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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直觉的中国政治:反腐运动与“清官祸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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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大陆网络流传一篇文章:《2024年新春调查:基层存在撂挑子、脱实向虚、折腾等潜在风险》。作者据称是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吕德文教授。

作者在调查中发现,中国社会基层工作越来越难以展开,多数乡镇干部绩效打折或无法兑现,有的村级干部或者想撂挑子不干了,或者干脆已经撂挑子了,还有的工资也发不出来,更别说运转经费了。与此同时,该文指出中国上上下下“形式主义”现象越来越严重,不但出现“形式比内容重要”的乱象,基层政府被“没钱瞎折腾”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各行各业都在脱实向虚,社会空转是今日社会的最大危机”,该文说道。

中国政治有一个违反直觉的地方是:官员躺平、“脱实向虚”、大搞形式主义不见得是危害社会最严重的地方,反而务实肯干可能危害无穷。这种违反直觉的社会现象,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荒诞的。于情于理,人们都难以接受这样的悖论。

当我们谈到中国历史时,说得最多的一种论调是“治乱循环”。当谈到“人民共和国”时代的政治乱象时,另一种常见论调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事实上,这些现象还不能完全概括我们眼下观察到的社会乱象,因为还有一种情况也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中国政治:“清官祸国论”。但是很少有人对之给予足够多关注,因为这种论调有违情理,我们大多数人直觉上无法接受这种说法。但是很不幸,跟“治乱循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一样,“清官祸国”也是中国政治的重要顽疾之一。而中国政治总不免违背人的直觉。

中国政治有一个违反直觉的地方是:官员躺平、“脱实向虚”、大搞形式主义不见得是危害社会最严重的地方,反而务实肯干可能危害无穷。

中国社会近几十年屡屡出现荒诞乱象,但是人们却始终找不到源头之所在。只见病灶,不知原因,这是因为人们在分析中国政治时,通常忽略了中国政治往往违背人类直觉的地方。

中国改革开放陷入了一种“越改越乱、越乱越改”的社会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脱实向虚”反而是有力地减少了制造制度性风险的机会。而违背常理的是,务实肯干、乃至作风雷厉风行的官员,反而极大增加了制造制度性风险的机会——这种官员只会加剧、不会减缓“越改越乱、越乱越改”的社会困境。

Xi Jinping fending off tiger, flies© Adolfo Arranz/ SCMP

我在先前的文章中,反复论证了中国具有“高风险社会”特点,而一种根本不同于一般风险社会的地方就在于:中国比其他风险社会多出来许多“制度性风险”。也就是说,这些风险是由社会制度引发的。即使遇到瘟疫、地震、洪水这种一般自然灾害,制度性风险也可能平白无故给“天灾”加上“人祸”。2002年底爆发“SARS”病毒、2019年底爆发“武汉肺炎”和2023年7月底到8月初爆发“京津冀大洪水”,就很说明这个问题:制度性风险,不仅加重工业社会带来的社会风险(也就是一般“风险社会”概念),还可能加重一般自然灾害(属于前工业时代就有的一般社会风险)。从根本上说,“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动乱,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性风险集中爆发。自2022年俄乌战争全面爆发以来,俄国全境不断发生工厂爆炸、火灾,乃至飞机事故、船舰事故,也可以视为是制度性风险的溢出效应。中国近几十年也接二连三地发生矿难、工厂爆炸、危险物品爆炸和大规模火灾,甚至2022年上海发生的饥荒,也同样如此。

以2022年底“乌鲁木齐大火”举例。火灾发生的时候,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均被阻断,但是为什么会被阻断呢?因为一刀切的防疫政策要求地方实现病毒动态清零。动态清零指标层层下达,中国许多地方都用钢条和电焊,焊死住户家门、封锁居民楼入口大门、堵死居民区通道。这类应急措施不仅严重阻碍逃生,也妨碍救援。但是为什么其他国家很少出现这样野蛮的防疫政策呢?这跟中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防疫决策系统有关。像北美和欧洲,几乎没有国家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防疫政策,即使封城,也不是全国一刀切,而是给足了地方自主权,并且做足了准备和预案(包括救援物资和基本生活保障等)。但是中国国家领导人一声令下,就实施全国性封锁。由于指标和命令从中央直达地方,严酷的动员政策,不由得官员有自主决策权力。官员几乎不考虑地方实际问题,只关心数据清零是否达到中央指定的目标。这一系列做法不但都体现著中国的中央集权制度与其他国家社会制度截然不同的特点,还暴露出其中灾难性的后果。这样的风险毫无疑问是制度性缺陷带来的。2022年封城期间发生的上海饥荒,也同样暴露出集中统一领导的物资调配可能造成的灾难性恶果:一刀切的防疫政策,给地方权力造成极大垄断空间,不但直接造成基本生活物资被官方唯一指定渠道哄擡成“天价”,还造成一边是大规模销毁全国各地自发调往上海的救援物资、一边是饥荒蔓延的乱象,其中还频频爆出防疫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勒索和敲诈被困民众的恶劣行为。即使上海这样著名的国际大都市到了21世纪仍然可能因为当局制造“短缺经济”而面临饥荒,这足以有力地说明制度性风险在中国不但切实存在,而且其后果还难以预料。

