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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林:第十九章 《人民与国家》译者序

—《自由经济大师神髓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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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0年代以来,公共政策在台湾变得异常热门,各方都极为瞩目。这也难怪,因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施行,其影响遍及全民,而且一定是有利有弊。得利者自然想要得到更多、起码也要保住已有的利益;受害者更是设法去除,或是争取另一种对己有利的政策来弥补不利。事情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政府的必然存在,而政府的每一种作为就是一种公共政策。既然如此,追求“自利”的人,也就亟思如何争取于己有利的政策了。

关于政府应如何作为,或者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这个课题,在经济学上已是非常古老了,但迄今仍然争论不休。理论之无法完备是重要原因,更重要的则在“证据”的缺乏。众所周知,经济学是门社会科学,无法像自然科学得以在实验室里作实证。不过,自一九四0年代经济计量学出现以来,在经济学的领域里,也能够搜集资料,经由统计分析技巧,来验证理论的是否合乎现实,也就因为如此,经济学走向“严谨”科学的领域,从此也获得惊人的进展。不过,却也由于经济学的走向实证之路,受到了传统经济学者及其他社会学科的学者强烈质疑,因为许多“主观”的事物是无法作“客观”数据衡量的,何况还要去“评判”对错。

尽管有这样的批评,只要承认公共政策的不可或缺及其影响深远,我们就非得拿出“实据”来不可。自一九六0年代开始,史蒂格勒教授是体验到此课题重要性的先驱者,他在研读经济学思想史的生涯中,既惊讶经济学家对于公共政策理论(或政府管制理论)的停滞不前,更对经济学者不去努力寻求证据以说服决策者和大众而感到痛心。痛心之余,史蒂格勒乃以身作则,不但有系统的整理及钻研有关政府功能的理论,更对许多重要的公共政策作实证研究,使得一些看似“正确”、“有效”的政策现出图利特定利益团体的原形,更重要的是,在“个人自由”的争取上,提供了观念和“实证”的双重基础,让我们得以更深一层的思考和多了解问题的真相。

目前的台湾,正充满着矛盾的现象,一方面要求经济自由化,一方面又要求政府提供许多管制政策,诸如劳基法、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卫生安全法等等。到底其间呈现矛盾或相辅相成,而且是否得以保障每个人的幸福、自由,史蒂格勒在一九六0年和一九七0年代的作品正可提供我们思考。这本文集也正是这个领域的精华作品之集结。当笔者一九八五年有幸在芝加哥大学旁听史蒂格勒关于公共政策的课程时,就对《人民与国家》这本文集深深着迷,也进一步希望能将之引介给国人分享。经过三年的酝酿和接洽之后,终于得以如愿。

(远流出版公司出版,自由主义名著译丛丛书)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于台北市。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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