光明终于要来临时,一记重锤击碎了所有人的期望。

当事女学生的书面证词被法院认定为“串供”,不足为证。案件再次被驳回。

当年的案件负责人都表示“此案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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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说瞎话,汪康夫从没供认)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汪康夫陆续向萍乡中院、吉安中院、江西省高院、检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各部门写信申诉,但无一例外,均被驳回。

驳回理由基本分为三类:1、原判证据基本确凿 2、新的证据为串供 3、管理案卷的法官生病住院,调不到卷宗。

多荒诞的理由啊,让人气愤却又深感无力。

从风华正茂等到两鬓斑白,我们无法想象他是如何一次次面对失望,又是如何一次次重鼓勇气。

40 多年来,汪康夫写了四五百封诉讼信,每一次都觉得有新的内容要写,仿佛改几个字就能更好地说清自己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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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古稀的老人,却多年在凌晨两三点起床,不干别的,只为琢磨诉讼信该怎么写,因为那个时候脑子最清醒。

他常说:我的人生只有 24 年,后来被扣上强奸犯帽子的这些年都人不人鬼不鬼。

他在日记里写道:这冤,该向哪里伸?这苦,该向何处诉?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

如果没有这桩事,汪康夫本是一名拥有大好前程的人民教师。

而现在,他全部的时间都用来申诉,除了自己的案件,他几乎没有别的话题和别人交流。

偶尔碰到曾经的同学,看到别人的生活顺风顺水,忍不住悲从中来:他们都春风得意,而我,恨恨恨。我无愧于社会,却被社会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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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有记者试图再次采访曹、贺两位教师和两位案件负责人,却得知一位老年痴呆,三位已经去世。

而他们的儿女,矢口否认父母当年曾做过错事:

“我母亲并没有肯定说他做了这件事,这个事情有个量跟度的问题,是否有肢体接触啊,这个东西有待考究。也许我母亲当时是有偏激,但不可否认当时的历史。”

划重点——“我母亲并没有肯定说他做了这件事,也许她当时是有偏激”。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能毁人一生,不可笑吗?

好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徒劳无功后,2021 年,汪康夫终于看到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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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清清白白离开人世”

2021 年 9 月 26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12309 给汪康夫发来短信称,关于刑事申诉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汪康夫收到消息后激动不已,在女儿的帮助下将好消息发到了微博和 b 站上,感谢一直关注这个案件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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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院调查仍然需要很久,2021 年底,79 岁的汪康夫身体情况急转而下,每天都在恐慌等不到清白之日。

得知他的遭遇,张玉环案件的代理人王飞免费代理了此案。

2022 年 1 月 18 日,考虑到汪康夫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王飞决定同时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检提交诉讼材料,尽快查清案件。

在王飞看来,这起案件并不复杂,证据很完整,当事人也大都在世,只有案发时期特殊,时间久远,但还原事件真相并不艰难。

年近 8 旬还在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奔波,许多网友为此感到心酸,他们在超话里自发组织起来,写信催促法院尽快处理案件。

但时至今日,仍未有任何结果。

1 月 28 日,汪康夫微博账号点赞了一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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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张玉环因“故意杀人罪”入狱,伸冤 27 年后获判无罪,出狱后 63 岁。

1994 年张满因“灭门案”入狱,伸冤 28 年后获判无罪,出狱后已经 77 岁。

1999 年,李锦莲因被指控用毒奶糖杀死同村两名儿童被判处死缓。在度过近 19 年牢狱生活后被改判无罪,出狱后 68 岁。

虽然时隔多年才沉冤得雪,但在汪康夫眼里,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成为鼓舞他继续申诉的动力。

80 岁的汪康夫身材消瘦,脸上布满皱纹,唯有一双眼睛深邃明亮,透露出坚定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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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那天,老人在微博发布了自己贺新春的一首小诗,含冤 56 年,他依然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相信自己的遭遇只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只是个别人的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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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拖延、推诿、扯皮,就算再绝望,他也不曾闹访,始终维护着一个读书人的体面。

古有窦娥冤,现有汪康夫,老人已经 80 岁了,重新审判有那么难吗?难道真的要让真相随着当事人深埋地下吗?到那时,迟来的正义还有什么意义呢?

社会在进步,但汪康夫们绝不该沦为社会进步的牺牲品。

今天我们为汪康夫发声,不只是心疼这个可怜的老人,还是为了明天的你我不再无故蒙受冤屈,为了这世间少一些类似的悲剧。

在采访中,汪康夫常说:我不责怪任何人,我只希望能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之下,他日清清白白离开人世间。

“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是汪康夫一辈子都在做的事。

有人问他,“如果百年之后可以自己写自己的墓志铭,您会怎么写?”

“此人清白。”

“即便您为这件事付出五六十年的时间?”

“无悔。”

汪康夫是清白的。

希望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更希望老人能够早日从法官嘴里听到这句话。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人生研究所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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