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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州弗洛伊德死亡案 前警察被判入监近5年

周一(8月7日),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官杜滔(Tou Thao)被判入监4年9个月,罪名是在2020年非裔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死亡案中犯下协助和教唆过失杀人罪。

图为非裔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死亡案中受到“帮助和教唆杀人”指控的警察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中)、杜滔(Tou Thao,右)和J‧亚历山大‧金(J. Alexander Kueng)。

2020年5月25日,四名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其中一名警察将膝盖压在弗洛伊德脖子上,忽略弗洛伊德“无法呼吸”的恳求,直到他身体停止活动。杜滔当时负责阻止围观民众靠近。

亨内平县(Hennepin County)地区法官彼得‧卡希尔(Peter Cahill)周一做出的判决比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基思‧埃里森(Keith Ellison)要求的更为严厉。

埃里森提出建议判处杜滔4年3个月徒刑。

据明尼阿波利斯福克斯9台报导,该判决将与杜滔此前因侵犯弗洛伊德公民权利的联邦定罪被判处3年6个月徒刑同时执行。

卡希尔5月份认定杜滔因在弗洛伊德死亡案中犯有一项二级协助和教唆过失杀人罪。

杜滔是一名有九年警察经验的退伍军人,是第四名也是最后一名在这起谋杀案中被判刑的警官。

跪在弗洛伊德的脖子上的警官德里克‧乔文(Derek Chauvin)在2021年被判犯有谋杀罪。当乔文和另外两名警官制服弗洛伊德时,杜滔阻止了一些围观民众靠近。当时,警方接到报案说,弗洛伊德在附近的一家商店使用了一张20美元的假钞。

很快此事件引发美国乃至世界对种族和警察暴行的抗议潮,但同时也引发了更对立的警民关系。

杜滔的律师周一没有立即回应路透社的置评请求。

现场的另外两名警察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和J‧亚历山大‧金(J. Alexander Kueng)因分别压住弗洛伊德的膝盖和臀部,在2022年在州法院承认协助和教唆二级过失杀人罪。莱恩被判处3年半监禁,金被判处3年徒刑。

在2022年的一次联邦审判中,莱恩和金也被判犯有侵犯弗洛伊德公民权利的罪名。莱恩被判处2年半有期徒刑,金在联邦监狱被判处3年徒刑,与州刑期同时执行。

乔文因二级谋杀罪而被判处22年半监禁。2022年,他因联邦指控侵犯弗洛伊德的公民权利而被同时判处21年监禁。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记者王祥编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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