伴随社会主义制度而来的制度性风险,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人道主义灾难。

制度性风险不同于一般“风险社会”的风险概念:后者一般强调风险“发生”与工业化跟现代化有关,忽略了风险“发生”同样与风险“管理”有关:风险“管理”的现代化程度无疑直接影响风险“发生”;制度性缺陷无疑可能造成风险管理失效,进而放大。与“风险社会”概念将风险归咎于现代化不同,制度性风险不见得就是现代化造成的,也可能反而是现代化不足造成的。制度性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即使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制度性风险,但是与中国相比,显然制度性风险不够突出。

伴随社会主义制度而来的制度性风险,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人道主义灾难。但是中国人却普遍将之简单归咎于官员腐败。中国官员肯定是大规模贪腐的。根据中纪委2021年公布数据显示,共计有380.5万项立案调查和查处408.9万名党政军干部。这样大的腐败规模比许多小国家总人口还多。然而中国社会发生的人道主义灾难真是官员腐败造成的吗?

中国人对贪官污吏的痛恨是有深厚传统的。斯坦福大学政治社会学家周雪光教授在有关“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的系列研究中就注意到,中国古代帝王就有利用惩治贪腐来驯服官僚系统和地方权威的惯例。与西方国家制度性反腐不同,中国奉行运动式反腐已经有上千年历史。运动式反腐不但有助于中央权威克服官僚系统掣肘,还有利于驯服官僚系统来维系庞大大陆帝国的日常运行。中国人对官僚系统的仇恨,与对中央权威的崇拜并行不悖,这是令外人十分意外的地方。一个普通中国人可能一边指控政府人人都贪污腐败,一边希望中央狠狠打击贪污腐败。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可能把自己遭遇的社会不公归咎于贪官污吏,但是极少人会认为自己的不幸是社会制度造成的。然而事实恰恰违背这种直觉判断:你的一切不幸都可能使社会制度带来的,但贪官污吏偏偏可能跟你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中国人对官僚系统的仇恨,与对中央权威的崇拜并行不悖,这是令外人十分意外的地方。一个普通中国人可能一边指控政府人人都贪污腐败,一边希望中央狠狠打击贪污腐败。几乎所有中国人都可能把自己遭遇的社会不公归咎于贪官污吏,但是极少人会认为自己的不幸是社会制度造成的。

从两次全球大流行病都肇始于中国政府在初期掩盖真相,到三年防疫期间的社会乱象,加重人民痛苦的东西,极少有跟官员收受贿赂、权钱交易、勒索钱财、私吞公款相关。跟人民痛苦直接相关的,反而经常是官员坚决执行中央政策。即使被怀疑有特权背书的核酸企业和在封城期间垄断物资供应的相关责任人,也绝不能简单归咎于他们出于个人私利进行权钱勾结,或者指责他们是特权阶层的“白手套”和代理人。民众几乎不会去思考:假如地方官员对执行集中统一领导的防疫政策,普遍表现出躺平、不作为、消极抵抗、拖拖拉拉、乃至故意大打折扣,社会痛苦程度还会加深吗?普通人并不懂得进行这样的反事实假设有什么意义。但官员为什么不得不这样做呢?因为别人这样做,唯独你不这样做,你就会遭到中央严惩:陷入囚徒困境中的官员只能假设其他人都这样做,自己也这样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民众明明对一刀切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不满,但是抱怨对象居然是地方官员胡作非为。那么坚决执行中央一刀切防疫政策的地方官员,有谁因为“胡作非为”遭到整肃了吗?即使造成武汉肺炎失控的直接责任官员,包括时任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和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等人,也并不像其他国家官员因为失职面临刑事诉讼和牢狱之灾。这些官员所受惩罚,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隔离保护:因为他们其实并不是真正责任人,因为他们只是坚决执行中央决策而已。“防疫不力”和“坚决执行中央决策不力”有天壤之别:前者并不必然导致官员面临牢狱之灾,乃至杀身之祸,因为你只要坚决执行中央决策,在中央权威看来,你并没有出现政治错误,所谓“防疫不力”也只是民众对一刀切现象不满而已,在中央权威看来反而是“有力执行防疫政策”;“不坚决执行中央决策”的后果就不可想象了,因为这种行为首先就是蔑视和挑战中央权威,违反中央纪律,无视中央制定的全国统一的防疫政策,这些重罪是致命的。打掉“不坚决执行中央决策”的官员,再冠以贪腐淫乱等罪名,就好像这样的官员是因为腐败落马,然而公众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违抗中央权威才是这样的官员遭受严惩的最主要原因。这样一来,公众的怨恨又对准了“贪污腐败”。

