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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爬山5小时未回消息 南京一助教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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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助教因休息日爬山5小时未回家长群消息,遭教育公司违法解雇。当事人长期被要求假期高频待命,现已提交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雇2N赔偿金及拖欠的加班费。

近日,南京一名助教在休息日没有回复消息,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示意图。(Ed Jones/ AFP via Getty Images)

近日,南京一名助教在休息日外出爬山,因5个小时没有回复家长群消息,被公司以怠慢客户为由关闭全部办公权限并解除劳动合同。

综合陆媒11月2日报导,曾就职于南京必研好轻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保研助教卢女士(化名)反映,10月17日是休息日,她下午2点出门爬山,因山区信号差且未带工作手机,期间有家长在群内咨询未获及时回复,引发不满。

当晚,她接到多位领导电话问责并在工作群中被批评。主管称,该家长是重要客户,组长随后提出新规:休息日每3小时也要查看手机并及时处理工作。

卢女士表示,公司此前已有“休息日定时查看3次工作号”的规定,曾有同事因相同原因离职。

卢女士此前业绩良好,对公司的处理方式难以接受并提出申诉。但公司调查后称不存在强制无偿加班和公开批评。

10月23日,卢女士被移出多个工作群,办公账号权限被关闭。10月25日,她照常打卡却无法办公,在报警调解无果后,公司当天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她在公共场合纠缠,在群内发酵问题,并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卢女士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0月28日,她已正式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N赔偿金以及拖欠的加班费,同时就社保、公积金缴纳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

据悉,劳动合同显示其执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休息日不计入,加班需审批并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然而,公司文件却要求“休息日定时查看3次工作号”,且将回复及时性纳入考核,权重较重。

卢女士日常负责二十多名学生的保研规划,问题复杂常需查资料对接资源,她休息日全天待命不敢长时间出门,非工作时间加班截图累计超900张。

公益律师指出,休息日强制高频查看手机属于违法变相加班;若员工仅是正常维权或索要辞退通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达不到法定辞退条件。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新唐人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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