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23日,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DC举行集会和盛大游行,纪念法轮功学员反迫害27周年,呼吁解体中共、停止迫害。(于丽丽/大纪元)
2026年10月1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林金丽的哥哥千里迢迢赶到江苏南通女子监狱,来探视妹妹。监狱工作人员却提出一个条件:家属必须出示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不炼功证明”,不然就辱骂法轮功创始人,否者不能办理探视手续。
林金丽的哥哥拒绝这一要求,与监狱人员交涉多时,最终也未能见到妹妹。据明慧网报导,林金丽于2025年8月在江苏扬州旅游期间被绑架,2026年6月被当地法院判刑3年6个月,目前被关押在南通女子监狱。
千里探亲 却被要求先骂人
2026年10月份,林金丽的家属得到通知,可以去江苏南通女子监狱看望林金丽。10月14日,林金丽的哥哥来到南通女子监狱,在前台办理会见手续。他递交了自己的身份证,以及与林金丽的亲属关系证明。
监狱的工作人员要求家属必须出示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不修炼证明”(证明不修炼法轮功)。林金丽哥哥回答说,之前准备手续时也没听说有这个要求,而且哪个派出所会开这种证明呢。对方说,如果开不出证明,那就骂法轮功创始人,否则不能会面。
林金丽哥哥针对这种要求说,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长大成人,所有的老师都教人做好人,不让骂人。“你们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竟然逼我骂人,这是什么素质?”他还说,“我千里迢迢来看望妹妹,你们应该看我的手续合不合规,合规就应该让我会见,而不是让我骂人。”
监狱人员反复强调,不骂不行。林金丽哥哥质问:“我为什么要骂人?这里是什么组织?”对方开始打电话,随后出来两个女警察。其中一个当官模样的说:这里就是这个规矩,还说法轮功是x教。林金丽哥哥要求对方拿出文件来,哪里说了法轮功是x教。他强调自己看望妹妹是合法行为,而不是被要求骂人……对方无语。
之后不管林金丽哥哥怎么说,对方反复强调,不骂不让见。最后林金丽哥哥没见成妹妹,无奈返回。
从旅游到被判刑3年半
林金丽出生于1975年11月,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2025年8月10日,她与女儿在扬州市旅游时遭警察绑架,被关入扬州看守所。绑架的理由是她发了“两条手机蓝牙短讯”。她被多次提审。
同时,扬州警察跨省赶到哈尔滨,对她家进行搜查。十多名警察在她家翻查,未找到任何所谓证据,最后带走一个长方形盒子,称这个盒子可以屏蔽手机讯号,可被当作所谓“证据”。
2026年1月27日,广陵区法院对林金丽案进行第一次庭审。家属申请担任辩护人遭拒。庭审约40分钟便结束。
第二次开庭原定为5月22日,法院提前两天通知家属和律师。家属和律师赶来时却被告知,开庭取消。他们所有的经济开销白白浪费了。
6月2日上午,家属和律师再次赶到扬州。庭审中,律师每次发言都遭到法官打断。
6月24日,林金丽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9月底,她被送往江苏南通女子监狱。
庭审过程中的争议
2026年1月27日第一次庭审时,林金丽家属从外地赶来扬州,家属担任辩护人的申请被法官拒绝,只能旁听。
6月2日,在第二次庭审中,当律师再次追问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法律依据时,法官回答:“今天不谈法律,只谈怎么判。”
“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当局常以此罪名对法轮功学员判刑。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人权律师指出,法轮功并非邪教,该条款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并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
现居美国的前大陆律师吴绍平曾向大纪元表示,这个定罪是不合法的。《刑法》第三百条跟中共《宪法》所说的宗教信仰自由本身是相冲突的。“(中共)就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打压,剥夺他们宗教信仰的最基本人权。”
案件对家人的影响
扬州警察跨省到林金丽家中抄家,反复追问她家人是否还有法轮功资料、是否藏匿。这给她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
林金丽近80岁的母亲,患小脑萎缩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林金丽被关押后,老人由其他家人轮流照顾。
她哥哥要工作、照顾母亲,又要应付警察多次的电话骚扰,还要往返扬州处理妹妹的案件。
从林金丽被判刑,到家属探视她遭刁难,案件显示监狱没有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权利。
(资料源自明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