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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周强是最高法院前腐后继第一责任人

“经查,奚晓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背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公款接待;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中纪委通报对奚晓明腐败问题的认定,用词是相当严厉的,可谓前所未有。

但是,在奚晓明的“五个严重”问题发生后,我查阅了公开发表的周强的各种讲话,没有看到周强对奚晓明在他的领导下出现如此严重的腐败问题有一句自我批评,也没有看到他有主动承担第一领导责任的只言片语。周强一直在以假、大、空话骗人。

比如,2016年3月13日,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说,“尤其奚晓明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2016年,最高法院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在周强表态“落实……主体责任”、“从严管理”、“零容忍”5年零4个月之后,2021年7月,最高法院又发生了孟祥“顶风违纪违法”的严重腐败问题。

在孟祥的严重腐败问题发生后,我同样没有看到周强有一句自我批评,也没有看到周强有主动承担第一领导责任的任何表示。周强一如既往,以假、大、空话骗人。

周强的这些假、大、空话话音刚落,2022年3月21日,又发生了周强曾经的第一副手沈德咏严重腐败案。

到了这个时候,周强故伎重演,既不自责,也不主动承担第一领导责任,而是继续以假、大、空话欺上骗下。

但是,不管周强怎么表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的规定,周强对于沈德咏、孟祥、奚晓明的严重腐败问题,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第一领导责任。

为什么最高法院前腐后继?

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本人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恶人。

此前,海内外不少专家、学者、律师等,对周强的无法无天进行过揭露和批判。

比如,周强出任最高法院院长不到3个月,就核准了湖南民营企业家曾成杰的死刑。据曾成杰律师王少光讲,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大冤案,周强正是制造这起大冤案的杀人凶手之一。

又比如,周强任最高法院院长之后,是中共政法系统迫害709律师的祸首之一。

再比如,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声称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后,全世界有近21万名法轮功学员,实名向最高法院,邮寄了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作为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拥有最便利的条件,了解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但是,面对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周强不仅无动于衷,相反,还故意存心加大对法轮功的迫害。

2017年1月25日,周强联手时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升级对法轮功的迫害。

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至少有4981名法轮功学员,被各级法院非法判刑,许多人被迫害致死。

因此,周强是以江泽民、曾庆红为首的中共迫害法轮功“血债帮”的重要成员之一。

而江泽民、曾庆红是中共党政军最高层最严重腐败分子的总后台。

紧跟江泽民、曾庆红作恶的周强,很可能也是个严重腐败分子。他根本无意在最高法院真反腐败。

这正是最高法院前腐后继极其重要原因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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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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