即使这些“不坚决执行中央决策”的官员真的贪污腐败,他们的贪污腐败并不见得直接导致防疫乱象。相反,他们不搞一刀切,磨磨蹭蹭不搞全面封锁,阳奉阴违不坚决执行清零政策,对于当地民众来说就是莫大的幸运:因为不但不会挨饿,还可能不必花天价购买被政府垄断渠道的蔬菜和粮食,甚至也不必冒家门被焊死、楼道被堵死、逃生通道被封锁的风险(一旦发生地震、洪水或火灾,这样的封锁是致命的)。普通民众并没有引起注意的是:尽管中国各地都有发生焊死住户门和封锁居民区的乱象,这是舆论容易看到的部分;不容易看到的部分是,许多中国大陆城市并没有展开这种丧心病狂的极端封城措施,当地官员也可能并没有因为封城手段不够极端而受严惩。这些地方也封城,但是没有焊死入户门,并且允许每家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频率,凭证件出门采购生活物资。这样的情况同样很普遍。如果当时主管防疫政策的地方官员后来又因为“贪腐”落马,人们只盯着他如何贪腐,却意识不到他没有执行极端防疫政策,至少其“贪腐”并没有给社会痛苦加重灾难。

北京当局判断地方官员失职的唯一标准,不是因为官员真的失职,而是因为官员没有严格遵照中央指示坚决执行政策。

从这里可以看出,“坚决执行中央决策”是一种杀伐果断的效忠态度。即使一刀切极其残酷而且野蛮,中央政府极少追究相关责任。2022年底乌鲁木齐大火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并没有导致当地主要官员受到严惩,因为这些官员反而是最坚决执行一刀切政策和清零政策的最坚决拥护者。北京当局判断地方官员失职的唯一标准,不是因为官员真的失职,而是因为官员没有严格遵照中央指示坚决执行政策。但是中央政策经常措辞含混不清,如果判断不准确中央决策的真实用意,官员就算主观上积极效忠,但是客观效果可能荒腔走板,最终仍然不免跟“不坚决执行中央决策”落得一个下场。

中国是一个只看得见“贪腐”,看不见“清廉”的国家。这种制度设计是有其用意的。普通人随口就能说出几个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但是要提出几个因“清廉”形象广为人知的同级别、乃至更高级别官员,却让人犯难。这毫不奇怪,因为并没有、也不可能有“清廉”榜样(如果真要塑造类似的榜样,一定是地方基层官员,而不是跟最常见的贪腐落马官员一个级别、乃至更高级别的官员)。

中国的政治生态,简单地概括起来说就是:并不以追求“清廉”为政府目标,而是以“反腐”为政府目标。“清廉”与“反腐”这两种目标有本质差别,但许多人却想当然将之等同起来。如果说制度性反腐是以“清廉”为政府目标,中国的运动式反腐根本就不是以“清廉”为政府目标,而是“为反腐败而反腐败”。为什么这么说呢?就像前面周雪光教授注意到那样,中国古代帝王利用政治运动来克服中央权威与官僚系统之间的紧张关系,其中反贪腐就是一个百试不爽的借口。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反贪腐。如果你不反对贪腐,那你就显得动机可疑。习近平时代将反腐运动常态化恰恰表明“为反腐败而反腐败”已经成为一种保障政治日常运行的机制,进而脱离了反腐败范畴

中国的政治生态,简单地概括起来说就是:并不以追求“清廉”为政府目标,而是以“反腐”为政府目标。“清廉”与“反腐”这两种目标有本质差别,但许多人却想当然将之等同起来。如果说制度性反腐是以“清廉”为政府目标,中国的运动式反腐根本就不是以“清廉”为政府目标,而是“为反腐败而反腐败”。

反贪腐常态化,不但有利于保障中央权威对官僚系统日常实施政治高压,还有利于掩盖制度性缺陷及其带来的相关风险——因为反腐运动塑造的是“人民公敌”,所有制度性缺陷都被甩锅给“人民公敌”,而制度本身则常被宣传成始终是向善的,是越来越趋于完善的,只要坚持不断打击腐败,国家会越来越好。所以,反腐败理所当然就被宣传成不容置疑的坚决态度,就好像中央权威认定官僚系统全部是潜在敌人,要予以坚决打击和消灭一样。中央权威与民意同仇敌忾地仇恨官僚系统,确实很有助于强化中央权威,也有助于弱化官僚系统的自主性,但并不必然有利于实现政府清廉目标。因为政府根本就没有塑造一个清廉的省部级大员究竟该怎样,根本没有一个高官被推出来当成榜样。假如你都不知道“清廉”是怎么样的,那你在追求什么“清廉”?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当代政治观念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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