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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铭: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经济迫害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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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经济迫害规模空前巨大,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明慧网)

据明慧网2023年7月20日报导,2023年上半年,中共继续以“维稳”“清零”“扫黑除恶”等借口迫害法轮功,继续执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上半年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不择手段、丧心病狂、令人震惊!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2023年上半年获知至少702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有189名6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80~90岁23人,70~80岁81人,60~70岁85人,年龄最长者88岁。

迫害最严重地区依次为:山东省110人,辽宁市85人,黑龙江省78人,吉林省68人,河北省54人,北京市42人,四川省36人,广东省31人,湖北省27人,江西省25人,重庆市20人。

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2,931,242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646,942元,警察敲诈勒索284,300元。在此仅举部分遭受经济迫害方面的迫害案例:

1.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35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健,2023年3月6日被依兰县法院非法开庭。3月9日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勒索罚金十万。本人于3月10日上诉。

2.四川德阳市52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婕女士,2023年2月17日,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赵婕被枉判八年,勒索罚金十万元。家人呼吁无罪释放赵婕。

3.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学员周德勇,于2023年4月22日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罚款十万元,已提出上诉(其家属在海外呼吁)。

4.张丙亮,男,68周岁,家住山东冠县梁堂镇张里村163号,被非法判刑四年,罚款10,000元。张丙亮2022年8月19日被冠县公安局警察强行抢走卖化肥的现金二十多万。

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蔡秀瑛被非法判刑10年,勒索罚金70,000元。

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朱鸣镝被非法判刑9年8个月,勒索罚金60,000元。

7.广东省揭阳市吴春雄被非法判刑8年半,勒索罚金60,000元。

8.山东省东营市刘燕美被非法判刑7年,勒索罚金50,000元。

9.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洪宾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50,000元。

被勒索罚金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达近百人之多,这里不一一列名。仅半年时间中共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2931242元的数据就可以看出中共恶党在追随法院、公安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方面是何等的邪恶至极、丧心病狂、令人震惊!凸显了其继续执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上愈加疯狂、严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上更加灭绝人性、丧尽天良、令人震惊!

第24个“720”纪念日刚刚过去,明慧网每天都在报导着法轮功学员们遭受迫害的具体案例。中共只要存在一天,迫害就不会停止,惨绝人寰的迫害就会时刻发生。借第二十四个“720”纪念日刚刚过去之际,呼吁全人类都来关注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惨绝人寰的迫害结束这场已达二十四年的血腥迫害,让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立即停止,让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惨剧不再重演!

愿所有还存有良知善念的中国人及国际社会关注法轮功学员们的悲惨遭遇,关注所有被中共打压迫害的中国民众的悲惨遭遇,尽快解体灭亡中共这个万恶滔天的恶魔,结束这场已经长达24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及对所有中国大陆民众的迫害,恢复人类的基本人权,还人类应有的尊严!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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