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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的西塞罗:“公知”,你到底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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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安徒生童话《国王的新装》里那个小男孩,只喊了一句“他没穿衣服!”为什么就把谎言戳破了?

显然在男孩这样喊之前,“国王没穿衣服”是一个大家都能看到,但彼此互不交流的“共有知识”——每个人都看到了国王赤身裸体,但每个人都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这样看,所以每个人都害怕把这个信息说出来,被别人当成异类和傻子。

可是当男孩这样喊了之后,“国王没穿衣服”一下子成了“公共知识”,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了,共识链开始建立,猜疑链就被打破了。

又比如——我们谈点浪漫的——两情相悦的男女生之间,为什么要通过彼此告白来确立关系?

你不感到奇怪么?告白这个步骤有什么必要呢?如果两情相悦,不就捅破一层窗户纸么?

但从认知学上看,告白其实是最重要的事情——告白之前,我喜欢你,但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你也不知道我知不知道你知道我喜欢你……两人之间的猜疑链可以无限延续下去,彼此都要小心翼翼,这个恋爱是没办法谈的。

但是一旦告白完成,共有知识变成了两人之间的公共知识,双方的猜疑链破碎,共识链建立,爱情就可以萌发了。

再比如(说这个恐怕就有蛆要喷了),如今被严重污名化的“公共知识分子”。

抛去扣帽子的低端手法,时下也有很多人很瞧不起“公共知识分子”基于一种相对高端的理由——觉得你们说的那些东西都无非是常识,大家都知道,你一遍一遍的讲,有什么意思呢?

 

比如之前曾经在B站上很火的罗翔老师,很多人就给他扣了这种“公知”的帽子。当然,罗翔老师带这顶帽子确实也挺合适的。因为他讲的那些法律常识,真的就无非是常识——你去买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面都写着呢,罗翔老师讲了那么多“法外狂徒张三”的行迹,其实也没超出这本书的范畴

但我们真的能说,罗翔老师这样的“公知”、以及普及法律等公共知识没有意义么?

错!法律的权威是来自于执行,但法律的意义恰在于普及与言说。

我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否定公共知识的意义,否定罗翔老师这样广播公共知识的公共知识分子的意义,那么仅仅作为“共有知识”的法律能足以维持我们的正常生活么?

答案是否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之所以敢每天正常的上班上学,而不担心被人在半路捅了、拐了,或受到其他侵害。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知道法律,而是因为我们知道别人也知道法律,我们因之相信他人都懂得杀人、拐卖是犯罪行为,将受到严惩,所以他们不敢谋害我们、拐卖我们。

同时,我们还知道别人也知道我们知道法律,万一受到侵害,我们是会拿起相应的法律进行自卫的。所以这会加强他们不敢侵犯我们的保险性。同理,我们又知道别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知道法律……

法律这东西,如果只是制定出来、并仅仅停留在“共有知识”的层面,是屁用都没有的。只有在被罗翔老师这样的“公知”不断广播、普及并得到切实捍卫、成为一种公共知识时,它才能真正有效,保障这个社会正常的运行,帮助人们达成互信。

且罗翔老师这样的“公知”每多一个,法律的普及教育每多做一次、“共识链”就会深化一层,法律对人们合法权益的保障就会加强一分。

一个现代社会之所以能够完成人与人之间的深度信任、紧密合作,恰恰是因为无数“公知”在不断传播、深化各种“公共知识”:法律、道德、常识、共识……只有当共识链不断构建,成为人们的“深度共识”,“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的不信任野蛮博弈才会被打破。

所以不断被广播的公共知识,恰是一个现代社会至关重要的基石。让我们向罗翔老师这样的“公知”致敬。

4

甚至我们继续思考,还会发现公共知识的作用不仅是静态的,也是能动的。

还是回到蓝眼睛岛的那个假设——假如那个异乡人在说出“岛上有红眼睛”之后,立刻醒悟,想阻止岛民们自杀,有没有可能呢?

其实是可以的,比如他可以立刻指着一个红眼睛岛民,明确的说,“我说的是他”,这样,这个倒霉岛民会被迫自杀,但其他红眼睛岛民的递归推理会因此被打断,从而保住性命。

如果觉得这样依然太残忍了,有没有别的办法拯救岛民呢?

也有。

比如这个异乡人可以尝试说:“好了,我现在知道你们谁是红眼睛了,而且明确告诉你们,不止一个!但我不会说出那人是谁!请假设您自己就是那个红眼睛吧!为他的处境想想!我想先劝大家一句,你们谨守着这样残酷的教条有什么意义呢?投票放弃它吧!尝试订立新的契约,拥抱新的生活!”

这样所有岛民都会处在一种“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红眼睛”的“盲选”状态中,从而认识到既有规则的不合理,进而倾向于打破那古怪的戒律。

这样,异乡人就从一个公共知识的言说者,变成了良性变革的推动者。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海边的西塞罗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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