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好文 > 正文

吴惠林:第二十章 政府型独占,利民?害民?

作者:

(作者提供)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和三十日,台湾民众经历一场“大停电”梦魇,不幸的是正值盛暑,热醒了无数人的好梦,一时之间各个公园竟然“困客盈庭”。不过,在全台一片黑暗中,中部靠海一角却显露光明,那是位于云林麦寮的台塑六轻厂。这幅景象所反应的对比是:依赖台电的台湾广大民众饱受折磨,自行“汽电共生”的民间企业得以幸免。这个事件的重大启示之一是:将鸡蛋全部置于一个大篮里,尤其是公家做的篮子,实在十分不可靠。

当然,我们可以引伸至:一旦依赖“绝对大比例”的核电,人民生活的风险恐怕会大幅提高。另一个意涵则是:将电力开放,允许民间参与经营,是一条正确的大道。所以,这一场大停电,应能让台湾民众增加对“电业自由化”政策的支持,进一步还能形成逼迫加快脚步的舆论。而此一端也突显出,“独占”不但会降低效率,更对民众福祉不利。

独占远离社会福利最大点

在典型的经济学教本里,都将独占厂商列为一项分析重点,经由简单的图形,即可容易得知独占的后果是“价格偏高,数量偏低”,独占力愈大愈严重。如此,独占市场的均衡点就远离“社会福利最大点”,当然是人类所要避免的现象。这样子的后果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市场失灵”,不过,以往的教本里所强调的是“自然独占”。

顾名思义,自然独占就是“很自然地”就居于独占地位,最典型的说法是“规模甚大、固定成本非常高”,程度达到现实生产点都还处于平均成本递减阶段,因而产量再提升,平均成本却下跌。如此一来,若放任让“市场机能”自由运作,“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就是最佳写照,此时的最大利润产量乃远离社会福利最大点。为了促进人民福利,校正这类的市场失灵,“政府出马”就是标准答案,可用的标准方法为“政府经营”和“民间经营、政府定价”。

政府操纵的人为独占才是问题所在

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是想藉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把生产点搬到社会福利最大点,起码也要靠近它,于是“边际成本定价”和“平均成本定价”就被作为政策。这样的理念利用黑板将图一画,非常容易让人懂。可是,很遗憾的是,“黑板经济学”搬到实际人生来应用就走调了,因为人是活生生的,其经营成本根本不能作“客观”的评估,在政府管制下,要嘛效率差(公营的极自然状况,而反面看就是成本增加),要嘛高报成本(民营而政府管价)或官商勾结形成特权保护以获得利益的“寻租或钻营”(rent seeking)行为。不论是哪种状况,都可能更为远离社会福利最大点。如果放任市场自由运作,由“民间自然独占”,表面上不可能有竞争者,但若利润丰厚,令人眼红,怎可能没有想尽办法来取代其独占地位的“潜在竞争者”呢?为了防止别人的觊觎,“自然独占者”会追求有效率经营,但价格不会订在独占利润最高水准上。换句话说,比独占利润点的“价格较低产量较多”的利润较低是其经营方式,也就是向社会福利最大点靠近。由于利润没那么大,也就不会那么吸引强力竞争者来争抢,如此一来,独占地位可以维持,消费者的福利也得以提高。就因为这个道理,自然独占市场失灵理论在教科书里乃逐渐引退。

“自然独占”难以长存

不过,台电的公营且独占,其理论根据却可能是自然独占市场失灵论。除了上述理论分析已将之粉碎之外,由该次的大停电,台塑六轻能自行供电,更赤裸裸否定有“自然独占”这回事了。如此,我们或可下结论说:所有的独占应该都是法令赋予的“人为独占”,其必须打破也再明显不过了!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3/1012/1964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